2017-10-12 13:01:22 来源:农业部网站 作者:
各省(区、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1号文件“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开展整省推进示范”的部署要求,提高各地对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认识水平和重视程度,营造关心关注益农信息社建设发展的良好氛围,农业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征集100个服务效果明显、持续运营能力强、农民群众口碑好的益农信息社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要求
(一)已运营1年以上。
(二)标准型益农信息社能够为农民提供20项以上的各种服务(包括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和培训体验服务四大类,如市场行情、政策法规、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治、惠农补贴查询、小额提现、医疗挂号、通信缴费、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消费品代买、农产品代销、电商物流代办、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农业新技术体验等)。
(三)专业型益农信息社能够为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服务主体提供10项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服务。
(四)简易型益农信息社能够实现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消费品代买、农产品代销、电商物流代办以及农产品包装、品牌宣传、产地初加工等信息服务。
(五)不仅能在益农信息社为农民现场提供服务,还能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方式提供在线服务,服务记录可查。
(六)能够精准了解农民生产生活方面的信息需求,在农村居民中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七)能够对农业产业发展、农民增收脱贫、农村创业创新、农村社会治理起到明显的推动作用。
(八)益农信息社能够持续运营,信息员收入在当地处于中等水平以上。
二、征集程序
(一)符合以上条件要求的益农信息社,由益农信息社信息员提出申请,经所在村委会盖章核准后将申报书(详见附件)报送至县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并提供服务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和5张反映益农信息社为农服务的照片(图片大小在2M以上)。
(二)县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受理辖区内益农信息社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其他证明材料),对真实性进行审核后,择优报送至省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
(三)省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对本省所有的申报材料,综合考虑服务效果、持续运营能力等方面,择优推荐至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河南、重庆、四川、贵州10省市各推荐不超过5个益农信息社典型案例,其中专业型和简易型合计不超过2个;其他省份(包括新疆兵团)各推荐3—4个益农信息社典型案例,其中专业型和简易型合计不超过1个。
(四)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组织对各省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精选出100个益农信息社典型案例,按程序报批后向社会发布。
(五)在首届全国“互联网+”现代农业新技术和新农民创业创新博览会上对100个益农信息社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三、有关要求
(一)请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于2017年10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推荐的益农信息社典型案例申报书(详见附件)、证明材料报送至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一式三份),申报书、证明材料和照片电子版发至xxc@agri.gov.cn。
(二)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推荐的益农信息社典型案例进行排序。
(三)益农信息社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入选典型案例资格。
联系人:邓飞,电话:010—59191667,传真:010—59191507。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