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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力争到2020年垦造水田30万亩

2017-10-12 09:23:43       来源:广东农业信息网    作者:

  

  寒露过后,广东雷州半岛水稻依然是一片片绿油油的景象。

  位于东里镇伟家村的广东省水稻土重构关键技术与应用研究雷州实验基地,半年前还是一片荒草丛生的沙质地,如今已摇身一变成为连片90亩的高标准农田:平整的水田,宽阔的机耕路,笔直的三面光,加上郁郁葱葱的水稻苗,让80岁的老农看了也表示心里怦怦跳。

  高速发展的城镇化和工业化,每年都在广东农村占用着数以万计的良田,严重削弱了广东省未来可持续发展的生态资本。把旱地、水浇地、未利用地或可复垦为水田的建设用地,提质改造成可以稻作的水田,其实不只是雷州农民的希望,同时也是全体广东人共同的梦想。

  广东省政府日前刚刚印发的《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广东将以省政府为出资主体,争取到2020年,全省垦造水田30万亩。

  雷州率先启动两处样本建设工作

  几天前,雷州市国土部门刚刚送走一批远道而来的土地整治和农业专家。今年夏天,当地率先在全省启动了两处垦造水田示范样本的建设工作。

  7月份,雷州市厚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广东省生态环境技术研究所在东里镇伟家村选取90亩沙质未利用土地进行开垦水田试验。紧接着8月份,建工公司和广东省生态环境技术研究所在客路镇恒山项目点选取15亩旱地进行旱地改造水田试验。

  “实验主要是为了摸清项目区犁底层构筑,探索土壤改良的办法等。”广东省生态环境技术研究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两个样板田试点经过表地剥离、原土层的平整和夯实、犁底层铺设和夯实、犁底层渗透试验、土壤层回填、土壤层摊平、田埂修筑和格田、土壤质地改造、田块耕作、土壤改良、田块放水试验等工程措施后,均达到《广东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标准(试行)》要求。

  记者在现场看到,东里镇伟家村的90亩沙地改水田试验点,8月中旬种上的水稻长势喜人,有专家预计亩产可按实验预期达到800斤。而客路镇恒山的15亩旱地改水田试验点,9月中旬也已经完工。

  按照省里要求,垦造水田后期种植管护由项目所在镇政府负责,并保证项目竣工后三年内每年至少种植一造水稻或水生农作物。“我们鼓励引入现代农业企业、种植大户实行规模化种植,确保垦造出的水田符合现代农业需要和持续稳定利用。”省国土资源厅耕保处处长王祖华表示。

  据省国土资源厅透露,2017年度广东省下达湛江的垦造水田计划数不低于7318亩,其中各县(市)兑现承诺的自行改造水田计划数不低于4128亩,新垦造水田计划数3190亩。经湛江市政府批准,新垦造水田计划3190亩全部安排在雷州市。

  为了准确掌握垦造水田的施工方法、技术要求、成本造价,雷州决定进一步开展试点,项目总建设规模4577亩,投资3.27亿元,其中在客路镇恒山村就有4500亩。

  “恒山村看上去的土地资源很充足,实际能用来稻作的水田却少得可怜,连村民需要的口粮都无法做到自给自足。”恒山村一位村民坦言,项目完成后,该村有望人均新增水田0.5亩,这在以前想都不敢。

  目前,试点项目已完成前期勘查等工作,计划在10月中旬完成招投标,2018年2月竣工,2018年3月完成验收确认。

  鼓励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为水田

  雷州的现状实为当前广东土地资源分布情况的一个缩影。

  “广东不缺一般耕地,而是缺水田。”在雷州调研期间,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陈光荣便直言,垦造水田广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重大措施,广东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根据《方案》要求,未来几年广东将按照“政府牵头、省级监管、市级验收、县镇村组织、省属国有企业实施建设”的模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推进垦造水田工作,不断完善水田指标交易机制,争取到2020年,全省垦造水田30万亩。

  有专家认为,从这份《方案》可看出,广东未来几年在垦造水田工作方面不仅力度大,投入也大。王祖华初步测算,以省财政支出的34亿元资本金为支点,要完成30万亩的垦造任务,或至少撬动180亿元的资金参与建设。

  为确保按期完成任务,《方案》提出了“按需定垦,稳步推进、”“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和“先易后难、保证质量”三项工作原则,要求因地制宜,将自然条件好,特别是集中连片、适宜规模化开垦的地块优先纳入垦造水田计划。统筹水利灌溉工程、现代农业发展,尽快高质量垦造出一批水田,进一步做好耕地保护工作。

  省建工集团、省水电集团是省政府委托的省级实施主体。据介绍,全省30万亩垦造水田任务将分四期完成,2017年度即要求完成不低于8万亩的首期计划。

  王祖华强调,为了保证30万亩垦造水田的质量,《方案》明确要求,垦造水田地块原则上要求连片度在50亩以上、坡度在15度以下。

  纳入改造对象的地块地类,可以是农用地中的旱地、水浇地和可调整地类,也可以是未利用地、可复垦为水田的建设用地。值得一提的是,2277个省定贫困村垦造水田地块还可以包括非耕地的园地、坑塘水面地类。《方案》鼓励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通过拆除旧房、空心村改造、整村搬迁等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为水田。

  保障农民利益是关键

  不过,在全国经济发展第一大省里边开展水田垦造工作,并非易事。

  首先是农民的利益要理顺。记者从全省2017年度工作任务计划表看到,湛江、茂名、阳江、梅州等是任务较多的地市,“三高农业”在这些地区可谓举足轻重,大量的旱地改为水田后,短期内的确会影响到一些种植户的经济利益。有些项目就算没有影响到农民的利益,农民囿于某些客观原因也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来接受。

  为此,《方案》明确要求:垦造水田项目未经所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同意,不得强制实施,优先开垦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性高的土地。

  制定有效措施来保障农民利益,是雷州试点顺利实施的关键。记者了解到,当地按照不低于建设用地征用青苗补偿标准的原则,征求群众意见,制定了《雷州市垦造水田建设项目青苗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比征地建设项目青苗补偿标准略高,如:征地建设项目甘蔗青苗补偿标准为3000元/亩,垦造水田甘蔗青苗补偿标准为4500元/亩。

  除此以外,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用投工投劳等多种方式参与垦造水田、获得经济收益,也被认为是保障农民利益的有效措施。

  对于地方政府和社会普遍关注的资金来源问题。《方案》也有明确规定,由省级承担垦造水田的全部费用,而垦造水田指标由省、市、县三级按5:1:4比例分配。市、县级指标分别由市、县级政府统一调配使用,优先用于当地占补平衡需要,多余部分可公开有偿转让;省级指标由省统一调配使用和转让交易。

  “省级指标交易所得全部上缴省财政,扣除垦造水田成本、合理投资利润和管理监测等费用后,其余原则上用于农业农村建设。”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水田指标交易价格将由市场供需调节,省级宏观调控并设跨地级以上市水田指标交易保护指导价。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内交易保护指导价由市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按相关规定报省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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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汪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