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0 09:05:49 来源: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 作者:
各相关单位:
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农业品牌化被列入十三五规划,农产品品牌发展上升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培育和宣传农产品品牌已经成为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工作的重中之重。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指一个具有特定的自然生态环境、历史人文因素的区域内,由相关组织注册和控制,由若干农业生产经营者共同使用的农产品品牌。在农产品市场国际化、现代化、品牌化快速推进的新形势下,全面发展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不仅能够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同时也是发展高质农业,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为此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于2017年4月—6月组织开展“2017最受消费者喜爱的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2017最受消费者喜爱的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评选活动实行“政府支持、协会主导、专家评审、社会参与”的机制,坚持“自愿、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申报范围
申报“2017最受消费者喜爱的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评选活动的产品范围:
区域公用品牌(详见附件1):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产品,或仅改变其物理性状而不改变其化学结构、不含各种添加剂的初级加工农产品,一般为单一产品或某一类产品。
三、评选程序
(一)通知动员、申报开始(4月26日~5月30日):根据评选活动方案,启动活动,联合合作媒体单位进行刊登、宣传活动通知,发动各地积极申报参加此次评选活动。
(二)专家评审阶段及投票评选阶段(6月6日~6月16日):组织有关机构以及专家组进行评选,对审查合格参选区域品牌在媒体上集中展示,按照设定的网络公选程序安排进行网络调查,供消费者评选和投票。参考最终得票结果及专家评审意见确定100名“2017最受消费者喜爱的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四)公布评选结果(6月20日~6月23日):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网络公选结果,在各合作媒体上对入选“最受消费者喜爱的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进行集中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颁奖(6月24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将对入选产品及单位下发确认文件,在“2017 第六届品牌农商发展大会”上给予颁奖。
四、评选规则
1、活动投票时间为2017年6月6日 09:00至2017年6月16日 09:00,网络投票不收取任何费用;
2、同一个IP同一天内能对多个品牌进行投票,但不能对同一品牌重复投票,具体细则见投票网站;
3、本活动期间,对于作弊票数,一经证实,阶段性进行修正,发现严重作弊行为的将取消评选资格;
4、为了更好的规范网络投票,系统将会自动检测异常投票行为,发现有异常的投票账号,将会自动进行锁定。
五、申报数量
通过自行申报和各省级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征集的企业及区域公用品牌数量不限。
六、评选表彰
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拟定于6月24日对“2017最受消费者喜爱的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网上评选结果进行发布及举行表彰活动,各申报单位及企业可自愿申请参加。
1、在2017 第六届品牌农商发展大会上启动颁奖仪式,对入选企业及个人颁发证书。邀请多家知名媒体报道采访,扩大影响。
2、推荐获奖产品参加“德国柏林绿色周”等知名国际展会,加快中国农产品走出国门的脚步。
3、推荐给农业部,争取相关政策和宣传的支持。
4、可申请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农业品牌发展扶持基金,用于企业进行良好农业规范(GAP)认定和品牌打造。
5、在新华社、农民日报、中国农业新闻网、中国品牌农业网、《优质农产品》杂志以及众多合作媒体上对网评获奖单位和企业进行重点宣传。
6、申报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网上评选活动的区域公用品牌单位,符合条件的推荐参评2017年品牌价值评价活动,并有机会参与2017年12月12日中央电视台上举办的2017年品牌价值评价结果发布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截止日期:网上评选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20日(以邮戳为准);资格审查和评审截止日期为7月31日;网络投票截止日期为8月31日;结果公示日期为9月10日。
(二)各申报单位需要报送相应填报材料,纸质及证明性纸质材料各两份,电子申报光盘一份。
(三)联系方式:
2017最受消费者喜爱的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评选活动组:
联系人:安金燕 13520008803
传 真:010-64820318
邮 箱:anjinyan@zgppny.com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海福林大厦401室 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 安金燕收 邮编:100081
下载网址:www.cgapa.org.cn (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
www.zgppny.com (中国品牌农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