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9 14:57:27 来源:农业部人事劳动司 作者: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农业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等有关规定,我部决定面向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人员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农业部在京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岗位信息》。
二、招聘范围
(一)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等,不属本次招聘范围。
(二)具有北京户籍或符合在京落户政策、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可以报考但只能应聘生源要求为“不限”的岗位。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回国时间不超过两年(2015年7月1日以后回国),具体以北京市政府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落户有关要求为准;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须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目前仍在读的留学人员和在站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可以参照上述人员报名应聘,但应于2017年10月底前提交符合办理接收手续的相关材料,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三、报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二)关心“三农”,有志于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三)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四)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
(五)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四、报名
(一)有意到农业部在京单位工作的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在招聘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请于2016年12月9日至12月23日登陆中国农业人才网(http://www.moahr.cn),点击进入“农业部在京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人员报名系统”,注册成功后,按照《农业部在京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岗位信息》要求,选择相应的岗位报名。
(二)考生通过系统报名后,经审核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其网上审核状态将显示为“初审通过,请及时提交书面材料到申报单位”。请按要求于12月31日前将个人简历、在校成绩单、《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研究论文、学术成果、获奖证明等有关材料,邮寄或传真至所报考的单位(可同时发电子邮件,报考单位对材料另有要求的,以单位在中国农业人才网和本单位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五、笔试
(一)笔试人选确定。依据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综合考虑、择优确定笔试人选。取得笔试资格的考生,其网上审核状态将显示为“进入笔试”,请提前做好参加笔试相关准备。
(二)笔试。笔试由我部统一组织,2017年2月26日在北京进行,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笔试通知和笔试人员名单将于2017年1月下旬在中国农业人才网(http://www.moahr.cn)公布,届时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其中,部分标有“不参加部统一笔试”字样的岗位,具体情况以各招聘单位发布的通知为准。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要求,由我部对生源不限岗位和京内生源岗位分别单独设定笔试合格线,并根据岗位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其中,不参加部统一笔试岗位的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审核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7年3月下旬在中国农业人才网公布。
七、其它注意事项
(一)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二)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注册信息。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通过初选,网上审核状态显示为“初审通过,请及时提交书面材料到申报单位”后,报名信息将不得修改。
(三)考生报名后,请经常查看个人的网上审核状态,并关注中国农业人才网和相应招聘单位的网站,了解有关笔试、面试及其他相关信息。
(四)本次所公布岗位的考察方式分为“差额考察”和“等额顺序考察”,均以笔试、面试和专业考试的综合成绩排序确定考察人选,其中“差额考察”比例为1:2。
(五)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专业要求原则上可包括相关专业,具体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工作特点审核确定。
(六)京内生源系指入学前为北京市城镇居民常驻户口的考生。
(七)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地址、传真、电子邮件详见网上报名系统的“招聘单位简介”。农业部中国农村杂志社咨询电话:010-6825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