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村厕所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典型范例遴选推介工作的通知
2019-11-08 23:22:45 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作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厕所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典型范例遴选推介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厅(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中央农办等部委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关于切实提高农村改厕工作质量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拟遴选推介一批农村厕所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典型范例,树立一批可学习、可借鉴的参考样板,发挥典型引路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例要求
典型范例申报对象为县(市、区,以下简称县)和乡镇,推进农村厕所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符合以下四个方面要求。
(一)注重因地制宜。根据地理气候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因地制宜,科学确定本地区农村改厕模式,在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统筹治理、粪污肥料化利用等方面做法规范、技术成熟、标准较为完善。
(二)注重绿色治理。不简单套用城市治理模式,将厕所粪污经过处理后,就地就近就农进行资源化利用,与农业生产发展相结合,实现厕所粪污治理与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三)注重群众参与。不搞大包大揽,通过有效宣传教育和群众发动,提高老百姓对厕所粪污处理重要性的认识,掌握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科学方法,形成农民群众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注重长效机制。强化厕所粪污收集处理后续服务管理,创新规范化、市场化合作模式,构建厕所粪污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的长效机制。
二、报送程序
(一)组织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县、乡镇积极申报,每省共可推荐2~3个典型范例,并于11月28日前将典型范例材料一式三份邮寄至中国农村杂志社,电子版发至nccgdxfl@126.com。
(二)申报材料。每个典型范例需要提交农村厕所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典型范例申报表(附后),可附相关图片,充分反映农村厕所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情况,主要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成效等,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材料要确保真实、数据可靠。
(三)实地核查。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对有关县和乡镇进行实地调研、核查和总结。
三、成果应用
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将联合发布农村厕所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典型范例名单,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推介。
四、联系方式
(一)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
联 系 人:周国宏
联系方式:010—59191255
(二)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
联 系 人:任恒钦
联系方式:010—68791699
(三)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
联 系 人:陈 婧
联系方式:010—56500654
(四)中国农村杂志社
联 系 人:杨 勇
联系方式:010—6825085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中里16号楼4层
邮 编:100036
附件:农村厕所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典型范例申报表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