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6 11:28:33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办[2018]31号)部署要求,今年农业农村部继续将福建省农业厅列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单位范围。
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2018年11月2日上午,福建省农业厅召开厅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绩效管理工作。印发《落实农业农村部2018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将农业农村部延伸绩效考核有关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厅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并建立了由质检处牵头,相关单位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做出2018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厅内部任务分工表,其中,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的评分标准为“制定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制定得1分,未制定不得分;强化动态管理,加强对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并进行阶段性总结,开展督导检查并进行阶段总结得1分,未展开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