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31 11:40:39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务院扶贫办、农业农村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落户城镇的意见》。《意见》提出,精准识别进城就业生活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督促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取消落户限制,推动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放宽落户条件。
“十三五”以来,大量农村贫困人口进城就业、落户城镇、实现脱贫,但也存在进城常住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底数不清、部分城市政策力度不足等问题。为加快促进应落尽落,《意见》要求,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为依托,以尊重意愿、自主选择为原则,精准识别进城常住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城施策降低落户门槛、提高落户便利性,维护落户人口农村权益,为2020年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支撑。
《意见》指出,各省级发展改革、公安等部门要严格落实此前印发的《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督促Ⅱ型大城市、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彻底打通进城常住的农业转移人口特别是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的落户通道。各省级发展改革、公安、扶贫等部门要加强指导,推动Ⅰ型大城市探索进城常住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应落尽落,鼓励其中有条件的城市探索取消落户限制;引导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其他超大特大城市在积分落户政策中,结合实际对农村贫困人口在本市落户给予帮扶,并区分不同类型城区制定差别化落户政策,探索推进郊区和新区取消落户限制。
《意见》要求,提高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落户城镇的便利性,维护进城落户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的农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