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6 09:35:06 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作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激励广大基层农技人员扎根基层、服务农业,在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用技术推广中发挥更大作用,根据《“全国十佳农技推广标兵”资助项目遴选办法》,现就2021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国十佳农技推广标兵”推荐范围为在县、乡两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长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并做出显著成绩的推广人员,不包括行政编制人员。
二、推荐名额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分别推荐2名候选人,大连、青岛、宁波3个计划单列市分别推荐1名候选人。
三、人选条件
“全国十佳农技推广标兵”为长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目前仍在农业技术推广一线工作的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为农情怀,未受党纪政纪及刑事处分处罚。
(二)熟悉农业先进技术和有关产业发展趋势,有丰富的农技推广服务经验,业务能力强。
(三)服务意识强,业绩突出,推广多项先进技术,在提高农产品产量品质、确保质量安全、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提升农民素质、带动农民增收等方面作用显著。
(四)作风扎实,常年深入农村开展技术培训咨询和试验示范工作,积极为当地产业发展提供技术咨询指导。
(五)一般为累计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20年以上(不含行政编制身份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时间)。事迹特别突出人员,可不受上述工作时间限制,但须由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出具事迹材料。
(六)获得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农技推广机构、农民群众等各方面普遍认可。
获得过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全国最美农技员等奖励荣誉的农技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已获过此项目资助人员不能再申报。
四、推荐程序
(一)推荐人选须经所在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填写《“全国十佳农技推广标兵”2021年度资助项目推荐书》(见附件),撰写被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报送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成立工作组或专家组,对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进行核查。经核查合格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自下而上逐级推荐。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部门、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成立推荐评委会,按照分配名额产生推荐人选,在本区域主要媒体或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
五、材料报送
(一)按要求填写《“全国十佳农技推广标兵”2021年度资助项目推荐书》,须经本单位和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推荐人选事迹材料为通讯体裁,3000字以内,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
(三)推荐材料一式三份,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发函报送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电子版同时发送电子邮箱),并注明联系人和电话,如有其他辅助材料,如视频、工作图片、所获荣誉证书等也可联系一并报送。
(四)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0 日。
六、联系方式
(一)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资金管理部
联 系 人:罗昱凡 施丽黎
联系电话:010-59194698 010-59194457
传 真:010-59194458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334室
邮 编:100125
电子邮箱:casef4458@163.com
(二)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联 系 人:何晓丹 王航
联系电话:010-591932911 010-59193023
传 真:010-59193003
附件:“全国十佳农技推广标兵”2021年度资助项目推荐书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1年6月25日
附件: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十佳农技推广标兵”2021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o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