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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利用全国农业远程教育平台开展2018年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的通知

2018-04-17 08:50:45       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作者:

  为进一步做好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工作,2018年我部将利用全国农业远程教育平台开展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拟举办20期农科讲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组织广大农业科技人员及时了解掌握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及现代农业科技新知识新方法,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切实提高开展科研和推广工作的能力水平,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培训对象

  各省(区、市)、地(市)、县(市)、乡(镇)农业事业单位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各农业科研院(所)以及部属各单位的农业科技人员。

  三、培训形式

  通过全国农业远程教育平台,聘请相关领导、专家、技术人员、“全国十佳农民”代表等,采取授课、访谈、座谈的形式,以卫星网、互联网同步直播方式传送到全国各省(区、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系统和农垦系统1000多个卫星远端接收站,各接收站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本地相关人员集中参加培训。

  没有卫星远端接收站的地区,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科研院(所)组织人员通过农业农村部网站首页(www.moa.gov.cn) “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专题参加网上培训。

  四、培训时间

  2018年4—12月,共举办20期培训班,每期培训班具体时间和培训内容将提前两周在农业农村部网站和中国农业人才网(www.agrihr.gov.cn)公布,培训课程安排详见附件。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科研院(所)要充分认识加强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的重要意义,根据每期培训内容,有针对性地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及时就近参加集中培训或进行网上培训。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全省的知识更新培训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加强组织协调,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强化监督考核。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当地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农垦系统农场做好卫星站点设备调试和组织服务,保证培训顺利开展。要认真做好培训的管理考核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培训的跟踪服务,如实记载参训人员的出勤情况,并将参训时间计入继续教育学时数。

  (三)认真总结,强化评估反馈。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于每月底前将全省参训人员名册、参训人员意见反馈表、培训现场图片等资料填写汇总后,通过农科讲堂反馈申报系统(http://1.202.195.245/repo/)上报。培训工作情况总结请于2019年1月中旬前通过上述系统上报。

  卫星远端接收站名单、参训人员名册、参训人员意见反馈表请在http://www.ngx.net.cn/zxjy/nkjt/下载。

  联系人: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王伯文  司  洋

  农业农村部人事劳动司  张田雨

  电  话:010—59196087  59196107

  010—59196099(卫星站培训)

  010—59196108(互联网收看及反馈咨询)

  附件:培训课程安排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代章)

  2018年4月4日

  附件:农办人〔2018〕16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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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晓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