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02 18:52:11 来源:央广网—中国乡村之声 作者: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降低房屋转让手续费受理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136号),决定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并延长专利年费减缴时限。
根据《通知》规定,自今年10月15日起,降低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农业、民航、新闻出版广电、林业等6个部门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可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约40亿元。
哪些涉农费用可以省了?
农业部门
1、植物新品种保护权费
由现行的在保护期内,年费为第 1-6 年每年 1000 元、以后每年 1500 元,降为第 1-6 年每年1000 元不变、以后每年降为 1200 元。
2、农药实(试)验费中的残留试验费
由现行的每一种剂型,一种作物,一处试验点,两年试验期,收费标准为35000-42500 元,降为30000-35000 元。
3、国内植物检疫收费中的调运检疫费
由现行的粮谷类、经济作物类和水(瓜)果类收费额占货值比率分别为 0.45%、0.50%和 0.60%,分别降为0.40%,0.45%和 0.55%。
4、国内植物检疫收费中的产地检疫费
由现行的粮谷类、经济作物类和水(瓜)果类收费额占货值比率分别为 0.30%、0.35%和 0.45%,分别降为0.25%,0.30%和 0.40%。
5、渔业船舶登记费
由现行的主机功率 15 千瓦(20 马力)以下的机动渔船,每艘 100 元;主机功率 16~44 千瓦(21~60 马力)的机动渔船,每艘 200 元;主机功率 45~146 千瓦(61~199 马力)的机动渔船,每艘 300 元;主机功率 147~440 千瓦(200~599 马力)的机动渔船,每艘 400 元;主机功率 441 千瓦(600 马力)以上的机动渔船,每艘 500 元,统一调整为每艘100 元。
林业部门
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由现行的在保护期内,年费为第1-6 年每年 1000 元、以后每年 1500 元,降为第 1-6 年每年 1000元不变、以后每年降为1200 元。
工商部门
受理商标注册费,由现行的 800 元(限定本类 10 个商品。10 个以上商品,每超过 1 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 80 元),降为600 元(限定本类 10 个商品。10 个以上商品,每超过 1 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 60 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住房转让手续费。新建商品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 3 元降为每平方米 2 元,存量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 6 元降为每平方米 4 元。各省级价格、财政部门可根据当地住房转让服务成本、房地产市场供求状况、房价水平、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进一步适当降低中小城市住房转让手续费标准,减轻居民购房费用负担。
降低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屋转让手续费标准,具体政策由各省级价格、财政部门制定。
民航部门
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费,由现行的首次登记每架次1000 元,其中特殊类航空器每架次 400 元,降为首次登记每架次 700 元,其中特殊类航空器每架次 300 元。
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费,由现行的所有权、占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架次 1000 元,其中特殊类航空器每架次 400 元,降为所有权、占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架次 700 元,其中特殊类航空器每架次 300 元。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由现行的 250 元每件次,降为 200 元每件次。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工本费,由现行的 50 元,降为1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