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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昌乐:先啃“硬骨头” 推广“活经验”

2018-03-27 14:16:07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记者 管斌,通讯员 张平,张艳

山东省昌乐县宝都街道东南村村民推选改革工作小组成员并进行签字确认。 (资料图片)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2015年5月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当时面临的最主要问题是确定改革试水破冰的突破点。几经研究,昌乐县最终选取了资产量大、村情复杂、矛盾多的城中村——宝都街道东南村作为首批改革试点村。

  东南村是昌乐县规模最大的城中村,全村1295户、3069人,人员构成复杂,外来空挂人口有1200多人。随着城市的发展,村内所有耕地都被征用,原有的村办企业在2008年全垮了,对村集体资产的去向又没有明确说法,导致村民多年上访。

  “试点的意义在于让矛盾问题充分暴露,在解决问题中展现改革效力,要么是经验,要么是教训,都是在为全县改革蹚路子,都是为了最终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后来的事实证明我们敢啃‘硬骨头’的思路是正确的,整个试点过程中遇到的100多个问题、60余种成员身份在东南村几乎都有体现。”昌乐县经管局局长黄军清深有感触地说。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就是如何分好农村集体资产这块“蛋糕”,昌乐县的试点工作就围绕着摸清“分什么”、厘清“分给谁”、弄清“怎么分”这三个环节展开,其中,“分什么”是基础,靠清产核资完成;“分给谁”是关键,要通过成员认定;“怎么分”是核心,要进行股权量化。

  规模大、集体资产量大、村情复杂的村进行清查核资主要通过聘请第三方专业评估公司进行,村情好的村由镇村两级农经人员组织进行。东南村的清产核资由一家专业评估公司完成,资产审核评估结果是4002.66万元,得到了村民认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主要通过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来完成,东南村规定了12种可认定为成员的情况和3种不能认定为成员的情况,经过长时间艰难的界定,最终确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818名,占户籍人口的59%;股权量化原则上只设置个人股,不设集体股,实行一人一股制。个人股按照“量化到人、确权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长久不变”的原则,实行“两不增、两不减”(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静态管理模式,东南村共设置个人股1818户、独生子女股219股,每股19649元。

  黄军清说:“我们边改革、边探索、边完善,在东南村改革完成的同时,县里也制定了21个规范性文件,使每个环节步骤都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和要求,其他村只要按照制度规范进行操作,就能顺利完成改革任务。”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昌乐县在试点过程中,坚持“群众的事群众说了算”,干部“帮办”不包办,对遇到的问题不捂着盖着,不搞少数人说了算,而是“有法依法、有规依规、无规依民”,除法律有明确规定的以外,重大问题和有争议事项,一律经过民主讨论、民主表决。

  东南村试点伊始就成立改革工作小组,先由村民代表和党员推荐53人作为小组成员初始名单,然后逐家逐户征求意见,签字确认,因其中2人与进入名单的其他人员有亲属关系,群众提出质疑,所以最终确定的改革工作小组成员为51人。之后,就由工作小组代表全体村民落实改革工作,村两委干部和工作小组任何个人不得答复群众疑问,必须统一由工作小组集体研究讨论后进行书面答复,并在公开栏内公示。

  田强在东南村生活了20多年,上世纪90年代因为上学读书把户口迁到了东南村。像他一样的空挂户有1200多人,他们能不能被认定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呢?工作小组经过集体研究,给出书面答复:“东南村是原城关大队1980年8月20日分出的一个生产大队,全部生产资料为集体共有,当时的生产大队人员为原始老户,其子女及正常婚迁的家庭新增人口(养老女婿除外)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980年8月20日以后因非婚姻关系迁入的其他人员,为无生产资料的空挂户口,不能认定为成员。”绝大多数群众认为这个答复有道理,接受了认定结果。

  村党支部书记杨进增说:“个别群众对资格认定有质疑,找我说情,让我评理,我说不要找我了,整个事由工作小组负责,我没权力答复。”

  就这样,东南村这块原本最难啃的“硬骨头”不仅没变成昌乐县农村集体股权改革的“拦路虎”,反而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模板。

  在此基础上,昌乐县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2017年10月通过农业部评估验收。目前,全县有890个村完成改革,占总数的99.3%,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52.3万人,颁发股权证书14.8万本,成立经济股份合作社890个,土地股份合作社6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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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晓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