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9 11:53:49 来源:经济视野网 作者:
“骗贷”是金融机构始终绕不开的话题,虽然这些年,金融机构在政府推动的改革下,尤其构建信用制度,不良贷款呈下降趋势,但骗贷的新闻依然占据媒体相当大的版面。
在中国东方资产股份有限公司最近的发布《中国金融不良资产市场调查报告》中可以看到, 2017年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仍是“双升”压力,未来3-5年银行业不良资产将缓慢上升;企业骗贷行为将成为不良贷款增加的主要原因,制造业将成为银行不良贷款的主要来源。看来,不良贷款将是摆在金融机构面前绕不过去的坎。
截止2017年8月中国银行不良贷款余额高达1.7万亿,但从公开报道的来看,大都是经法院审理并认定过的骗贷案件。其实,还有相当大的规模的不良贷款不为人所知,公开报道的只是骗贷的冰山一角。
为何那么多不良贷款没有被发现的呢?通过记者对公开报道的骗贷新闻进行归纳和总结,发现“虚假材料”和“内外勾结”是骗贷的两大必要条件。如果没有这两个必要条件的其中一个,很难实现骗贷。一旦拥有这两个必要条件,就非常具有隐蔽性,很容易逃避法律监管。
有一份投诉材料比较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本月10号,本网在栾川就“骗贷”现象进行采访,据投诉材料反映,2012年,河南栾川县农商银行负责人竟然拿单位公章为私人贷款进行担保,待贷款到期时,贷款人却不能还上这笔贷款,借款人就开始找担保单位栾川农商行讨债。
为还上一笔借款,栾川县农商行负责人开始与借款人一起商量并谋划布局,导演一场农商行“骗贷”大戏。贷款分两笔实施,分别是2012年5月15日以购料为用途贷款350万元;2012年7月8日也是以购料为用途贷款650万元。期限均为一年,借款单位是栾川县昌泰经贸有限公司,用落后的高耗能高污染的五小企业作为担保。
略有金融常识的人都能看出其中有很多耐人寻味的地方,两笔贷款相隔的日期之短,只有两个月,况且第一笔款没有还上,是否还能贷出第二笔款项?担保抵押物是否合规?到贷款期限到期后,是否按照新的贷款制度执行?诸多疑点的背后,1000万巨款竟堂而皇之的贷出栾川县农商行。现在再找借款单位,工商系统里也不再显示其资料。
银行贷款、放款都有一套科学严谨的程序,如此庞大的金额能够放出去,不得不让人怀疑里面有些蹊跷。投诉材料也称,这笔贷款是内外勾结的结果,没有银行负责人的默许,就不能实现骗贷的可能,也更不可能把这笔款都做成隐性不良贷款。在栾川采访中,真正体会到了解真相的艰辛,记者先到栾川农商银行了解情况,以领导下乡为借口,拒绝采访。然后记者又到县银监会,知情人说这里常年不见有人;11号,记者又到洛阳市农商分行,也是以开会为借口,不能接受采访;最后想把信息反馈给洛阳银监会,居然被拒之大门之外。
也许有人会问,庞大的资金流失后,这么大的“窟窿”怎么办?一位业内人士一语道破天机,一定有人在买单。以栾川县农商行为例,这些年该行不良贷款高达2个亿,这个“窟窿”最终是由县政府来想办法解决。最后栾川县政府以商用地兑换成2个亿的资金来填上这个“窟窿”,说到底都还是老百姓在买单。
其实,像栾川县农商行这样的例子在全国不在少数,应该是举不胜举。玩不良贷款的政策擦边球,非常巧妙的把“骗贷”转化为不良贷款,公款转化为私有。所谓科学的制度,严密的程序,在银行负责人手里嫣然成了摆设,形同牛栏关猫。
看一斑窥全貌,金融机构的乱象急需整治,机构体制机制亟待夯实,不然,不良贷款依然高居不下。记者在本次采访中,业内人士的普遍的观点是,造成“骗贷”主因还是在银行内部,尤其是人的因素占主导作用。如何治理金融系统乱象,关键还得看制度,单纯靠银监会是远远不够的。金融机构的乱象已经到了“出重拳,下猛药”的地步了,完全可以借鉴巡视制度,像反腐败一样一轮一轮的巡查,真正构筑起骗贷的防火墙,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并对金融机构的领导起到震慑作用。
可喜的是,就在昨天,中国银监会发布,在2018年将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更令人鼓舞的是,中纪委释放反腐新动向,其中有一条,就是审批监管、金融信贷重点领域腐败的问题,中央已经意识到金融领域是腐败的高发领域,特在全会上点名,透露出下一步反腐将有的放矢,更具针对性。
整治金融机构 “骗贷”乱象大幕即将拉开,相信很多人都在等待每一场大戏的“主人翁”是谁,当然也包括栾川县农商行这场“骗贷”的主演,本网将持续关注。(记者胡延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