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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融合发展三大热点,怎么看?

2019-06-06 09:14:36       来源:半月谈网    作者:

  最近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健全五大体制机制,分别聚焦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和农民收入持续增长。这份政策创新含量极高的重要文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对其中一些热点问题,该怎样理性看待、辩证理解?

  放宽落户不等于放松房地产调控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明确,有力有序有效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

  截至2018年底,我国有2.26亿已成为城镇常住人口但尚未落户城市的农业转移人口,其中65%分布在地级以上城市,基本上是大城市。解决好落户问题,需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联动,推动大中小城市放开放宽落户限制。

  “城市需要人才,但是更需要不同层次的人口,绝不能搞选择性落户。”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司长陈亚军说,落户重点人群是在城市长期就业、工作、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特别是举家迁徙的,以及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而不是片面去抢人才。

  他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个定位必须坚持、不能动摇。城市既要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又要坚决避免投机者借机“钻空子”。

  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并不是放弃对人口的因城施策。超大城市、特大城市要更多通过优化积分落户政策来调控人口,既要留下愿意来城市发展、能为城市做出贡献的人口,又要立足城市功能定位,防止无序蔓延。个别超大城市、特大城市要严格把握好人口总量控制这条线,合理疏解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引导人口合理流动和分布,防止“大城市病”。

  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不能开

  意见提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若干举措。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的核心是夯实土地的产权基础,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目前这项改革还在部分地区试点,未来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开的路径和时间节点,要视土地管理法的修改情况和国家统一部署来安排,在修法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处长刘春雨说,在改革过程中,要严格守住土地所有制的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重点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守住乡村文化根脉,还要有效防范各类政治、经济、社会等潜在风险;要以维护农民的基本权益为底线,真正让农民得到改革红利;要确保待入市土地符合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不得突破现有规划,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出现违法用地行为。

  “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要注意的是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不能开,按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原则不能突破,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刘春雨说。

  以工商资本入乡激活广大乡村

  意见提出,建立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副司长周南强调,工商资本下乡带去的不仅仅是钱,更重要的是带去了先进理念、先进技术、先进管理模式以及人才,可以说“激活了一片区域、壮大了一个产业、带动了一方农民”。

  一方面,要优化乡村基层营商环境,强化政策支持、稳定政策预期,引导好、服务好、保护好工商资本下乡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设立必要的防火墙,不能富了老板、丢了老乡,守住耕地红线和生态红线,守住农民权益不受损的底线。

  周南指出,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等政策,鼓励工商资本投资适合产业化经营的农业领域,支持进入乡村生活性服务业。同时要探索在政府引导下工商资本与村集体的合作共赢模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并通过就业带动、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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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