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6 14:43:04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中国农村网 作者:□ 吴兆明 蔡琳娜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行为,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确保集体资产流转全部进场交易,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近日,江苏省扬州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环节操作规范》,明确“前置审核、公告报名、组织交易、公示鉴证、督查问责”五个环节的操作规范,推动市县乡三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公正、规范开展集体资产流转交易,防止违规暗箱操作,防范农村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
前置审核——严把进场关口
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着重对转让方提交的权属证明、主体资格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集体研究形成的决议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承包农户委托村(居)组集体统一组织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还要审查承包农户出具的委托书。符合要求的在1个工作日内由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与转让方签订委托交易协议。
公告报名——面向社会公开
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要将集体资产转让信息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等公共媒体上发布,同时在集体资产所属村组公开栏张贴公示,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公告发布期限不低于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接收并审查意向受让方提交的相关资料,符合条件要求的给予办理报名登记。
组织交易——规范交易秩序
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要依据征集到的并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意向受让方情况,组织开展交易活动。在公告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协议方式进行交易;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根据交易标底具体情况采取竞价、拍卖或者招标方式进行交易,并邀请干部群众代表参加。单笔交易标底额5万元以上或单笔连片流转土地面积300亩以上的,在县级或市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交易,其他的在乡镇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交易。
公示鉴证——维护双方权利
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要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等公共媒体上及时公示交易结果,同时要求集体资产所属村组要张贴公示。成交公示无异议后,及时组织交易双方签订规范合同,对合同进行审核鉴证并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1个月内,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要完成对交易项目的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督查问责——推进履职尽责
各级农经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确保农村集体资产流转必须全部进入市场交易。发现场外交易、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统计,2014年下半年以来,扬州农村集体资产累计进场交易9040笔,实现交易额33亿元,溢价总额0.88亿元,溢价率2.7%;今年已成功流转交易2658笔,实现交易额7.83亿元,产生溢价0.33亿元,溢价率4.2%,未发生一起违法违规行为。
(作者单位:江苏省扬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