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4 13:57:57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中国农村网 作者:□ 李清乐
随着扶贫攻坚力度的加大,各级扶贫资金越来越多,村集体扶贫资金如何进行会计核算越来越受到关注,笔者认为,通过“专项应付款”进行核算比较符合会计制度和工作实际。
一、“专项应付款”的含义
“专项应付款”会计科目是核算村级组织收到上级有关部门拨入的具有特定用途、专项管理的资金。村级扶贫资金一律通过“专项应付款”会计科目进行核算。“专项应付款”二级科目按上级部门名称设置,三级科目按扶贫资金项目设置。
二、“专项应付款”的核算
(一)收到扶贫款:
借:银行存款—××(金融机构)
贷:专项应付款
—××(单位)
—××(项目)
(二)支付扶贫款:
借:在建工程—××(单位)
贷:银行存款
—××(金融机构)
(三)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资产的部分(应按实际成本):
借:固定资产—××(名称)
贷:在建工程—××(名称)
借:专项应付款
—××(单位)
—××(项目)
贷:公积公益金
(四)未形成资产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可直接作费用列支:
借:专项应付款—××(单位)
贷:在建工程—××(单位)
银行存款
—××(金融机构)
(五)拨款项目完成后,如拨款有结余需要上交:
借:专项应付款
—××(单位)
—××(项目)
贷:银行存款
—××(金融机构)
(六)拨款项目完成后,如拨款有结余不需要上交:
借:专项应付款
—××(单位)
—××(项目)
贷: 公积公益金
每一拨款项目完成后,“专项应付款”科目应无余额。
(作者单位:福建省永春县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