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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估计及其变更在合作社中的应用

2016-12-12 14:02:25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中国农村网    作者:王炳梅 王 萍

  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合作社已进入质量提升规范发展的阶段,农民合作社作为互助性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成为其规范发展的重要一环。

  既然也是一种经济组织,合作社财务核算在会计职能、基本假设、会计要素等方面与企业的基本一致。为定期、及时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合作社将持续不断的经济业务划分为各个阶段,并进行合理地会计估计。会计估计变更是在合作社会计基本假设前提下,并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上的会计应用,合作社应对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合理地确认、计量和报告。在合作社会计核算中,会计估计是不可避免的。

  一、会计估计的概念、作用及特点

  1. 概念。会计估计是指对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出的判断。

  2. 作用。合理地进行会计估计不仅有助于为会计信息使用者编制出客观、公允的财务报表,有助于管理者了解合作社的真实情况,继而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也有助于投资者、债权人及他方了解合作社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成员分配情况,为其提供决策依据。

  3. 特点。

  (1)会计估计的存在是由于经济活动中内在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在会计核算中,有些经济业务本身具有不确定性,需要根据经验作出估计;同时,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编制会计报表这一事项本身,有必要估计未来交易或事项的影响。例如,合作社按备抵法计提坏账准备时,需要根据债务单位的财务状况,运用以往经验,对坏账准备金额作出估计。

  (2)进行会计估计时,以可利用的信息或资料为基础。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合作社在会计核算中,不得不进行估计。某些会计估计的目的是为了确定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

  (3)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必须合理地进行会计估计。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概念及其变更原因

  1. 概念。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

  会计估计变更的依据应当真实、可靠,合作社的会计估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2. 通常情况下,合作社发生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1)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则会计估计也应相应作出改变。例如:合作社某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原定为15年,以后获得了国家专利保护,该资产的受益年限已变为10年,则应相应调减摊销年限。

  (2)取得了新的信息,积累了更多的经验,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正。例如,合作社原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按15年计提折旧,后来根据新得到的信息,使用5年后对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的产量有了比较准确的证据,改按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三、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1. 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方法

  在会计估计变更当期及以后期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合作社采用新的会计估计,不改变以前期间的会计估计,也不调整以前期间的报告结果。

  合作社在进行会计估计变更时,应注意:

  如果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有关估计变更的影响应于当期确认。

  如果会计估计变更既影响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有关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当期及以后各项确认。

  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应计入变更当期与前期相同的项目中。

  2. 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会计估计变更前的金额和变更后的金额之间的差额仅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例1】某茶叶合作社2011年12月1日购入管理用设备一台,原价为15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10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2016年1月1日考虑到技术进步因素,将原估计的使用年限改为8年,净残值改为6万元。

  该合作社对该项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如下:

  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调整以前各期折旧。变更日以后改按新的估计计提折旧。

  原先每年折旧额(150-10)÷10=14(万元),已提折旧4年,共计56(万元),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94(万元),则第5年相关科目的余额如下:

  固定资产    1 500 000

  减:累计折旧    140 000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940 000

  按照变更后的使用年限和净残值,2016年起每年计提的折旧费用为(94-6)÷4=22(万元)。则2011年改按新的估计计提折旧,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220 000

  贷:累计折旧   220 000

  合作社由于会计估计变更影响当期损益,所以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描述略,此估计变更将减少本年度盈余22-14=8(万元),假定本茶叶合作社所得税税率为20%,则本年度净盈余减少8×(1-20%)=6.4(万元)。

  (作者单位:山东省五莲县街头镇财经中心、五莲县农业局经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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