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6 11:44:05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中国农村网 作者:李圆圆
随着美丽乡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如何管理美丽乡村建设新增的资产成为了摆在村集体当家人和上级主管部门面前的迫切问题。笔者就新增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与大家商榷。
一、当前农村对新增资产管理方法有五种模式
1. 在建资产由施工队代管。从2003年文明生态村创建到今年的美丽乡村建设,新增的公益性资产都有很长的承建周期,基建时间长,验收交付使用环节多,建筑装饰材料的投入大。项目规划设计过程中没有确权归属,村干部及基层群众参与程度低,无权管理这部分资产,筹建单位(甲方)只能将管理权限交给施工队,由施工队临时代管。当前在建的工程项目包括民居改造、道路桥梁修建、厕所改造等大都实行这种管理方式。由于基层对于新增资产的管理缺乏认识,业务主管部门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管理措施没有及时跟进,基建物资和设备丢失、毁损、报废等问题时有发生。
2. 少数资产由村干部暂时代管。往年已经形成的资产,目前仍有一部分既没有划拨给村集体,也没有明确由哪个单位接收,暂时由个别村干部代为看护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责权利不明确,加之村民委员会换届的影响,这部分资产很容易形成无主资产,导致资产减值流失。如:各村形成的农村小广场、小公园、河道的小流域治理、小型绿化带、特色村标、宣传栏等项目资产完工后大多数项目没有及时履行移交手续纳入村集体账内核算。此类资产虽然留在农村,服务当地百姓,但是,没有及时履行“过户”手续,集体无权管理,只能由村干部暂时行使管理职能。
3. 部分资产由村民自发保管。改厕、改厨、改水、改房、改灶等项目形成的新资产,由于资产分布不均、数量分散、单个资产价值较小等特征,业务主管部门对于资产标准定义的界限划分不清,各部门之间的标准也不一样,管理机制出现真空,由当地村民自发组织起来进行管护,保证了这部分资产保值增值。如各户的房屋修缮改造、新能源炉灶推广、农村旱厕改造、入村入户的自来水、村内的隙地利用等都没有及时划分权属,部分村民和党员、代表为了保护本村的优雅环境和改造成果自发地组织起来管护,但管理水平和管理技术有限,导致部分资产毁损无法恢复。
4. 共享资产由乡干部代管。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政村联村共建、共同享有的公益性资产,项目建造时大多由乡镇规划筹建,各村共同参与投入,财政资金给予一定的奖励扶持,筹建单位没有分清村与村之间的界限和权益,投资各方无法划分每个村的份额和出资比例,导致新增资产无据分割入账,只能由乡干部暂时管理。如几个行政村组成的美丽乡村片区内的公共资产、接待中心、垃圾处理、污水处理设备等。
5. 个别资产无人管理。个别资产离村民们的生产生活较远,不能直接形成生产要素,不会给当地的村民创业增收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大多数人认为是可有可无的,经常被人们忽视或忘掉而失之管理。如街牌、路标、村标、标识、宣传栏、文化墙等资产,外来旅游、创业的个人和团队认为很有必要,方便他们旅游度假和创业需求,但当地村民认为这些耳熟能详的地名、村名、街名、标语可有可无。特别是文化墙这些内涵丰富,对村民精神文化生活或村庄发展拥有积极作用的特色标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作品等,建造时各级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专业修缮管理技术要求很高,村民自身无力进行管理和维护,基本处于无人管理状况,减值、毁损、破坏、缺失是经常发生的。
二、规范管理新增资产的几点设想
应该对新增资产进行科学分类,视不同类别划归管理责任单位“建账立簿”,实行科学管理。
1. 村委会管理。将村内富民产业项目、主干街道、巷道、安全饮水、村民中心、幸福院等改建扩建新增的资产通过对接上级整合扶持资金的性质和用途,划归村民委员会管理,如涉及一事一议、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资金等,由财政资金划拨到村民委员会账内,视同农村集体资产进行“建账立簿”管理。
2. 国有资产管理。将普惠民生、泽润后世的环境治理、垃圾治理、连村道路等社会公益性项目建设新增的资产划归国有,由环保、交通运输等单位视同国有资产进行部门归口管理,对于距离市区污水管网较远、不易管理的乡村可以引进社会资本进行试点管理。
3. 个人管理。改房、改厕、改厨、改灶等涉及一家一户的项目新增的资产,以捐赠或奖励的形式划归个人家庭负责管理,村民委员会要制定修改村规民约,纳入新增资产管理内容,对于管理不力、造成损失的家庭要合理赔偿。
4. 公司化管理。新增的接待中心、公共厕所、商贸物流、旅馆饭店、公园景观、旅游通道等专门用于旅游用途的资产,可以按照旅游资源纳入旅游公司管理,也可以作为村级集体资产以股份的形式参股旅游公司,享受股金分红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村集体按照股权作为公司股东参与新增资产管理。
5. 委托代管。小型污水处理设备、中小学、幼儿园、河道清淤、泄洪设备、水库安全防护设备等新增资产管理专业技术较高,虽然资产留在村内,但村民无力管护,应该委托乡镇站所进行统一归口管理维护,防止出现毁损、报废给国有资产、集体资产或村民资产造成损失。
(作者单位:河北省迁安市文广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