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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扶持村集体相关业务处理初探

2016-02-25 11:22:32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何培顺 邱孟根

  近年来,江苏省在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新农村进程中,各级财政加大对村集体的资金扶持力度,农村集体经济活动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产生了一些新业务。如何科学、规范地处理这些经济业务事项,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是农村会计核算面临的新课题。笔者就实际工作中遇到相关业务问题的处理发表几点粗浅看法。

  一、财政奖补业务核算

  多年来,江苏省采取了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兴办村公益事业、建立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化解村级债务等一系列政策,对村级集体进行扶持,促进了村级集体收入增加、集体债务下降和乡村环境的显著改善。

  (一)扶持省定经济薄弱村发展项目业务核算

  2012-2015年,省财政按60万元/村的标准,扶持省定经济薄弱村兴建标准化厂房、购买门面房,发展农家乐、观光农业等方式,努力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其资金运行采取直接拨付施工单位或资产出售方的方式,涉村会计业务核算为:

  1. 扶持资金形成资产的核算

  村以施工方提供的完工发票、项目决算书复印件或资产出售方提供的购房发票为凭据,作如下业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标准化厂房等

  贷:公积公益金

  2. 资产租赁收入的核算

  借: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

  贷:经营收入—租赁收入

  (二)“一事一议”奖补项目核算

  自2009年以来,江苏省按照中央提出的“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实行“一事一议”奖补政策,支持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

  “一事一议”项目在每年省下达“一事一议”奖补资金计划后,各地按照村民议事上报,镇农经部门初审汇总,区农经、财政部门联审,区政府行文上报,省批复后实施的程序进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实行阳光操作,工程项目通过镇招投标中心招标确定。中标单位与项目所在村签订施工合同负责施工,村组织人员负责日常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完工后,由镇初验申请,区财政、农经部门审核验收后结算拨付工程款项。

  资金运行方式为:每年待省项目批复下达后,项目所在村按照村民议事确定的范围、标准(不超20元/人,64元/劳力)筹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款以及村集体垫资,上解镇农经部门,由农经部门划转到镇财政“一事一议”筹资专户,并统一上划到区财政一事一议资金管理专户。村与工程中标单位签订实施合同并开始施工后,区将各村自筹资金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作为项目建设启动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后再将省奖补资金(按村自筹1:3配比)拨付施工单位。村级会计业务处理:

  1. 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后,按村民应筹资额

  借:内部往来

  贷:一事一议资金

  2. 实际收到农户筹资筹劳款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内部往来

  3. 村上解农户筹资筹劳款、村集体垫资时

  借:一事一议资金

  (村民筹资筹劳款)

  公积公益金

  (村集体垫资)

  贷:现金(应上交总额)

  4. 项目形成资产的账务处理应由项目所在村根据施工单位的项目决算书及工程完工发票复印件,按总额将该项资产纳入村集体账内。

  借:固定资产

  贷:公积公益金

  (三)公共运行服务经费的业务核算

  自2013年江苏省首先在省定经济薄弱村试点,2014年全面推开,对村庄环境治理常态化进行补助。按2500人的标准村每村8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6万元,县区财政补助2万元)的补助标准,帮助村级建立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其经费使用实行镇级报账制,环境维护人员工资由镇财政打卡发放,村购买清扫工具凭合规票据到镇财政直接报账。涉村业务主要是镇无偿提供的垃圾车的核算。

  收到镇提供的车辆时,凭镇购车发票复印件作如下业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贷:公积公益金

  (四)债务化解奖补业务核算

  自2012年始,江苏省按照省财政奖补,县区财政配套的方式,对苏北、苏中的经济薄弱村2008年账面公益性债务进行化解。偿债资金采取财政专户存储、封闭运行、直接打卡到债权人账户的方式进行。涉村业务主要是债务的核销。

  核销时凭打卡银行提供的打卡清单复印件和债权人签章的凭证,作如下业务处理:

  1. 银行实际支付部分

  借:债务类科目

  —××单位或个人

  贷:公积公益金

  2. 与债权人协议打卡部分

  借:债务类科目

  —××单位或个人

  贷:其他收入

  二、部门专项资金及帮扶业务核算

  上级有关部门对村级专项资金项目扶持及扶贫帮困产生的业务事项。

  (一)专项资金项目的业务核算

  1. 村收到省农委拨来秸秆气化项目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秸秆气化

  2. 发生购建支出

  借:在建工程-秸秆气化

  贷:现金(银行存款,应付款)

  3. 工程完工

  借:固定资产-秸秆气化

  贷:在建工程-秸秆气化

  4. 结转“专项应付款”

  借:专项应付款-秸秆气化

  贷:公积公益金

  (二)部门帮扶业务的核算

  1. 形成资产的业务核算

  (1)需要安装、购建的业务处理同上

  (2)不需要安装、购建的业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贷:公积公益金

  2. 不形成资产的业务核算

  【例1】青口镇下口村收到镇拨付环境整治经费存款20000元。

  借:银行存款 20 000

  贷:补助收入 20 000

  【例2】青口镇王庄村收到区扶贫办拨来助困帮扶款现金15000元。

  借:现金15 000

  贷:补助收入15 000

  (作者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农经中心、连云港市赣榆区委农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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