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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程序探析

2016-02-22 10:09:52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陈明刚

  山东省禹城市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管审分离、以审促管”新模式,把审计职能从经管站分离出来,设立独立审计站,一手抓管理,一手抓审计,经管、审计“两站”并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笔者结合禹城的做法与各位探讨一下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程序,望批评指正。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把整个审计程序分为审前准备、审计实施、审计终结、复审程序四个阶段。

  一、审前准备阶段

  (一)制定审计计划,填制《审计项目计划书》。年初,审计站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本乡镇(街道)实际,确定审计项目,制定年度审计计划,经乡镇(街道)政府批准后,以文件形式上报县(市)农业行政主管(经管)部门。按审计实施项目,填制《审计项目计划书》,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立项依据、审计种类、审计要求、施审时间、审计人员、项目提出人、签发人等。

  《审计项目计划书》可以是文字式,也可以是表格式。笔者认为,表格式更能清晰反映审计项目的内容。

  (二)成立审计组,下发《审计通知书》,编制《审计项目工作方案》。成立审计组,下发通知书,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形成审前调查报告。根据审前调查情况,编制《审计项目工作方案》,内容包括被审计单位名称及基本情况;编制依据、审计种类、审计项目、审计目的;审计方式、起止时间、审计内容和范围;审计组长、审计组成员及其分工等。

  《审计项目工作方案》可以是文字式,也可以是表格式。笔者更倾向于表格式。

  (三)召开进点会议。审计组长主持召开由审计组成员、管区干部、村“两委”成员、报账员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参加的进点工作会议,参会人员签到,发放《被审计单位需提供资料清单》、《现金及备用金查点表》等。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应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全面性负责,签订承诺书。审计应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二、审计实施阶段

  (一)收集审计资料,进行调查取证。下达通知书3日后,收集被审计单位审计资料,进行调查取证。调查取证材料要求客观、相关、合法、充分;明确审计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具体情节;提供人或单位需签名或盖章,未取得签名或盖章的,应当注明原因。调查取证时,审计人员不应少于2人。

  (二)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按审计底稿内容进行分类,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汇总表》。根据有关审计工作记录、复制文件资料、调查材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按审计事项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底稿的内容包括审计事项、总体评价、存在问题、定性依据、处理意见和建议等。根据审计事项的内容,分类整理,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汇总表》。

  审计组长、审计站长要对审计证据是否真实、充分,审计依据运用及处理意见是否恰当等进行复核。审计中,与被审计单位、个人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要注意回避。

  三、审计终结阶段

  (一)审计组长提出审计报告,经过审计站长、乡镇领导审核,向审计机构(站)出具《审计组审计报告》。审计组长对审计证据和审计底稿进行审核,提出审计组审计报告;审计站长对审计资料及审计组审计报告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乡镇(街道)领导审核。审计组根据审计站长、乡镇(街道)领导的审核意见,进行整改,向审计机构(站)出具《审计组审计报告》。

  乡镇领导审核并非必备环节,我们根据目前审计实际情况做出了这样的规定。

  (二)将《审计组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将《审计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审计组审计报告》送达被审单位征求意见,被审计单位针对审计组工作情况和报告提出意见,填写《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及建议表》、《对审计组审计报告的意见表》等。

  被审计单位应当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否则,视为无异议。

  (三)审计机构(站)向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出具《审计报告书》等结论性审计文件。审计站对被审计单位意见,进行客观分析,作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报告。经乡镇(街道)审核和农业行政主管(经管)部门审理,出具《审计报告书》,送达被审计单位执行,并将审计结果进行公示。

  除《审计报告书》外,根据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审计机构(站)还可能需要出具《审计意见书》,作出《审计审决》,向有关部门出具《审计建议书》,涉嫌犯罪的还要出具《案件移交函》等。

  乡镇(街道)审核和农业行政主管(经管)部门审理也非必需程序,考虑到目前乡镇审计站实际情况,为保证审计质量和规避审计风险,我们暂时规定了这样的环节。

  四、复审程序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论和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审计报告书》等审计文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审计机构申请复审。上级审计机构应当在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审结论和决定。特殊情况下,作出复审结论和决定的期限,可适当延长。复审期间,不停止原审计结论和决定的执行。

  “复审”不是必备环节,只有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论和决定提出异议时,才启动复审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有文书及文书送达、意见签署、审核审理等环节,均须相关人员签字,形成书面文件,按规定编入审计档案。

  (作者单位:山东省禹城市梁家镇审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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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