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6 10:15:41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张春明
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资金在村级组织开展村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深入以及国家各项惠农政策补助的出台,这部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与其他资金的使用管理逐步混淆,会计核算功能弱化,不能有效地核算和监督,挪用、挤占、代扣等现象时有发生,不利于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和功能的发挥。
一、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资金用途
根据《天津市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资金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市、区(县)两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用于村级组织运转的补助资金,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资金保障范围包括:村干部报酬、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以及其他必要支出。
二、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资金会计核算的误区及账务处理
村级组织收到的政府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包括一般性的转移支付收入和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资金收入,这两部分资金虽然都属于政府对村级的补助资金,但是核算时应单独下账核算,不能混为一谈。比如,村级收到当地政府拨入的一般性转移支付10000元,会计分录记作:
借:银行存款10 000
贷:补助收入—转移支付收入
10 000
年底结转损益会计分录记作:
借:补助收入—转移支付收入
10 000
贷:本年收益10 000
结转后,补助收入—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无余额。
但是,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资金,属于保证村级干部工资和村集体日常办公经费等的专项资金,按照《天津市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资金实行“村账镇(乡)管”制度。这部分资金由乡镇政府设置村级财务管理中心,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代理账务处理、代管集体资金、代管村级财务档案。财政拨付的转移支付资金由中心专账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这就要求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资金必须建立专门会计科目进行独立核算和管理。上述处理一般的转移支付的记账办法就不适合该部分资金的账务处理了。为了加强村级组织该部分资金的有效管理,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这部分资金必须使用负债类科目核算,年底将余额结转下年。这样便于随时查看资金的收入、使用、剩余等情况。会计分录如下:
村级组织收到镇政府下发的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资金30000元
借:银行存款30 000
贷:应付款
—干部工资及其他
30 000
支付2013年干部工资20000元
借:应付款—干部工资及其他
20 000
贷:银行存款20 000
支付购买计算器一台30元
借:应付款—干部工资及其他
30
贷:现金30
年底结转损益,应付款—干部工资及其他贷方余额9070元转到下一年。为了保证村级组织运转的延续性和稳定性,该科目余额不能参与村级收益分配。
三、加强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资金管理
(一)建立严格的使用标准
按照《天津市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和其他必要支出的具体标准由各区(县)综合考虑行政村规模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确定。规定办公用品支出范围,严格限制非必需办公用品的购买。规定报刊费征订种类和报刊费支出限额,严格禁止乡镇职能部门摊派报刊和代扣报刊费用。村干部工资必须根据乡镇政府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及村干部工作业绩等因素核定,可采取基本报酬加业绩考核奖励报酬方式发放,发放时还需乡镇政府开具统一格式的批复文件。根据村级经济情况加大对运转困难村级组织的支持力度,确保其正常运转。
(二)严格把关支取手续
支取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资金采取村级申请、乡镇审批、农经部门复核并给予支取的程序。支取村干部工资要有乡镇统一开具的工资标准批复文件,并盖有镇政府公章。村级必须使用农经部门统一印制的申请单,必须详细说明用款事由,并同时有村书记、村主任签字和盖章。申请单提交乡镇领导审批签字后交农经部门复核支取。
(三)公开资金使用情况
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资金变动,必须按照村级财务公开一并详细公开,接受村民、理财人员的监督。对村民存在疑问的,村级领导负责给予详细解释说明。对委托农经部门代扣代缴以及挤占挪用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资金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对于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四)建立管理台账,方便监督检查
建立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资金台账,记录每一笔资金的收入、支出,并在摘要栏详细注明资金用途。每天核对台账余额与账套相关科目余额,保持余额的一致性。
(作者单位:天津市宁河县农经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