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6 10:07:15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陈卫红
近年来,浙江省嘉兴市把农民合作社始终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的主要经营主体来抓,农民合作社建设在数量扩张基础上,提质发展成效显著,尤其通过开展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对促进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升,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明显作用。
一、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嘉兴市农民合作社所发挥的作用是明显的,但是,由于准入门槛比较低,牵头领办人的认识不一致,素质参差不齐,因此,在财务规范管理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会计核算不规范。部分农民合作社因经营规模小、成员少、业务运作比较简单,财务管理观念淡薄,没有独立建账;个别合作社原始凭证审核手续不完备,存在“白条”、虚假及无审核程序入账票据;有的合作社收购票据不合规、收入不入账等。另外,目前合作社聘请的兼职会计素质良莠不齐,其中相当部分会计人员从事企业会计核算,对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业务不熟悉,因此造成合作社会计核算不规范,上报合作社财务报告质量不高。
(二)财务管理欠民主。合作社财务民主管理薄弱,部分合作社财务责任权限不明,合作社资金社长说了算,不能做到决策民主化。有的合作社会计、出纳一人担任,严重违背了相互制约与内部牵制的原则,给合作社资金安全带来隐患。很多合作社虽然设立时有规范的《章程》,但大多流于形式,依据《章程》设立的组织机构和制度实际未落实到位,真正发挥作用的很少,运作和管理较随意,监管机制不健全。
(三)盈余分配不规范。部分合作社未建立起相应的盈余分配制度,对社员的盈余返还比例达不到法律规定的60%,据统计,全市规范化合作社中按交易量进行二次返利的合作社比例不足50%,部分合作社两次返利存在按入股资金分配;部分合作社未规范设立成员账户及成员销售记录和公积金量化;财政扶持形成的资产未平均量化到每个成员账户,作为盈余分配权重。
(四)合作社项目建设不规范。从今年开展调研看,2010年以来接受过财政补助资金的合作社近300家,项目实施未实行社务公开的合作社有23家,未开展合作社项目内部审计的合作社44家。近几年,全市各级财政扶持合作社资金每年都达数千万,有部分资金申报准入条件较低,出现个别扶持资金违规使用,损害社员权益的现象。
(五)合作社税收政策执行存在瓶颈。目前合作社经营中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的征收都是按照农产品免税政策执行,相关减免政策没有明确针对合作社的,所得税政策执行中税务部门还是将合作社比照农业企业来征税。如合作社按交易量分红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普通农民出售农产品是不需要交纳所得税的;合作社获得的部分财政扶持资金(除项目资金)被要求按照递延税款进行核算并交纳企业所得税;服务类合作社社员的作业收入具有季节性,在部分地方也作为薪酬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在税收征管系统中,也未分设合作社类别,在征税过程中,合作社都是按照小企业财务制度来申报的,大大影响了合作社做大做强的积极性。
二、推进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提质发展的措施
针对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要依据法律规定,不断地进行完善提升,重点在规范发展、提质显效上下工夫。
(一)提高认识,强化合作社财务管理意识。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合作社负责人和社员的财务管理意识,同时强化各级合作社职能管理部门的财务管理意识,使其真正认识到财务管理对于合作社健康发展的重要性。
(二)加强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素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照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要求,每年制订培训计划,确定培训重点,分类分批开展对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人员和合作社辅导员的培训,解决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和运行中的不规范现象,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推进合作社稳步健康发展。同时,建立合作社财务管理奖惩工作机制,对财务管理规范程度高运作有效的合作社及财务人员要加强表彰和激励,对违反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的合作社及财务人员则要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三)加强指导,提升财务规范化水平。结合调研检查、项目立项、示范评审等工作,重点加强对合作社规章制度、民主管理、财务核算、盈余分配、项目建设等规范化建设方面的指导。一是规范会计核算,用3-5年时间逐步统一使用农业部合作社财务软件进行会计规范核算;二是编制统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内部结算凭证,改变社员与非社员混售结算及白条问题;三是按照规定进行盈余分配,设立成员账户并进行规范记录,逐步使用一卡通进行社员分红,切实维护合作社广大成员的利益;四是规范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保证国家扶持资金不被挪用或截留,改变过去只注重资金补助,不注重资金使用管理的现象。
(四)加强示范,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示范性农民合作社评审标准,规范评审程序,加强实地检查,从严评定各级示范性合作社,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挖掘典型合作社做法和经验的宣传,以点带面,引导发展,形成规范发展的内在动力。
(五)加强扶持,增强合作社发展能力。梳理、完善现有的扶持政策,着力从财政资金扶持、用地用电优惠、税收减免落实、信贷资金支持、管理人才培养、农产品保险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在资金扶持上要规范操作办法,制定《嘉兴市本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扶持项目与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引导合作社创新经营服务机制,推进合作社提质发展。
(作者单位:浙江省嘉兴市农村合作社经济经营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