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4 10:19:06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涂圣伟
为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2016 年在全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变激励性补贴为功能性补贴、覆盖性补贴为环节性补贴,重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三项补贴”改革是农业政策的又一次重大调整,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要确保改革举措落到实处、产生实效,还需做到“两平衡一协调”:
一是耕地承包主体和经营主体补贴支持的平衡。承包地“两权变三权”后,部分耕地的承包主体和经营主体发生分离,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只是经营主体的一部分,耕地地力补贴对象原则上是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如何做到“谁经营谁保护”,让实际种粮主体成为真正的耕地保护主体,加大耕地保护投入,减少短期行为,还需要有更多政策上的设计。
二是生产环节和产前产后环节补贴支持的平衡。粮食安全和农产品稳定供应不仅是“产”出来的,也是技术进步、加工转化等共同作用的结果。农业补贴重点要稳定生产、提高产能,对产前产后环节也不能忽视。可以结合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采取贷款贴息、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等方式,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开展农业科研、农产品现代流通等,提升产业链整体效率。
三是农业生产支持补贴与其他相关政策的协调。当前我国农业已经进入高成本、高风险阶段,保障粮食安全面临的两难和多难问题很多,确保农业生产支持补贴真正发挥实效,需要其他配套政策支持。从过去实践看,由于补贴政策与进口管理等政策不协调,出现过补贴惠农效果受到侵蚀的情况。要加强补贴政策与价格支持、进口管理等政策手段的衔接,形成政策组合效应。(来源:《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