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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几点思考

2016-03-16 09:40:44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马晓河

  当前,世界正在掀起一场新的产业技术革命,本次产业技术革命以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和新能源技术为重心,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促使各个产业从工艺路线、经营业态、商业模式、产品结构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变化。这种变化反映在农业农村领域,就是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成果正在借助产业结构调整,以渐进、渗透、跨界方式改造着农村产业,并使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出现了融合趋势。如何准确把握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概念内涵、现状和问题,并探索适当的发展政策,是当前决策界和理论界关注的关键所在。

  农村产业融合的概念内涵

  根据国内外的大量研究和实践经验看,产业融合是由于技术进步和制度创新,发生在产业边界和交叉处的产业业态、模式以及产品特征出现了变化,导致产业边界模糊化和产业界限重构。产业融合有不同的分类方式,从市场角度分析,有供给方面(技术融合)和需求方面(产品融合)的融合;从融合程度分析,有完全融合、部分融合,也有虚假融合;从融合方向分析,有横向融合、纵向融合,也有混合性融合;从融合形势分析,有高新技术产业渗透融合、产业间延伸融合、产业内部重组融合等。就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而言,产业融合指的就是以农业为基本依托,以新型经营主体为引领,以利益联结为纽带,通过产业联动、要素集聚、技术渗透、体制创新等方式,将资本、技术以及资源要素进行跨界集约化配置,使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销售、餐饮、休闲以及其他服务业有机地整合在一起,使得农村第一二三产业之间紧密相连、协同发展,最终实现了农业产业链延伸、产业范围扩展和农民增收。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农业是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前提,产业联动、要素集聚、技术渗透、体制创新是基本实现途径和手段,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进入农业的工商资本等是产业融合发展所依赖的新型经营主体,延伸农业产业链、扩展产业范围、增加农民收入是产业融合的目的。

  与农业产业化相比,产业融合发展是农业产业化的高级形态和升级版,其业态创新更加活跃,产业边界更加模糊,利益联结程度更加紧密,经营主体更加多元,功能更加多样,内涵更加丰富多彩。很显然,以农业为基本依托,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有利于农民分享三次产业“融合”中带来的红利,有利于吸引现代要素改造传统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有利于拓展农业功能培育农村新的增长点,有利于强化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新农村建设。

  农村产业融合的发展现状

  进入21世纪后,随着我国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信息化技术快速应用,全国各地开始出现了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倾向。例如,在城镇郊区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都市农业等;在发达地区发展信息农业、设施农业、工厂化农业;在农产品主产区,发展高端增值农业,建立农产品加工基地,设立农产品直销地等。概括起来,目前我国各地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四种形式。一是农业内部产业重组型融合,比如种植与养殖业相结合。这种融合是一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农业优势资源为依托,将种植业、养殖业的某些环节甚至整个环节联接在一起,形成农业内部紧密协作、循环利用、一体化发展的经营方式。二是农业产业链延伸型融合。即一些涉农经营组织,以农业为中心向前向后延伸,将种子、农药、肥料供应与农业生产连接起来,或将农产品加工、销售与农产品生产连接起来,或者组建农业产供销一条龙。三是农业与其他产业交叉型融合,比如农业与文化、观光旅游业的融合。这里,农业与生态、文化、旅游等元素结合起来,大大拓展了农业原来的功能,使农业从过去只卖产品转化到还卖风景、观赏,卖感受、参与,卖绿色、健康。由此,农业产生了意想不到的价值提升。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各类休闲观光旅游农业经营主体有180多万家,接待游客年均增长保持在15%以上,2014年接待人数达9亿人次。四是先进要素技术对农业的渗透型融合,比如在“互联网+”下,农业实现在线化、数据化,农业生产经营的网络在线监控管理,农产品线上预定、结算,线下交易、销售(O2O)。信息技术的快速推广应用,既模糊了农业与二三产业间的边界,也大大缩短了供求双方之间的距离,这就使得网络营销、在线租赁托管等都成为可能。据统计,2014年我国涉农类电商企业达到3.1万家,其中涉农交易类电商企业4000家,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000亿元。从近几年的国内发展实践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取得了显著效果,农业产业链延长了,农村产业范围拓宽了,农业附加值提高了,农民收入也得到明显增加。

  但是,当前我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一是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程度低、层次浅,主要是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程度不紧密,链条短,附加值不高。二是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发育迟缓,对产业融合的带动能力不强,主要表现在有带动能力的新型经营主体太少,一些新型经营主体有名无实,还有一些新型主体成长慢、创新能力较差,不具备开发新业态、新产品、新模式和新产业的能力。三是利益联结机制松散,合作方式简单。目前农村地区产业融合多采取订单式农业、流转承包农业,真正采取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将农民利益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紧密连接在一起的,所占比例并不高。四是先进技术要素扩散渗透力不强,由于农业存在着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加之盈利低下,许多社会资本和先进成熟的技术生产要素向农业农村扩散渗透进程缓慢,同时还由于农民的技能素质低下,农村产业融合型人才缺乏,也抑制了先进技术要素的融合渗透。五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涉农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需要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和高效的公共服务。目前,我国许多农村地区供水、供电、供气条件差,道路、网络通讯、仓储物流设施落后,导致农村内部以及农村与城镇间互联互通水平低下,这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

  农村产业深度融合的新举措

  在新形势下,原有体制和政策已经难以满足农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的需要,必须要有新的体制和政策安排。

  一是必须深化农村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对农业实施一体化管理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重点推动土地三权分离和集体资产权能改革。继续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在确保政策性金融供给的同时,积极开展金融制度创新,提高村镇银行的覆盖面,拓展商业银行对农村信贷业务范围,支持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健康发展。

  二是培育多元化产业融合主体。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发展,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协会、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工商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新型经营主体探索融合模式,创新商业模式,培育知名品牌。在工商登记、土地利用、品牌认证、融资租赁、税费政策等方面给予优惠待遇。

  三是大力支持发展多种类型的产业新业态。探索互联网+现代农业的业态形式,推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与现代农业结合,构建依托互联网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促进智能化农业、精准农业的发展;引入历史、文化、民族以及现代元素,对传统农业种养殖方式、村庄生活设施面貌等进行特色化的改造,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创意农业、景观农业、休闲农业、农业文化主体公园、农家乐、特色旅游村镇;利用生物技术、农业设施装备技术与信息技术相融合的特点,发展现代生物农业、设施农业、工厂化农业;支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利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在农产品、生产生活资料以及工业品下乡等产购销活动中,开展O2O、APP等。

  四是建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利益协调机制,保障农民和经营组织能够公平分享一二三产业融合中的“红利”。不能简单地强调农村产业融合,要建立互惠共赢、风险共担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这是保障农民增收致富的关键所在。完善订单农业,进一步规范合同内容,严格合同管理,鼓励支持新型经营主体与普通农民签订保护价合同,并按收购量进行利润返还或二次结算。积极推广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鼓励有条件地区开展土地和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承包地和集体资产确权分股到户,支持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另外,鼓励产业链各环节联接的模式创新,推进官产学研多元利益机制,打造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和增值提升战略联盟;鼓励农商双向合作,强化“农超对接”;引导新业态发展,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利用互联网+、金融创新建立利益共同体,最终实现创收增收。

  五是加快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政策框架,围绕全产业链制定全面、系统的政策。同时制定产业融合的标准化建设体系,开展对涉农企业家和农民的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产业融合能力。

  (作者单位: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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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