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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粮增收促规模 土地托管增效益

2016-01-12 16:20:37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

  河南省周口市是黄淮流域的农业大市,农户承包耕地1014万亩,全年粮食总产达到142.9亿斤,是全国重要的粮、棉、油、肉类、果蔬商品生产基地。粮食产量实现“12连增”,连续多年居河南省第1位。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农民外出经商务工的越来越多,土地流转面积呈上升趋势,由于流转价格逐年攀升,导致种粮效益低,出现“非粮化”倾向。作为粮食大市,围绕如何稳定粮食生产,周口市积极依托农民合作社,探索开展土地托管服务,目前土地托管面积达61万亩,出现了一批农民合作社土地托管服务典型,商水县天华种植专业合作社是典型代表。

  一、基本情况

  2009年,商水县天华种植专业合作社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主要从事粮食生产。2010年至2011年,先后被评为周口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河南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014年,荣获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称号。2015年1月,理事长刘天华作为全国农民合作社的代表参加了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教科文卫界人士和基层群众代表座谈会,并做了发言。同年,刘天华被评选为全国劳动模范。

  天华种植专业合作社围绕发展粮食生产,创新实施了土地托管、粮食银行等做法,现在已发展为集种植、土地托管、土地流转、粮食银行、农机植保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坚持以服务农业、服务社员、让利于民为宗旨,成立了机械耕作队、收割队、科技队、田管队、抗旱防汛队五个专业队,实现了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促进了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目前,合作社成员由初期的26户发展到336户,固定资产达1400万元;粮食耕种面积已由初期的233亩发展到现在的17000亩,其中:流转土地5000亩,托管土地12000亩,辐射带动周边3个乡镇20多个行政村3000多农户。

  二、具体做法

  伴随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一大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走出农田外出务工,留在家的多是老人、妇女和儿童,他们从事农业生产力不从心,对土地也不能进行有效的耕作管理,“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的问题日益突出。但是,很多农民并不想把土地流转出去,这些农户看中合作社的经营实力,主动找上门请合作社代种代耕代收。2010年,合作社提出“你在外打工挣钱 我在家帮你种田”的口号,尝试开展土地托管服务。为了提高服务质量,让农户更有选择性,合作社推出了服务项目菜单,供农户自主选择。

  (一)半托管服务。服务对象是不愿意流转土地的半务工农民。根据需要,农户将农业生产过程中某个时段的劳务项目委托给合作社,按服务项目菜单,选一项交一项的钱,合作社按劳务项目获得报酬。半托管又分为针对夏粮的小麦生产管理、秋粮的玉米和大豆生产管理两种类型。目前,合作社承接的半托管服务95%为小麦管理。许寨村三组52岁村民刘国富,他在村里给建筑队打工,把土地半托管给合作社,在托管服务菜单中选择了小麦的种子、化肥、耕种、打药、收割、运输等服务,每亩小麦的各项托管服务收费分别为:种子30元、化肥110元、旋耕50元、播种20元、病虫害防治50元、收割50元、运输20元、托管总费用330元,小麦收获后送到家门口。

  (二)全托管服务。全托管服务对象是劳动力长期外出打工、家中留守人员没能力种地的农户。农户托管当年小麦(夏粮)和玉米或大豆管理(秋粮)的全部生产管理活动。农户把土地交给合作社,合作社为农户提供覆盖一年两季粮食生产的“一条龙”式全程服务,按照本村同等级地块的上中等纯收益的平均值确定农户收益。合作社收取小麦和玉米或大豆两季粮食生产的耕种、肥料、打药、收割等全部环节的服务费用,粮食收成全部归农户。莫庄村村民莫海三,夫妻俩与子女常年在外打工,家里只剩下75岁的老母亲和6岁的孙子,没能力耕种。把土地全托管给合作社,一年交660元,合作社负责将夏季和秋季粮食送到家门口。

  (三)开办粮食储蓄。合作社建设了1500平米的标准化粮仓,解决合作社粮食的仓储问题。同时,利用富余仓容,探索创新粮食代储形式,参照银行开办粮食储蓄服务,满足农户存粮或变现的不同需求。合作社采用一户一本的存粮凭证,对存粮本统一数字编号并加盖合作社公章。农民将粮食存入合作社,可随时提取粮食、折现,合作社不收保管费,卖出时双方按比例对增值部分分红。比如,2014年6月,农户将小麦存进合作社,当时价格是1.18元/斤;2015年5月,以1.28元/斤卖出,增值1毛钱,合作社得3分、农户得7分,按小麦亩产1000斤算,农户每亩能再多收70元。当地农民形象地称之为“粮食银行”。农户走进“粮食银行”,就好像走进了商业银行的储蓄所,只不过存取的内容由货币变成了粮食。

  三、主要成效

  土地托管服务,化解了长期困挠农民的常年外出务工与家庭承包经营的矛盾,农民实现了 “离乡不丢地、不种有收益”,合作社获得了服务增值收益,实现了农户、农民工与合作社的“共赢”。

  (一)保障了粮食生产。流转土地“非粮化”,是令粮食主产区各级政府比较担心的问题。商水天华种植合作社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坚持种粮为主,根本在于把种植主导权保留在农户手中。一是适应了农户规避生产风险的现实要求。当地农民户均耕地只有7亩,种植经济作物虽然能够有较高的经济收益,但技术要求高、经营风险大,对普通农户难以产生很强的吸引力。国家鼓励和支持粮食生产,经营风险相对较小。二是满足了农民“恋地”“恋粮”的心理。当前,农民普遍存在“手中有钱不如家中有地、手中有粮”的思想,与直接收入现金、再用现金购买粮食相比,农户更倾向于用家中存粮作为生活的直接保障。三是契合了托管双方的技术优势。托管方—农民,与受托方—合作社的关系,实质是雇佣关系,托管方对粮食生产全过程最为熟悉,对受托方提供的生产服务能够实现有效监管。合作社成员主要是当地农民,既熟悉粮食作物生产过程,又掌握良种、栽培、整地、灌排、植保等技术,拥有大量农业机械,双方围绕粮食生产容易形成联合与合作关系。土地托管的最佳选择是从事粮食生产,这也是化解流转土地“非粮化”“非农化”的有效办法。

  (二)促进了农民增收。土地托管,把农民从土地上真正解放出来,可以安心外出务工经商或就地转移从事二、三产业,减少了农忙时返乡务农的损失,增加了工资性收入;土地托管,把农户原由自己完成的生产作业通过服务外包给合作社,把最终产品及收益留给自己,实现了与合作社资源共用、利益共享、发展共赢;土地托管,合作社既能充分发挥农业机械装备的作业能力、拓宽服务领域,又能集中采购农业生产资料、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既能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粮食单位面积产量;又能改善农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取得节本增效的双重收益。以全程托管为例,与没有托管的土地相比,2015年合作社托管土地平均亩产小麦高85斤、玉米高130斤,合计每亩耕地亩产增加215斤,可增收220元。再加上全程作业成本可降低5%-10%约减少90元,每亩净收益比农民自种增加310元。与土地流转相比,农户流转耕地每年每亩获得一次性租金约为900元,而土地托管的收益平均每年1330元。与土地流转相比,土地托管农民每亩收益增加430元。合作社全程托管,每亩收费660元,扣除成本525元,每亩净收入135元。

  (三)推动了规模经营。土地托管,推动了土地集中的规模经营,也发展了服务规模经营。土地托管具有粘连效应,一户搞土地托管,会带动周边农户土地加入托管,从而形成托管土地规模扩大、地块集中。土地托管具有规模效益,在促进土地规模经营的同时,可以实行农业生产资料集中采购,农机植保规模作业,粮食产品规模销售,带来了服务规模化的溢价收益。土地托管具有风险分散作用。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主体往往独自承担农业生产的全部风险,而土地托管服务的经营风险由农户和合作社分散共担。土地托管还具有减压作用。土地流转普遍采取预付租金方式,需一次性支付农户下一年度的流转费用,流转土地规模越大、预付现金越高。土地托管服务,农民则需预付托管服务费用给合作社,托管规模越大,预付金越高,合作社资金头寸越富余。同时,合作社拥有大型农机具、自走式喷雾器、无人植保机、旋耕机等现代农业机械,其作业效能和潜力得到充分发挥,获得了规模作业效益。

  四、经验启示

  土地托管是在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农户以市场方式向托管主体购买所需的生产服务,在不改变集体所有权、不改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推动了农业的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生产,实现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一)土地托管服务是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有效形式。商水县天华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土地托管服务,是在坚持家庭承包关系不变、土地经营权不变、承包主体不变、受益主体不变的情况下,农民合作社按照农民的要求,对其承包土地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的一种新型经营形式。通过土地托管,增加了粮食产量,提高了农民收入,提升了农业效益,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和经营风险,实现了利益的共享共赢,改变了“家家地不多,户户各干各”的农业经营状况,破解了家庭经营细碎化、分散化难题,促进了土地规模经营。

  (二)土地托管服务是促进服务规模经营的有效形式。土地托管模式符合农民当前的现实需求,把传统农业生产过程由农户完全承担,变为把重要生产环节服务外包和集中,形成了农业生产性服务的规模化,既满足了农户发展生产的需要,稳定了家庭承包经营基础地位;又催生了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提升了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效益;而且还能有效地把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安心外出务工。

  (三)土地托管服务是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有效途径。商水县天华种植专业合作社开展的土地托管服务,作为农业规模经营新模式,为如何有效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地”问题找到了答案。土地托管服务既是解决当前“农户兼业化、农村老龄化、村庄空心化”问题的一剂良药,又是破解土地流转出现“非粮化”现象和“非农化”问题的一把钥匙,符合我国人多地少、农村人口比占较大的基本国情,适应超小规模承包农户在相当长时期内仍是我国最基本农业经营主体的现实,顺应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大趋势,对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地”以及“如何种好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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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