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0 10:22:20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蒋睿 龚世敏
立春已过,春耕在即。为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2月7日,湘潭市依据现阶段应对新冠肺炎形势,出台15条“惠农”措施,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春耕备耕、发展产业。
在防控疫情的前提下,恢复农业生产是15条“惠农”措施的重中之重。2月中旬,湘潭市农业农村局将发布《湘潭市主要农作物应对低温阴雨天气技术方案》《畜禽养殖场消毒技术方案》等,指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农技服务机构针对不同产业、季节发布技术方案,指导生产经营,开展防灾减灾。同时,组织湘潭市现代农业科技服务团对口联系产业,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对农业企业、基地提出的问题咨询,农业科技特派员采取视频、电话、上门等灵活方式提供服务。
为保障肉禽、蔬菜产销供应渠道畅通,湘潭市组织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商务、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协同配合,实施活禽“点对点”调运政策,由养殖场直接调运至集中屠宰点屠宰。对检疫合格的活禽和蔬菜,公安、交通部门按照“绿色通道”一律放行,保障蔬菜、肉禽等农产品进得了城,入得了店。此外,该市还对疫情防控期间为本地农资供应、农产品加工做出贡献的龙头企业,在申报农业项目资金时予以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