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习近平总书记到小岗村视察,在小岗村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为深化农村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2003至2005年,我曾经在安徽省滁州市委工作,先后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和组织党群工作,几十次到小岗村。应该说,对小岗村很熟悉,也很有感情。改革前,小岗村是有名的穷困村,家家户户都讨过饭。1978年,18户小岗村村民搞起了大包干,成为中国农村改革的先行者。1979年小岗村粮食总产量达6.6万公斤,全村农民一举跨过了温饱线,第一次向国家交了公粮。但是大包干后的二十多年里,小岗村的改革发展却停滞不前,农业农村变化不大,农民生活也没有太大的起色。到2003年的时候,小岗村人均收入只有2100元,这其中还有水分,他们自己讲也就是1200元,可以说,离“小康”标准相距甚远。当我国南方、华东地区一些乡村纷纷大力兴办乡镇企业、推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市场农业的时候,小岗村人却依旧沿袭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大包干带头人严俊昌自己也说,大包干后的20多年里,小岗村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
“一年跨过温饱线,二十年未进富裕门”是小岗村当时的真实写照。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状况?我当时感到,要想持续发展,改革不能停步。大包干是治穷的灵丹,却不是致富的妙药。要充分发扬大包干的精神,坚持改革发展不动摇。因此,市委提出了“三步走”振兴小岗村的发展计划,一是发展现代农业,二是开展红色旅游,三是跳出小岗办工业。后来,小岗村的发展基本延续了这一思路,现在这三个方面都取得了很好成绩,小岗村成了国家4A级景区,农民人均收入大幅度增长,成为了凤阳县的富裕村。
小岗村的发展,是中国农业农村发展的一个缩影。我国农业与西方相比,生产成本高,竞争力弱,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土地经营规模小,二是农民组织化程度低。我国农业经过三十多年改革开放的磨炼,今天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应该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快补上“四化同步”的短板。关键在两个方面:一是要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二是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大力提升我国农业合作水平。对于适度规模经营,中央下发了文件,社会形成了共识,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但对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尚缺乏系统性的制度安排。尽管我国出台了《农民合作社法》,而且合作社数量也已发展到135万个,数量不少了,但是质量不高,发挥的作用有限,需要我们加强管理、指导和服务,使这些合作社做大做强,真正发挥对现代农业的引领作用。
合作社自1844年英国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成立算起,已经有170多年的历史,其经济社会价值为世界各国所认可,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服务社员。合作经济是联结市场和农户的中介和载体,在传递市场信息、普及生产技术、提供社会服务、组织引导农民按照市场需求进行生产和销售等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使个体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在微观层面联合起来,扩大农产品商品销售规模,以较高的组织化程度、一体的组织结构、适度的组织规模进入市场,实现分散生产与市场的有效对接,提高了农户的市场谈判能力,改变了单家独户农民进入市场所处的弱势地位。像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的农协,通过合作的力量构建起了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由于合作社提供的优质服务,实现了农户的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使农户在市场条件下实现了计划生产。我国农业时常发生农产品买贵卖难问题,“蒜你狠”、“豆你玩”、“姜你军”等现象不时出现,这些在农业发达国家是少见的。发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我们在生产与市场之间还没有建起真正意义上的纽带和桥梁。二是稳定社会。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合作社是社会治理的有效手段。合作社是在党的政策支持下发展起来的,它与农村党组织有着密切的联系,合作社已经成为党和政府的重要依托力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合作社的基础支撑作用。在基层调研时,我们经常遇到这样一种情况,有些村子社会和谐、经济发展、百姓安乐,一了解,村党支部、村委会和合作社作用发挥得都很好,这三者相互支持、相互衔接、良性互动,推动形成了稳定的农村新型治理结构。
因此,发挥好我国现有的135万个农民合作社的应有作用,提高我国的农业组织化水平,应该成为我们发展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方面和有力抓手。
第一,要坚持制度自信。合作社是人类社会建立的好制度,它有着旺盛的生命力,是我们党新时期治国理政的好帮手。实现中国梦,建设美丽中国,建设和谐社会,离不开合作社的大发展、大繁荣。我们应该进一步提高对合作社的认识,在思想上、行动上真正重视合作社的发展。过去我们搞合作社走了弯路,有历史的、政治的、经济的等多方面原因。合作社走弯路不是合作社制度本身出了问题。如,现在有极少数合作社搞非法集资,是管理上出了问题,而不是制度的问题。
第二,要强化服务功能。一是增强市场营销功能。合作社发展起来后,应该充分发挥有效传递市场信息的功能,通过产销对接实现产销平衡,防止出现买贵卖难问题,把市场经济纳入到有计划的轨道上来。二是建立并强化金融保险服务功能。从世界各国来看,合作社办的最好的是信用合作社,没有农民自己的金融合作,农民贷款难、贷款贵将是一个永远无法解决的难题。三是要增强服务社会的功能,在促进农村社会进步方面应有更大作为。
第三,要深化体制改革。由于长期在计划经济下运行,我们做工作很多时候习惯靠行政推动。我们强调政府要转变职能,但没有依托是很难的。现在,合作社发展起来了,必将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的变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许多工作我们应该顺势而为,更多地利用市场力量去推动。一是农业部门应成立合作社指导机构,并逐步建立从中央到县级的合作社管理指导服务体系。二是引导合作社发展联合与合作,拓展服务网络。合作社一个重要的发展趋向就是再联合,通过更大范围的联合,以增强竞争力,这也是各国的共同经验。三是农业部门要加强与供销合作社的合作。农业部门掌握农业政策,有着庞大的行政体系和农技服务队伍,供销社有网络优势和经营优势,双方有着天然的合作条件。通过合作,农业部门有了工作的新抓手、新平台。如农业部门测土配方,供销社抓肥抓药;再如地膜回收利用、规模养殖场病死动物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庄稼秸秆综合利用等等,供销社可以负责处理,政府购买服务,等等。加强与供销合作社的合作,运用好、发挥好这一体制内力量的作用,有利于优化资源、减少成本,利国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