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08 20:30:01 来源: 人民日报 作者:冯华 吴秋余
近日,财政部、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围绕这次农业补贴政策改革的有关问题,记者采访了两部门有关负责人。
为什么要改
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效应递减,亟须增强政策的精准性
财政部、农业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农业补贴是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4年起,国家先后实施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以下统称农业“三项补贴”)。这对于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随着农业农村发展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效应递减,政策效能逐步降低,迫切需要调整完善。经国务院同意,去年财政部、农业部启动了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试点工作,将三项补贴合并为一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两个方面。在试点取得显著成效的情况下,2016年决定全面推开改革。
两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迫切需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加大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支持力度,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也是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的迫切需要。在多数地方,农业“三项补贴”已经演变成为农民的收入补贴,一些农民即使不种粮或者不种地,也能得到补贴。而真正从事粮食生产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却很难得到支持。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对调动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作用大大降低。因此,“三项补贴”合并为一项,将提高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加大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力度。
试点情况如何
农民获得感增强,支持了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据介绍,2015年,财政部、农业部为探索模式、总结经验,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选择安徽、山东、湖南、四川和浙江5个省开展“三补合一”试点,同时鼓励其他省份根据本地实际,比照试点省政策和要求自主开展试点。
从试点情况看,“三补合一”降低了政策实施成本。据湖南省反映,原来发放农业“三项补贴”前后共需发放20余次,合并后仅需1次,大大节约了时间和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支持了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重点是支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为新型经营主体解决“贷款难、贷款贵”难题。截至2016年4月底,已有13个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挂牌运营。
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村政策研究中心的第三方评估显示,“三补合一”后,耕地撂荒现象减少了,农民的获得感增强了,政策实施成本也大大降低了。据对5个试点省10个县、20个行政村、309户农民的调查数据显示,94%的农户表示接受“三项补贴”改革,而且资金一次性发放,提高了政策满意度。
具体怎么改
政策目标调整,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据介绍,2016年农业“三项补贴”将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二是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对象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近几年支持重点是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并推动担保业务尽快实质运营,切实缓解农业生产“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两部门有关负责人认为,通过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会发挥多重积极效应。
有利于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将补贴与耕地保护挂钩,可以调动农民保护耕地、提高地力的积极性;通过统一资金审核和发放程序,可以减少工作环节,减轻基层负担,节约时间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有利于促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政策引导,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鼓励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推动农业生产加快进入规模化、产业化、社会化发展新阶段,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
有利于推动农村金融加快发展。通过调整部分资金支持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强调其政策性、独立性和专注性,可以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有效缓解农业农村发展资金不足问题。
财政部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覆盖全国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通过强化银担合作机制,着力解决新型经营主体“成长中的烦恼”。
补贴怎么发
“一卡(折)通”直接兑现到农户
调整后,农民最关心的是改革后的补贴对象、标准、补贴发放的时间和方式有哪些要求?
财政部、农业部负责人表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再给予补贴。
中央财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按照耕地面积、粮食产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等因素测算切块到省,由各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补贴对象、补贴方式和补贴标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依据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计税耕地面积、确权耕地面积或粮食种植面积等,具体到哪一种类型面积或哪几种类型面积,由省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自定;补贴标准由地方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依据综合测算确定。
财政部、农业部要求各地力争于6月30日前将兑现到农民手中的补贴资金发放到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将以“一卡(折)通”方式直接兑现到农户。同时两部门将强化监管督导,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对于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