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6年汛期和伏季休渔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6-04-26 15:01:07 来源: 作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
2016年汛期将至。根据中国气象局预测:预计今年汛期(5-9月)我国气候年景总体差,降水偏多,涝重于旱,洪涝灾害比1983年重,但比1998年轻。主汛期(6-8月)有两条雨带,主要多雨带位于江南北部、江淮、江汉及西南地区东部,另一条多雨带位于东北北部和内蒙古东北部,长江中下游、嫩江、松花江流域可能出现较重汛情。预计今年在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生成的台风个数为20-23个,较常年(26个)偏少,登陆我国的台风个数为5-6个,较常年(7个)偏少,但登陆台风的平均强度较常年偏强;初次登陆我国的时间接近常年(平均6月28日)或偏晚,末次登陆我国的时间较常年(平均10月6日)偏晚,登陆地点主要集中在华南和东南沿海。台风活跃季(5-10月)前期台风生成少,后期相对多。
为做好今年汛期和伏季休渔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及防汛抗台工作,保障作业渔船、养殖设施、渔港等渔业设施及人员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组织领导责任
各地渔业主管部门及渔政渔港监督机构要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落实汛期渔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主要领导要明确工作目标,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确定重点工作环节,亲自检查推动。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做好台风、强降雨、洪涝等灾害的监测预警、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等各项工作,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台风等灾害损失,促进渔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督导,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按照“提前介入、靠前指挥、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原则,在认真总结近年来渔业防台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健全和完善防汛防台应急机制,科学制订应急预案,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和海洋伏季休渔、长江禁渔、打非治违等执法工作,组织开展防汛抗台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渔港设施和渔船的防火防风防碰情况及防台减灾部署落实情况。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对河堤沟渠、水库堤坝、防潮岸堤等开展安全检查,排查消除水产养殖灾害隐患。
三、采取措施,提高防灾抗灾能力
改善和维护渔港公共服务设施,航道清障、港池清淤,因地制宜地设定临时性锚地和避风设施,提高渔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和维护渔业安全通讯设施,加强渔业通讯网络建设,提高防汛抗台通讯保障能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及防台应急演练,提高渔民群众的防台意识和自救能力。积极推进渔业保险,扩大渔业政策性保险的范围和覆盖面,提高渔民群众灾后重建、恢复生产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省际和地区间渔业防台协调机制,确保做好就近避风外地渔船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加强值守,做好应急抢险救援
严格落实24小时渔业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督促企业、船主和养殖人员做好应急值守。主动加强与气象、海事、水利等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预报预警、抢险救灾工作。发生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加强协调、及时处置,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准确报送至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值班室,不得迟报、漏报、缓报或瞒报。做好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和物资储备,渔政船做好备航准备工作,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积极配合专业搜救力量,组织做好遇险渔船救助、渔船自救互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渔民生命财产损失。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