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2 15:01:29 作者:新华社记者林善传摄
9月21日,嘉宾向首批个体工商户颁发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两证整合”营业执照。
当日,福建省在泉州市颁发首批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8月29日,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福建、上海、黑龙江、湖北四个省(市)先行试点,从2016年12月1日起,全国正式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