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05 10:07:44 作者:马金凤 杨卿
拆迁现场。网友@张德志_THU供图
京华时报讯(记者马金凤实习记者杨卿)9月14日,山东临沂平邑县地方镇后东崮村发生强拆事件,村民张纪民被烧死。昨天,死者堂弟透露,张纪民家获政府赔偿150万元。
该亲属说:“农历8月14日,平邑县地方镇人民政府与嫂子潘进惠(张纪民妻子)签署了一份《赔偿协议书》,赔偿堂哥家150万元。”除此之外,他表示,东崮村村民委员会还与潘进惠签订了一份《房屋置换协议》,东崮村村委会为潘进惠母女置换了一套面积为115平方米的楼房,位于新建社区楼房某区2号楼502室。
昨天另有媒体报道,平邑县地方镇人民政府与张纪民家属签订的《赔偿协议书》显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参照国家赔偿标准”,赔偿张纪民家人因张纪民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恤金人民币150万,此数额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恤金、张婧和张子文(注:子女)的生活费、潘进惠(注:妻子)被非法剥夺人身自由造成的损失、原房屋内物品损失等一切经济损失。
同时,《赔偿协议书》规定,张纪民家原房屋及宅基地归东崮村民委员会所有,由东崮村民委员会自行处置。
《赔偿协议书》还称,双方同意本事件赔偿事宜一次性终结处理,本协议生效后,张纪民家属不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地方镇政府主张权利;本协议系双方充分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乘人之危等情形;本协议签订后,地方镇政府先行支付赔偿款人民币50万元,其余款项在张纪民家属料理完张纪民殡葬等善后事宜后5日内付清;同时,要求张纪民家属按照移风易俗的要求,做到张纪民丧事从简,地方镇政府对张纪民家属及家族成员在本次事件中的行为和言辞予以谅解,不予追究任何责任。
张纪民的亲属称,9月26日双方签署协议后,镇政府先支付了一张50万元的支票。9月29日中午,张纪民的遗体在政府人员的陪同下火化。而政府承诺的料理完张纪民殡葬等善后事宜后赔付的100万元,也是在张纪民下葬的次日,即9月30日交付给张纪民家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