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壤污染问题的严重程度,可能超过了数字报告揭示的问题。
4月24日,绿色和平组织发布报告,指出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工业园(大埔片)周围稻谷、稻田土壤及地表水样本的重金属超标严重。其中,超标最严重的稻米样本中的镉含量超过国家标准近21倍。
湖南被称为“有色金属之乡”,是全国重金属污染最严重的省份之一,恶性的重金属污染事件时有发生。尽管早在2011年,国务院批复《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但目前该方案的实施效果实难定论。
全国范围来看,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不久前联合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结果显示全国土壤总的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污染类型以无机型为主,有机型次之,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无机污染物超标点位数占全部超标点位的82.8%。
其中,耕地土壤的点位超标率为19.4%,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3.7%、2.8%、1.8%和1.1%,主要污染物为镉、镍、铜、砷、汞、铅、滴滴涕和多环芳烃。
若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为准,我国耕地最新数据为203077万亩来计算,中重度污染的耕地面积占2.9%,已经达到5889万亩。这个数字超过了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预估的5000万亩左右。
全国性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已经列入政府的计划之中。譬如环保部最近原则审议通过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是到2020年,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土壤污染恶化趋势得到遏制,部分地区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全国土壤环境状况稳中向好。
但是,土壤污染修复产业并非就此会迎来绝对的利好,除非该行动计划能够解决一个关键问题:治理的资金从何而来。
湖南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目前土壤修复产业尚处在起步阶段,大部分治理项目需要政府财政拨款推动。如果不能建立起“污染者付费”的基本准则,单纯依靠政府投入是不可想象的。
以湖南为例,《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规划了927个项目,总投资超过595亿元。为了推动该方案的实施,湖南省甚至申请发行了重金属污染治理债券,衡阳、湘潭和郴州等地先后筹集了67亿元的治理资金。
但在2014年3月的一次摸底考核中,湖南省环保厅发现,被考核的地市几乎没有一地完成了《湖南省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考核内容,而资金问题正是关键所在。
国外土壤修复已有较为成熟的模式。譬如,美国在“污染者付费”原则的基础上,通过专业税的征收,建立了规模超过1000亿美元的土壤修复“超级基金”,由其兜底全国范围内的污染场地的修复。
但我国污染责任认定不明确,历史遗留问题突出,导致国内土壤修复工程是以政府的单向投入为主,这使得治理不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