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03 11:38:36 来源: 新华网 作者:于子茹
新华网北京10月3日电(于子茹)十一长假来了,有人选择出游,有人选择宅在家中,也有人不得不留在单位加班。在这期间,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该怎么办?小编列举四种常见侵权行为,告诉你如何维权。
不给3倍加班工资怎么办?
一些员工难免要在国庆假期加班。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3倍加班费,员工该如何维权?按照规定,员工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确实加过班,所以劳动者在劳动过程当中或者纠纷发生之前需要适当地保存证据。该类证据包括打卡记录、加班申请表、提交加班工作成果的电子邮件,甚至加班后打的发票等等,实在难以取得上述证据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与部门主管或考勤人员的谈话录音等方式固定证据。
专家还提醒,员工追讨加班费,首先要和公司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遇到“天价”事件怎么办?
每次长假,总会或多或少出现几次“天价”宰客事件,为使游客少碰到这样的不愉快。国庆出游再遇到此类事,该怎么办呢?近日,12301全国旅游投诉举报平台PC版和手机版均已上线,如果国内游客在旅游途中权益遭侵犯,可用手机直接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境外游一定要牢记当地中国大使馆电话,必要时可打电话求助。
旅游专家刘思敏表示,消费者遇到“天价”事件时,一定要保持淡定,不要和商家发生正面冲突,首先应和商家商量,寻求可接受的解决方案;另外,要有取证意识,在消费或者同商家周旋的过程中注意留存证据,方便投诉时使用。
遭遇旅行社“合同陷阱”怎么办?
当前旅游市场火爆,以优惠的价格享受同样出行乐趣的“低价游”、“低价机票”对消费者来说,具有很大吸引力,一些商家使用不规范的营销方式,打着“零团费”、“负团费”、“超值低价团”的口号进行非法合作与竞争,消费者在报团时缴纳的费用很低,到了旅游地点却被强行拉去进行极其高昂的购物消费,最终让“低价游”变成了“消费陷阱”。
“旅游者出行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在合同中还要明确游览景点数量、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导游服务标准等,明确旅行社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专家表示,出游前签订合同这个环节很重要,要仔细阅读合同,如果合同上没写的,消费者觉得有必要在旅游前与旅行社进行约定的,就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要将各个事项写清楚。另外,游客还要注意,合同中凡是带有准几星、必须、应该等字样的,都是属于虚假宣传和霸王条款,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都是不允许的。
此外,旅游专家还提醒,如果旅行社不按合同和协议办事,像改变住宿酒店星级、降低用餐标准等,旅游者要将其违约事实和造成的后果想办法记录下来,以便事后向旅游投诉机构投诉。
购物被“坑”怎么办?
在旅游中,不少游客常常会被“出来一趟不容易,买些物品回去作纪念,又便宜又实惠”等游说打动来进行冲动消费购物,等买回去才发现花了高价买的东西往往不如意。
因此,消协提醒,旅游购物莫冲动,避免上当受骗,要货比三家、理智购物,要注意对比价格、辨别真伪;购买商品要及时主动索要购物发票或凭证;发现所购的商品属假冒伪劣的,均可向当地的旅游主管部门、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投诉举报。若旅行社有违约行为,要保留证据,回来后可依法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