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加快解决我国农产品产后损失严重问题,全面落实好国家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补助政策。近日,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政策的实施原则、实施内容和实施范围,提出组织管理和监管要求。
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补助政策实施两年来,共补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建设5万座初加工设施,新增马铃薯贮藏能力100万吨、果蔬贮藏能力60万吨、果蔬烘干能力60万吨,切实增加了农产品有效供给量,实现了农产品错季销售和择机销售,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和农民收入,受到了地方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各地普遍认为,这是一项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的强农惠农富农好政策。
为确保2014年补助政策顺利实施,农财两部坚持早部署、早安排、早启动,要求各地坚持一手抓实施,一手抓监管,确保补助政策高效、规范、廉洁实施。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严把项目申报审核、培训指导和竣工验收关。坚持农民自主建设、先审批后建设和两次公示制度,加强信息化管理,采取公开、公平、公正方式确定补助对象,严禁各级管理部门采取包办代替方式为合作社和农户采购、代建有关的设施设备。进一步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要求,确保补助设施当年建设、当年使用、当年见效。(编辑 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