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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扶贫的“救命钱”是怎样被套取的

2016-09-22 13:52:50       来源: 半月谈

    今年2月至4月,审计署对四川等17个省份2013年至2015年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中发现,基层扶贫资金监管比较薄弱,1.38亿元被骗取套取或违规使用。

  四川作为全国脱贫攻坚任务最重的6个省份之一,仅2015年,全省投入来自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就高达52.77亿元。

  然而随着扶贫资金密集投放,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套取、侵吞、挪用扶贫资金的现象也呈现出易发多发态势。  

  扶贫款如何被“蝇贪”

  47岁的彭蓉是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扶贫办原会计,趁工作便利,她将手伸向了源源不断的扶贫资金和项目,十多年间共侵吞扶贫资金200多万,收受贿赂80余万元。  

  2005年,彭蓉通过他人介绍与西昌市大兴乡某村村民杨某某认识后,向杨借钱。杨提出,如果彭蓉能从财政局扶贫办“整钱”下来,那么将按比例给彭“好处费”,彭蓉表示同意。

  2009年7月至2011年3月期间,彭蓉利用其专项资金会计的职务便利,按杨的要求分7次向大兴乡下拨国家扶贫资金共计85.5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在此期间,在杨某某的运作下,彭蓉收取“好处费”高达42.7万元,同时还分给时任扶贫办副主任马立新5万元。  

  此后的2011年3月至2014年期间,彭蓉又多次通过假冒领导签字、伪造扶贫专项资金拨款通知单、重复使用拨款项目文件文号的手段,非法向大兴乡拨付国家扶贫资金共计460万元。  

  2013年,西昌市安宁镇源兴村四组组长胡崇云到西昌市财政局申请扶贫资金,与彭蓉相识。彭蓉向胡崇云顺利借2万元后,便帮胡崇云解决了资金。彭蓉向胡崇云表示,自己还能从财政局扶贫办“找钱”出来,但要按拨付款项的15%提取“返点”给自己。

  2013年至2014年期间,胡崇云通过张艳等人牵线搭桥,了解到西昌市裕隆乡六堡村、安宁镇源兴村、安宁镇土坊村因修建村道正四处筹集资金,胡崇云分别与上述村组的村干部按15%至20%达成了所谓“返点协议”。  

  尔后,彭蓉采取假冒领导签字、伪造扶贫专项资金拨款通知单的手段,分5次非法向西昌市裕隆乡、安宁镇拨付国家扶贫资金共计160万元。

  在此期间,胡崇云按事先约定分多次从使用扶贫资金的村组收取所谓返点费共计36万元,彭蓉分得23万元。

  细数犯罪高发环节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基层套取扶贫款花样繁多,表现为采取虚列户头套取专项资金、巧立名目骗取补贴款、重复报销虚报冒领、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好处费”等形式。

  越是需要扶贫款的地震灾区、少数民族聚居乡镇等地,套取扶贫款的“黑手”就越是猖獗。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相关负责人分析,当前扶贫资金监管力度有层层递减的现象。“国家的资金层层向下划拨,越往下走,扶贫资金的种类越多,项目越复杂,碎片化问题导致难以形成有效监督。”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晓勇表示,惠农扶贫领域的案件中,乡镇站所和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工作人员犯罪现象较为突出,农村“两委”人员占多数。他们截留侵吞的大多数是贫困群众甚至是低保户的“救命钱”,给原本贫困的群众生活带来重大影响。       据悉,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涉案人员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常相互勾结、欺上瞒下、合伙作案,群体腐败现象屡见不鲜。  

  四川立案侦查的454人中,共同犯罪的占50%,主要表现为:村组织人员与上级职能部门的公职人员串通,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与村会计串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或农村“两委”人员与村民、承销商、承包商串通,共谋利益,中饱私囊。  

  张晓勇介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犯罪“高发地”,且多集中在农村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惠农扶贫财政补贴资金、社保优抚、灾后重建扶持、农村义务教育等环节。

  立案侦查的454人中,涉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环节的占24%,涉及农村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环节的占23%,涉及惠农扶贫财政补贴资金环节的占16%,涉及社保优抚环节的占7%,涉及灾后重建扶持环节的占6%,涉及农村义务教育环节的占5%。

  基层治理诸多问题待解  

       在采访中,多名纪检监察干部向记者表示,扶贫资金领域违纪违法案件高发,暴露出基层法治意识普遍不强、财务管理较为混乱、村务不公开不透明、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从今年4月起,四川加强了检察机关与扶贫和移民部门的工作对接,全面掌握当地扶贫政策实施情况。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协调扶贫、财政等有关部门,收集汇总扶贫政策和实施情况,为开展法律监督提供政策依据。

  自贡市富顺县检察院在富顺县党委的支持下,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并推动出台了开展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备案工作意见,全面掌握了全县扶贫项目资金的申报、审批、验收、发放等情况。

  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监督职能,以“精准监督”促“精准扶贫”。去年以来,凉山州纪检监察部门在全州范围开展了“廉政教育大宣讲、正风肃纪大督查、扶贫资金大检查、监督执纪严问责”的“三大一严”专项行动。凉山州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力介绍说,“扶贫资金大检查”重点检查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是否符合规定;

  二是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建设是否完善;

  三是扶贫资金项目建设是否合规;

  四是扶贫资金拨付及使用是否合法合规  

  在此过程中,雷波县率先成立了全州首个县级专项扶贫资金监管中心,对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改善、金融服务等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检查。

  今年3月,凉山州委7名常委带队,州纪委、财政、人社、扶贫移民等部门参与对2013年以来全州所有的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每分“救命钱”“造血钱”都真正用到贫困群众身上。       四川德阳市纪委还将巡察工作延伸到村社。为了填补过去村级巡察工作的空白,今年3月1日,德阳市开展“清风行动”,派出全市1054名纪检干部,每人走访联系1至2个村(社区),至少走访15户群众,覆盖全市1778个乡镇(街道)、村(社区)。走访了2万多位群众,收集了11892条建议意见,对反映的情况进行梳理。  

  3月以来,德阳市纪委共立案239件,其中乡镇(街道)纪委立案139件,同比分别增长112%、124%,其中,立案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67件,占同期立案数的67%,在四川省位居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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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晓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