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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晋江: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农村宅基地改革“破冰”

2016-08-15 23:56:42       作者:新华社记者郑良

  福建晋江是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试点地区之一,也是全国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市、区)。去年以来,该市探索农房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破解长期以来农民融资缺乏有效担保物的难题,挖掘了宅基地的潜在价值,盘活了农村资产,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

  去年12月28日,晋江陈埭镇企业主丁先生以自家农房和宅基地抵押,从银行获得90万元贷款,成为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首位“吃螃蟹的人”。

  发放贷款的晋江农商银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柯子汇介绍说,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丁先生住房的抵押价值为252万元,宅基地使用权共同抵押后,宅基地使用权的价值也被评估进去,总的评估价达到328万元。

  柯子汇说:“现在第三方评估机构在评估农房价值时,宅基地使用权的价值也计算在内,农房价值大幅提升,农房抵押可以获得更高额度贷款。”

  今年4月,晋江在全省县域率先挂牌成立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中心主任庄晓红说:“改革试点以来,农民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实现‘两证合一’,住房财产权和宅基地使用权通过登记发证得到确认,农民以住房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可以在登记中心享受‘一站式’服务,两天内可以办结。”

  今年上半年,全市累计办理农房抵押贷款67宗,抵押贷款金额7808万元。

  晋江市委书记刘文儒介绍说,在探索农房和宅基地共同抵押贷款的同时,晋江将宅基地制度改革与美丽乡村、精准扶贫等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宅基地的退出、置换、村集体内部流转等方式,建设农民公寓、住宅小区等,在保障村民住有所居的同时,促进土地集约化利用。

  在晋江磁灶镇大埔村的农民住宅小区,记者看到,小区干净整洁、绿树成荫。村支部副书记吴清水告诉记者,以前农民建房缺乏统一规划,有的村民违法占地、一户多宅等问题突出,有的甚至将房屋扩建到村道上,一度连车都开不进村里。

  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大埔村探索农民宅基地有偿退出、置换机制,村委会规划专门用地作为村民住宅小区,集中建设住房,村委会和村民签订协议,村民将现有宅基地和房屋退出,用于置换住宅小区的新房,不愿意置换的,可通过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领取补偿款。

  吴清水告诉记者,通过宅基地退出和置换机制,村里“多”了数百亩建设用地,村委会将这些土地用于道路、绿化、文体公园等公共设施建设,改善了村居环境。

  晋江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近30%的村庄试行农民公寓、住宅小区等模式,对具备一定规模(10户以上或占地5亩以上)的农宅,鼓励实施成片改造,全市已有4600宗石结构及危旧房屋进行统一拆旧建新,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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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汪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