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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优秀案例:“互联网+”信息进村入户探索 ——武汉乡聚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2016-09-18 14:49:29       来源:    作者: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一、基本情况

  武汉乡聚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武汉乡聚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金1000万元,现有员工6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30%,是一家专注于农业信息化方案设计、产品研发、项目实施、综合运营的创新型企业。公司致力于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产业链信息化服务,为湖北12316三农联动信息服务云平台提供全方位支撑,并独立承担全省信息进村入户的设计、建设和运营服务工作。

  近三年来,武汉乡聚公司投入1100余万元,并积极争取武汉市江夏区、东西湖区“互联网+”农业专项资金的支持,全面、系统推进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开发集成了新一代农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和软硬件技术产品,建设了覆盖到村的信息站点,为全省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三农”决策支持服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物联网、12316综合服务、农产品电子商务等信息化服务,为市民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特产品订购、乡村旅游位置服务以及三农领域的数据收集、整理、分析、运营、挖掘等服务。

  公司与湖北移动、联通公司达成了农业信息化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被推选为“农业电子商务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理事单位”,被省农业厅授予“湖北省“互联网+”现代农业应用示范基地”。

  二、主要做法

  (一)实施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并出台了多个相关文件,以此作为加快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农业部站在全国农业农村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于2014年启动了全国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建设工作,希望将其打造成为信息化在农业各领域和农村落地应用的示范工程、民心工程。湖北省积极争取,松滋市、当阳市、江夏区于2015年成为第二批全国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县市区,由此拉开了全省信息进村入户建设的序幕。武汉乡聚公司在省农业厅的指导和各级农业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近一年的建设,全省信息进村入户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建设内容

  在推进全省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建设工作过程中,武汉乡聚公司结合全省实际,按照县(市、区)统一规划、“镇为中心、以镇带村、村镇融合、城乡互动”的总体思路,搭建湖北信息进村入户综合服务平台(见图1),构建电话、网站、APP、微信、微博“五位一体”的平台支撑体系和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的信息服务体系。分类推进区(县)级运营中心、益农信息社乡镇站(标准站)和村级站(专业站和简易站)建设。以镇为中心,通过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和农业专家、信息员,将信息化服务延伸到村,拓展到户,为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公益、便民、乡村旅游、电商、培训体验等各类服务,构建“需求导向、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图1 湖北信息进村入户综合服务平台规划示意图

  (三)主要做法

  武汉乡聚公司在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建设过程中创新思维,突出湖北特色,充分结合全省农业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深度融合的新态势、农民对信息服务的新要求,以“统筹规划、需求导向、政府引导、企业运作”为原则,以湖北12316基础信息服务为依托,以乡镇和村级信息服务能力建设为着力点,以满足农民和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生活便民需求为落脚点,切实做好提升服务对象的信息获取能力、增收致富能力、创业创新能力、社会参与能力。

  1、统一标准,分类推进益农信息社站点建设。益农信息社作为信息进村入户的核心,重点实现公益、便民、培训体验、乡村旅游、电商和农业信息化应用等服务功能。根据功能定位不同,在试点地区分别建设县级运营中心和镇级(标准型)、村级(专业型和简易型)益农信息社,并根据实际需求,对每一类益农社的服务功能、软硬件配置、外部装修、人员配置等进行详细规定,制定建设标准(见图2)。武汉市及试点地区共建设3个县级运营中心,3个互联网乡游小镇,68个镇级益农信息社,538个村级益农信息社,基本实现了试点地区站点的全覆盖。

  

  

  图2 湖北益农信息社(信息服务站)

  2、完善制度,规范信息进村入户的运营管理。按照农业部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先后制定完善了湖北益农社选点、加盟、信息员申报等制度及流程;建立了益农社服务职能、信息员工作职责、信息站服务公约、服务流程、监督考核等制度;建立了信息员、专家考核管理标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规范了信息进村入户的服务和运营。

  3、强化培训,提升信息员服务能力。由武汉乡聚公司联合各地农业主管部门开展信息员的选聘工作,并通过定期举办信息员培训班、远程视频培训等多种形式,提升信息员的服务能力,重点培训其利用各类平台和终端开展信息采集、处理和信息服务咨询等。一年来,共组织开展培训10次,培训信息员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业人员近500人次。

  4、整合资源,推动信息进村入户可持续发展。积极争取省农业厅及各级农业主管部门重视,推动财政资金对信息进村入户公益性服务的投入,在此基础上,联合各类市场主体参与信息进村入户工作,充分利用各类信息平台和益农社站点开展多种经营性服务,探索打造信息进村入户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充分发挥平台和站点自身的造血功能,建立湖北省农业信息化长效机制。

  5、创新思路,探索信息进村入户服务新模式。积极探索以湖北12316公益性服务为依托,以乡镇益农社为抓手,以村级益农社为触角,以信息员为核心的支撑服务体系,将信息化贯穿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全过程。通过接入电信运营商、综合服务商、金融服务商等服务商家,为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多元化的信息服务,打造“1+2+N”服务模式,即一个综合服务平台,运营管控和数据处理两个中心,企业、组织和农民等N个应用单元,推动信息化服务在基层的全面落地。

  6、创新商业模式,促进乡游与电商服务的融合与发展。立足试点地区的益农信息社和当地乡村旅游资源,加快互联网与乡村旅游、农业产业、农特产品电商等领域的融合发展,重点打造一批互联网乡游小镇,形成集“信息服务、旅游服务、农业电商、生活服务”为一体的乡村“互联网+”生态环境,以益农信息社为服务依托,通过乡村旅游带动本地农特产品销售和农业产业发展。

  三、经验效果

  (一)经济效益

  通过建设各级益农信息社,为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各类信息化服务,产生了可观的经济效益。按每个村级益农社平均服务于周边200余户,每个农户每年通过接受信息化服务而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平均实现节本增效100元计算,试点地区全年可产生经济效益1000余万元;每年服务于近300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家按每年节本增效4万元计算,可产生经济效益近1200万元。预计通过信息进村入户开展的各类服务每年可为试点地区产生直接经济效益近3000万元。

  (二)社会效益

  方便农民生活。依托信息平台,农民足不出村或足不出户就可享受各种便捷的服务,方便了农民的生活。

  提升农产品价值。通过物联网和质量追溯等系统应用,有助于增加消费者对农产品的了解和信赖度,提升农产品的品质和价值。

  促进农村和谐稳定。通过推动农产品电商、乡村旅游等产业的发展,可提供更多的就业创业机会,促进务工人员回流,兼顾家庭和工作,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三)环境效益

  通过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实施,可以提升农业从业人员的科技素养,推进农业生产精准化和科学化,促进农药、化肥、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合理使用,减少浪费,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四)各方对项目实施效果的客观评价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评价。通过信息进村入户建设,基本实现了试点地区益农信息社站点和服务全覆盖,并依托平台、站点、信息员和专家,为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多样化信息服务,满足其个性化需求,有力推动了湖北“三农”发展。

  农户的评价。通过12316热线可以远程向农业专家咨询,及时解决农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还可以到益农社咨询各类民生服务事项,享受网络代买、代卖、充值等服务,方便了农户的生活。

  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评价。通过参与信息进村入户建设,可以方便的获取专家的技术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应用物联网技术和智能设备可以节省人力和资源,提升生产效率,还可通过信息进村入户电商平台开展农产品的在线销售和农资的在线采购,实现节本增效。

  (五)对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参考意义

  大力推进全省信息进村入户工作,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智能装备、信息终端服务“三农”,对推动湖北省农业转型升级、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将一步促进湖北省农村信息消费,拉动信息产品在农村的普及应用,形成工业品、农资下乡与优质农产品进城双向互动的流通格局,提供农村新的创业就业渠道,缩小城乡数字鸿沟,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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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白梦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