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3 10:58:21 来源: 农村工作通讯 作者:赖诗双
消除贫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福建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不断研究扶贫开发新思路、制定新举措、探索新路子、建立新机制,推动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从1986年全省开展大规模扶贫工作以来,先后确定了3批累计59个贫困县进行重点帮扶,实施了4轮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累计选派了1.4万名优秀年轻干部到9155个贫困村和村级组织薄弱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100万居住在偏僻困难地方的群众实现了整体搬迁。全省GDP从200.5亿元增加到2.41万亿元,增长119倍,农民人均纯收入从396元增加到12700元,增长31倍。农村贫困人口标准大幅提高,从农民人均纯收入150元提高到2011年的3000元,高出国定标准700元,贫困发生率从10%下降为2.6%。
一、建立完善“精准识别、动态管理”机制。一是依靠规划科学引领。在1997年全省提前三年完成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后,连续制定了“2001-2010”、“2011-2020”两个农村扶贫开发10年纲要,提出2011-2020年全省重点扶持140万贫困人口、集中帮扶4000个以上贫困村和后进村、23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的目标任务;实施贫困户自立增收、小额信贷、造福搬迁“三大工程”;扶持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三大重点,做到目标、对象、措施“三明确”。二是建档立卡摸清底数。从去年开始,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310元(相当于2010年3000元不变价)的93万贫困人口和2200个农民收入、集体收入较低的贫困村以及23个扶贫开发重点县进行全面建档立卡,摸清他们的基本情况、发展现状、致贫原因、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帮扶措施和扶贫成效等,为精准扶贫奠定基础。三是跟踪监测动态管理。定期监测贫困农户、贫困村、重点县的贫困状况、收入变化以及发展进程等情况,建立常态化的进退机制。
二、建立完善“输血济困、造血发展”机制。在输血济困上,一是建立贫困户基本生活和公共服务保障制度。从2004年开始,对贫困人口先后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等政策,解决他们的生活和基本保障问题,目前全省低保线下的73.7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新农合参合率达99.8%,新农保参保率达95%以上。二是实行贫困村运转经费保障制度。从2001年开始,省级财政每年安排村级运转经费,目前平均每村达7.5万元,市、县两级财政予以相应配套。三是为重点县基本财力提供保障。省级财政通过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办法,确保重点县基本财力保障,并从去年开始对每县每年各增加补助1000万元以上,由县级统筹用于重大民生政策的支出。在造血发展上,一是实施贫困户自立增收工程。实施“阳光工程”和“雨露计划”培训,连续5年每年培训贫困劳动力6万人,户均增收1000元以上;开展扶贫小额信贷贴息,2012年开始,金融部门每年落实10亿元贷款额度,省财政安排贴息5000万元,每年有3万多贫困户获得贷款贴息,同时,在19个县开展小额贷款担保试点,各级财政筹措风险担保金1亿多元,为2万多贫困户担保贷款3亿多元,获得贷款的贫困户户均增收4000元以上。二是增强贫困村发展能力。通过实施 “一村一品”工程培育一批特色村、专业村,带动贫困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并加大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的投入,实现了硬化道路,电话、广播电视、宽带村村通,基本解决安全卫生饮用水问题。三是扶持重点县加快发展。去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设立3亿元的产业发展资金,每年从中央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中安排23亿元,专项扶持重点县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安排6.9亿元支持社会事业项目。2014年,23个重点县生产总值增长10.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长13.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
三、建立完善“造福搬迁、易地安置”机制。福建省从上个世纪80年代未宁德地区对一些居住在无水、无电、无路、无学校、无医疗所、无广播、无商店的七无特困村农户以及茅草房、连家船民搬迁开始,在全国率先实施造福工程扶贫搬迁,20多年来累计搬迁超过120万人,整体搬迁了6500多个自然村。一是搬迁对象不断拓展。从居住在条件偏远的自然村农户,拓展到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因遭受自然灾害房屋倒塌和损毁农户、居住在江河源头和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区需搬迁农户等。二是搬迁规模不断扩大。1994年到2000年搬迁10万人,2001年到2010年搬迁51万人,2011、2012年每年搬迁10万人,2013年开始每年搬迁20万人。三是补助标准不断提高。从开始每人补助200元到现在每人补助3000元,并对计生户、残疾人、少数民族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叠加补助,加上市、县配套补助,每户补助平均达2~3万元。四是搬迁形式不断改进。从开始的零星搬迁到现在的集中安置为主。目前全省已经搬迁建成各类安置区2000多个,其中百户以上规模的安置区504个。五是搬迁成效不断凸显。通过造福工程搬迁,群众看病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搬迁群众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同时,搬迁后减少了原居住地的林木砍伐、垃圾排放,保护了江河源头,维护了生态平衡。
四、建立完善“干部驻村、定点扶贫”机制。从本世纪初开始,福建省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探索 “高位嫁接、重心下移、互动联动、一体运作”的农村工作新机制。一是干部驻村任职。2004年以来,从省、市、县三级选派1.4万名优秀年轻干部到9155个贫困村和村级组织薄弱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任期3年。其中省直机关下派了890名干部到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任职。二是部门挂钩帮扶。各级贫困村都有相应的一个部门进行挂钩帮扶,做到“不脱贫、不脱钩”。10年来,各级挂钩部门共落实帮扶资金140多亿元,扶持贫困村项目7万多个。三是资金捆绑使用。各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贫困村,其中省财政从2004年开始每年统筹安排4000万元以上,按每村不低20万元给予扶持,省派前三批重点村帮扶后,农民收入每年都保持在20%以上的增幅。四是企业结对共建。组织动员各类企业结对帮扶贫困村。去年启动的第四轮省级重点村,安排了53家央属、省属企业结对帮扶其中的74个特困村,要求每家企业每年帮扶资金不少于20万元。
五、建立完善“挂钩帮扶、协调服务”机制。2013年8月,省委召开全会,对23个重点县实行每个县至少1位省领导挂钩,省直1个部门牵头、4个部门协作的帮扶制度。一是领导定期检查调研制度。省领导每年至少2次深入到挂钩帮扶重点县,检查工作,剖析问题,研究对策,谋划思路,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去年以来,省领导赴重点县考察调研100多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500多项。二是省直部门协作扶持制度。挂钩的省直牵头部门每年召集协作部门,对共同挂钩的重点县制定帮扶计划,确定帮扶项目,落实帮扶资金。挂钩帮扶以来,各部门落实帮扶资金38亿元、帮扶项目3000多个。三是协调服务制度。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定期召开重点县协调服务会,听取各县和帮扶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了解掌握重点县扶贫开发和挂钩帮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六、建立完善“山海协作、联动发展”机制。福建省从上世纪90年代未开始实施“山海协作、联动发展”战略,2012年又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山海协作的八条意见》,进一步完善山海协作体制机制。一是山海共建产业园区。组织引导山区和沿海发挥各自优势互设共建产业园区, 2013年以来,全省创办了17个山海协作共建产业园区。晋江市在长汀县设立的晋江(长汀)产业园区,预计总投资达60亿元。二是山海对口帮扶制度。确定23个沿海经济较发达县与23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建立对口帮扶关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制定帮扶规划和实施方案,每年实施一批帮扶项目。2014年结对帮扶的沿海县(市、区)无偿支援山区县近2亿元。三是山海干部人才交流制度。每年有计划地组织山海干部双向交流,23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对口帮扶县(市、区)互派一名以上县级领导、2~3名科级干部开展1年的挂职交流,对口帮扶的县(市、区)每年为被帮扶县培养一批专业技术人才,并推荐安排就业。
回顾福建省多年扶贫开发历程,有三点启示:
启示之一:必须用“滴水穿石”精神统领扶贫开发工作。扶贫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之所以贫困,有自然地理因素,有历史遗留的原因,也有思想观念问题,改变贫困面貌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不可能一夜之间达成,只有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坚持锲而不舍的精神,一步一个脚印,咬定青山不放松,用“水滴”般的韧劲,才能达到“石穿”的效果。
启示之二:必须把“百姓富、生态美”作为扶贫开发的根本目标。脱贫致富需要依靠发展促增收。福建23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大多地处山区和水源保护地,生态环境好,许多贫困村具有良好的生态资源,加快发展有空间有潜力。但发展什么、怎么发展,不仅直接关系到扶贫效果,也关系到贫困地区发展的质量。如果生态被牺牲,环境被破坏,再怎么发展也是饮鸩止渴,债留子孙。高质量可持续的扶贫,就必须走绿色发展、特色发展、集聚发展和创新发展之路,在脱贫致富进程中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启示之三:必须坚持“精准扶贫、科学扶贫”的根本方法。山有高低,水有深浅。贫困主体情况千差万别,小康底下掩盖的贫困现象往往容易被忽视。找准对象,才能扶真贫;因人施策,才能扶好贫。必须根据每县、每村、每户的不同情况,分分类、排排队,精确选准对象、科学选择帮扶路子,把产业扶贫、技术扶贫、智力扶贫、社会扶贫有机结合,既“输血”又“造血”,既加大外在助力,又增强内生活力,扶贫开发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作者系福建省农业厅扶贫开发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