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0 10:30:20 作者:杜润生
导语:“中国农村改革之父”杜润生10月9日凌晨去世!缅怀杜老的最好方式是回顾当年改革壮举,启示当下改革,完成先辈未竟之事业!正如杜老所言:中国农村改革一切“便宜”方法已用尽;进一步改革受制于城市国有经济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如果不触动深层结构,就很难再前进一步。
文/杜润生(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和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1979年初,我从中国科学院调到新成立的国家农业委员会工作。当时的国家农委,作为国务院指导农业建设的职能机构,同时兼理党中央委托的农村工作任务,并指导各省区市农业委员会和中央相关部门的工作。中央任命王任重为农委主任,副主任最初只有张平化、张秀山和我。
上世纪50年代,我曾在中央农村工作部任秘书长。时隔20多年后,我又回到了农口。
1982年至1986年,中央连续出台了五个“一号文件”,指导农村改革。这五个“一号文件”的制定,一般都是在年初布置调查题目,到秋季总结,冬天起草文件,次年年初发出。每年一次调查,是由各省份农口的党政部门和研究机构组织。随后是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由各省份主管农业的书记和省农委主任参加)大讨论,再由起草小组归纳执笔,最后上报中央决策。
附注:五个“一号文件”,从始至终是一个集体创作的过程。参加次数较多的有:刘堪、张云千、祖国朴、段应碧(农研室)、王岐山、陈锡文、杜鹰、周其仁、王小强(农研中心发展组)、霍泛(山西)、吴镕(江苏)、张根生(吉林)、王郁昭(安徽)、赵文欣(四川)、杜瑞芝(广东)、温秀山(福建)、董家邦(上海)、杨泽江(河北)、赵树枫(北京)等省区市农口负责同志,以及谢华、杨珏、吴少文、郑重、吴象等几位参加农研中心主任会议的同志。大家一起讨论,共同议定上报稿。参加次数较多的不只是上述几位同志,这里是凭记忆列出,定有遗漏。
在1982年第一个“一号文件”出台之前,我们主要做了一件事,就是把农民自发的创造——包产到户“合法化”。
1979年春,安徽省早已经试验包产到户,但是包产到户并未成为主流。1980年秋,中央发出75号文件,即《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75号文件是一份承前启后的文件。它肯定了包产到户是一种为群众乐于接受的责任制,承认群众自由选择的权利,不能自上而下用一个模式强迫群众。
75号文件发出后,各地试验的结果是“一包就灵”,贫困地区第二年就有饭吃,其他地区能增产。1981年冬,中央召开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会后不久,时任总理到东北考察。他写回来一封信说,今后不要再强调不同地区不同形式了,群众自愿选择,选上啥就算啥,领导不要硬堵了。
由于此前包产到户已经得到邓小平的支持,我们就据此起草了198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即《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正式肯定了土地的农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
1982年:正式承认包产到户合法性
第一个“一号文件”的主要内容,是肯定多种形式的责任制,特别是包干到户、包产到户,深受群众欢迎,全国已经普遍化。这份文件提出,所有的责任制形式,包括包产到组、包干到户、包产到户,都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它不同于过去的分田单干,更不能当作资本主义去反对。
这个文件的核心,是第一次以中央的名义取消了包产到户的禁区,尊重群众的选择,并宣布长期不变。当时许多地方的农民都担心,共产党的农村政策多变。文件说“长期不变”,最能打动人心,农民说“一号文件”是吃了“定心丸”,连一直批判资本主义思想的山西昔阳县大寨村也在1982年底实行了包产到户。
文件的另一要点是尊重群众的选择,不同地区,不同条件,允许群众自由选择。同时还提出疏通流通领域,把统购统销纳入改革的议程,有步骤地进行价格体系的改革。另外,重申了发展多种经营和社队企业,鼓励个体经济、私人经济和专业分工。
这个文件报送给中央,邓小平看后说“完全同意”。陈云看后叫秘书打来电话说:这是个好文件,可以得到干部和群众的拥护。他还参加政治局会议,听取说明;最后说:文件好,说明也好,所提问题,我赞成。至此,我心里就更加踏实了。
1983年:放活农村工商业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召开。时任总书记代表党中央所作报告提出,这几年来农村建立的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必须长期坚持,不能走回头路。为了扩大农村改革成果,我受中央委托,在十二大作了题为《农村工作历史性变化》的发言,阐明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优点。
当时,各地基层有一些争论:允不允许私人买拖拉机和汽车?允不允许私人跑长途运输?允不允许合伙入股修鱼池,按股分红?等等。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建议,要放活农村工商业。
此外,我们还提出应该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经济并存。按劳分配之外,还应该允许按投入的生产要素分配,即按投入的资金、土地、技术实行分红,藉以鼓励人们多留积累,多投入,以补充国家投入的不足。
因此,1983年的“一号文件”(即《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提出了“两个转化”,即促进农业从自给半自给经济向较大规模的商品生产转化,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为此,党和政府各部门、各级领导干部都应“思想更解放一点,改革更大胆一点,工作更扎实一点”。
1983年这一年,农村改革步伐加快,农村经济变化也很显著。一是家庭承包普及到几乎每个村庄,一度按兵不动的黑龙江省委书记也变拒绝为欢迎。二是农村劳动力从闲置状态下解放出来。
1984年:疏通流通渠道,以竞争促发展
如果说前两个“一号文件”着力解决农业和农村工商业微观经营主体问题,那么,此后的“一号文件”则要解决发育市场机制的问题。此前20多年,农村实行统购派购制度,除了对粮棉油三项实行统购,还对生猪、鸡蛋、糖料、桑丝、蚕茧、黄红麻、烤烟、水产品等实行派购,品种多达132种,几乎包括了所有的农副土特产品。事实上,农村产品交易均由公营商业高度垄断,而资金、土地、劳动力流动又受到多重限制。
经过深入调查,我主持的中共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整理出一个书面建议,提请中央书记处会议讨论。“建议”除了陈述情况,还提出农村经济迫切要求放松历史上多年形成的政府垄断、管制,及其他阻碍农民进入市场的规定,以利发展商品生产,摆脱穷困。
我们提出的具体建议包括:(1)土地承包期延长15年,在此期间,允许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2)允许农村社会资金自由流动,鼓励加入股份制合作、入股分红;(3)允许农民自理口粮进城镇做工、经商、办企业;(4)允许私人办企业雇工经营;(5)国营商业、供销社逐步开放贸易、退出市场垄断、改变服务方式。供销社回归民办。
到会领导同志大多主张再给农民吃一颗“定心丸”。对所提出的建议,(1)(2)(3)项原则上无异议通过。第(5)项,要商业、供销、财政部门进行清理,与粮食统购统销问题一并解决。准备第一步只留粮棉油统购,基本上取消各种派购。第(4)项雇工问题,经讨论,未能取得一致,不做结论。过去规定,雇工不超过八人不作为资本主义,超过八人的也允许试行。会后请示邓小平,他说:“不急于限制,看三年再说。”
以上通过的内容,都写进了1984年的“一号文件”(即《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
1985年:调整产业结构,取消统购统销
经过三个“一号文件”,对农村经济微观经营主体和宏观市场环境同时改革,1984年我国农业生产达到前后几年的峰顶。尤其是长期困扰我们的粮食问题,甚至由“手中有粮,心中不慌”,转变为“粮食多了,卖粮难”。
当时的主要问题,是农产品[-0.34% 资金 研报]统派购制度的改革滞后于农村经济发展的新要求。我随时任总书记下乡察看,得出的结论是“谷贱伤农”,靠现有的农业生产结构,不可能实现收入翻番任务,需要一个新的结构。
时任总理在当年听取农村情况汇报时也指出:统购制鼓励各省保证征购和提高省内粮食自给率,这就迫使各省一定要下计划保证粮食播种面积,影响了因地制宜安排种植业。例如,海南也提出粮食自给。其实那里多种热带经济作物,通过对外贸易交换点谷物,更合算,更受农民欢迎。华南地区都有这个问题。
这个道理谁都明白,问题在于农产品统派购制度行之已久,派生出分配问题和利益调整问题,惯性很强,改变甚难。好在正值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出台经济改革决议,城乡关系改善完全符合改革方向。因此,1984年的农村工作会议,众望所归,就把改革统派购制度、调整产业结构作为1985年农村改革的中心课题。
围绕这个中心,我们制定了1985年的“一号文件”,取名为《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
1986年:增加农业投入,调整工农城乡关系
1985年,改粮食统购制度为合同收购,合同之外,由政府议购改为市场收购;派购的132项农产品,只留桑丝、药材、烟草三项,其余均通过市场交易,由市场形成价格。在国务院领导人的支持下,这本来是一步到位的彻底改革,但由于未能及时调整工农、城乡的利益分配关系,出了问题。
当时,提高对农民的粮食收购价格,却没有相应提高对城市居民的销售价格。这就造成粮食增产越多,财政补贴越多。到达峰顶的粮食产量及相应的交售量,尤其是大量的超购加价粮食,使得国家财政不堪重负。这时,国家按“惯性”维持了原有的城乡利益分配格局。为了保持城市非农集团的优越地位,就以降低农民的贸易优惠来减轻财政负担。具体措施是:取消了原先的超购加价50%的规定,将所有粮食按平均价收购。这大大减弱了对粮食增产激励。
农民利益受损,迅即表现为粮食和其他农产品供应减少。此后,中国农业尤其是粮食生产连年徘徊。对此,有的人就认为,包产到户潜力枯竭,该收场了,是这个制度造成粮食徘徊。更多的人认为,这是取消粮食超购加价的结果。
针对当时出现的农业成本上升、比较收益下降,1985年年底的农村工作部署,就强调“摆正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会议形成的1986年中央“一号文件”即《关于1986年农村工作的部署》。
继1986年“一号文件”之后,1987年确定了深化农村改革的三项目标:第一,确立农户自主权;第二,发育市场体系;第三,继续优化产业结构。这三项目标实现的程度,是衡量农村发展成功与否的标志。
然而,理论上揭示不等于实际上解决问题。中国农业的进一步改革,受制于城市国有经济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当时我们认识到,中国的农村改革,一切“便宜”的方法已经用尽;如果不触动深层结构,就很难再前进一步。正是因此,农村改革一系列“一号文件”的历史使命告一段落。至今,中国农村改革并未终结,必须从全局改革中寻找前进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