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中国农村集体资产总量不断增加,已成为农村发展和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然而,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也日益突出。在很多地区,集体经济缺乏发展活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困难,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不够紧密,侵蚀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明确要求,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继我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后又一农村经营体制机制的重大变革和创新,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关乎集体经济发展大计,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村改革的重中之重。2015年,农业部联合中农办等方面确定了29个县(市、区)作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将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让农民成为村集体的“股东”,从集体经济发展中公平获益。同时,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制定完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相关文件有望近期出台。
本期特别聚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上海市以及成都市温江区的改革实践,探索在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如何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创新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以建立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运行机制,形成较为完善的农村集体经济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