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公益事业项目增多,有些村干部也逐渐盯上了农村工程项目这块肥肉,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承包村级工程项目建设。村干部变相包揽村级工程的具体形式有以下几种:
1. 村与村之间互行方便,利益均分。现在有些村干部为了回避上级业务部门的监督管理,彼此把本村工程项目招标标底及让利点事先透露给对方,然后由招标方暗箱操作,最后想做工程赚钱的一方自然而然就成了中标人。村干部想参与到别的村级工程项目时,也是通过这种方式成功中标。这样他们彼此之间就成了利益共同体,有钱大家赚,有好处大家享。
2. 以其他人名义参与本村工程项目建设。乡镇党委政府明确规定村主要干部不得参与本村工程项目建设。一些村干部为了回避这些条条框框的硬性规定,想方设法以其他人名义参与本村工程项目建设,最后中标后真正实施工程项目建设的还是村干部本人。
3. 通过转包形式获取村级工程建设的资格。工程项目在乡镇小额公共交易中心招投标后,有些村干部为了获取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的资格,他们花钱从中标人手上购买承包权,也就是常说的工程转包。
针对日益突出的村干部承包村级工程现象,乡镇党委政府作为直接的监管者,应当明文规定凡是村级主要干部一律不得参与本乡镇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乡镇纪检部门应加大监督查处力度。从项目招标到实施要全程参与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作者单位:浙江省淳安县威坪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