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3年底,北京市农村集体资产已达到5089.8亿元,许多区的农村集体资产总量已经超过区属企业国有资产总量。从实际情况看,农村集体资产在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总量分布不平衡。北京市农村集体资产总量不少,但分布到各区却不一样,近郊区多,远郊区相对少,尤其是远郊区的村,有的很少,有的甚至没有,还有的为负数,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二是收益高低不均衡。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根本目的,就是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最大限度惠及于民,改善农村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受自然条件、地理环境和经营理念的影响,各区的收益是不一样的,近郊区的收益率较高,远郊区的收益率较低。
三是资产质量不够高。区农村集体资产构成中,有的流动资产特别是货币资金比较多,流动性快,收益性高。有的固定资产所占比重较大,流动性慢,收益性差,影响了整体效益的提升。
四是监管体系不健全。目前,北京市各区的农村集体资产由各区经管站代管,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经管站既要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的运营,又要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职责和权限难以划清。
五是专业管理人才不足。目前,农村集体资产都是由财务人员代管,平时主要负责对集体资产数据的核算、汇总,没有专门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人员,如何利用集体资产发展农村经济,做强做大“蛋糕”,提高农村集体资产收益率的措施不够,方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集体经济效益的提升。
上述这些问题如不及时加以解决,势必会影响到农村集体资产的质量和使用效益的提高以及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促进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效益和总体运营质量的提高,建议应及时转变工作思路,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创新与突破:
1.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专门机构。建议参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和海淀区成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农资委”)的做法,各级成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专门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的改革、监督和管理。
2.制定和完善有关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运营体系。一是根据实际,结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制定《××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尽快完善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制度、农村集体资产定期统计报告制度、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形成比较完善且符合本区实际的相配套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体系。
3.探索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新模式。一是在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上下功夫。对一些集体资产比较薄弱的单位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在技术上给予支持,在管理上给予帮扶,实现均衡发展。二是在提高农村集体资产收益率上下功夫。三是优化资产构成,合理调整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之间的比例关系,减少固定资产数量,提高流动资产数量。
(作者单位: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