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湖南省实施了长株潭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和种植结构调整试点,今年又在长株潭地区开展耕地休耕试点。湖南省根据农业部休耕试点工作部署,大胆探索,扎实工作,落实休耕面积10.18万亩,顺利完成中央确定的10万亩休耕任务。
科学谋划 精准施策
耕地休耕试点是项首创性工作,要做到既要注重提高粮食产能、又要考虑农民利益、还要兼顾行政效能,必须科学谋划、精准施策。在实施方案制定中,湖南省农委广泛征求相关单位和专家意见,认真测算和深入论证休耕政策。深入基层调研走访,充分听取各级各部门和农民建议,确保方案切实可行。方案明确了三条基本原则:即休耕与治理相结合原则,休耕非弃耕非抛荒原则,休耕期农田基本建设和设施管护不停滞原则。划清了3方工作责任:省、试点县、村组织三级分工协作,省农委、省财政厅负责休耕监督指导,试点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村委会负责休耕期间休耕耕地统一管理。制定了3条治理路径:一是分类休耕,按耕地污染程度,可达标生产区、管控专产区、作物替代种植区休耕时间2~3年;二是边休耕边治理,休耕地统一实施施用石灰、深翻耕、种植绿肥、种植吸镉作物等重金属污染治理措施;三是加强耕地保护,休耕期间开展沟渠、田埂、机耕道等农田基础设施的维护、修整,保证休耕结束后能迅速恢复生产。出台了3项政策措施:一是每年每亩按700元的标准对休耕农民进行收入补贴。今年因农事季节只安排晚稻休耕,补贴标准为420元;二是休耕耕地承包者在休耕期间,仍按相关规定同等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三是明确试点县市区因休耕而减少的粮食产量,不影响该县粮食生产绩效考核和粮食生产财政转移支付、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等。5月初,湖南省印发《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式休耕试点2016年实施方案》,从执行情况看,试点区政府和农民反响良好、积极支持,各项休耕措施落实顺利。
严格管理 务求实效
一是突出台账管理。要求各试点县建立休耕物资招投标、治理措施实施、休耕管理、资金使用等相关工作台账,确保台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严肃性。同时,对招投标、治理产品发放和施用石灰、翻耕、旋耕、种植绿肥服务在一定范围内采取有效形式公开公示。
二是突出资金管理。制定试点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办法,对资金管理和使用“三令五申”,要求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补贴资金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
三是突出进度管理。加强项目督促检查,动态掌握任务落实、资金使用、工作进度、效果评价等情况。试点方案下发不到半个月,省里就派出联合督导组,赴各试点县实地调研和政策答疑。省农委还出台了休耕试点工作考核细则,促进各地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此外,明确试点县农业部门连续三年定点监测休耕耕地质量变化,在复耕后还将对稻谷重金属含量进行检测,检验试点县休耕效果。半年来,湖南省耕地休耕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当地的同志也反映了尽管前期工作推进顺利,但实践中碰到的两个问题:一是落实村级工作经费。村委会承担着休耕试点很多具体工作,决定着休耕工作成效。由于其不是财政预算单位,没有这方面工作经费。他们建议中央明确安排村级工作经费,充分调动村委会工作积极性。二是明确休耕资金来源。湖南省今年的休耕试点资金来自于国家重金属污染治理试点专项,该专项原定今年结束。他们建议从明年开始,全省休耕经费从国家轮作休耕试点专项经费中安排,不再从重金属污染治理试点专项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