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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州:“三定三集中”探索农地“三权分置”

2016-05-31 11:07:41       作者:农业部“百乡万户调查”活动领导小组

  巴中市巴州区位于四川省东北部,属深丘低山区,农民人均耕地1.3亩,土地细碎化严重。巴州区以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为契机,通过“三定三集中”积极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流转,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实现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探索“三定”,固化“三权”。一是固定所有权。巴州区已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所有权确权颁证,将农村土地所有权固定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对整理后的荒坡地、未利用地在本轮土地承包期内不再发包到户,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为下轮调整预留空间。二是稳定承包权。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计划在今年底全面颁证到户。探索农村土地承包权“长久不变”,对投资规模较大、生产周期较长的土地流转时间确定为30年,突破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三是确定经营权。对长期规模流转土地颁发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对流转土地发展大宗特色农业颁发农业特色产业所有权证,通过制定农村土地流转权流转管理办法,建立中介评估、抵押登记和融资风险分担机制,探索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出让、抵押、担保等权能。

  设立“两社一中心”,实现土地流转“三集中”。一是设立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集中土地承包经营权。支持农民自愿将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中起来,参股设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提高了农村土地流转的组织化程度。如水宁寺镇水宁村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的基础上,集中连片流转5个社72户农民,以1120亩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天宇”土地股份合作社,申请实施标准粮田建设项目,对土地进行了整理。二是设立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集中土地所有权。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探索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母体,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以农村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参与土地流转的监督管理和利益分配。水宁村将整理新增380亩土地作为村集体资产,以股份形式平均分到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村民手中的股份集中起来,组建水宁村集体股份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市场化经营。三是设立农村土地流转收储中心,集中土地经营权。依托区政府农业发展投融资平台,设立农村土地流转收储中心。根据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或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委托,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或引进社会投资对拟流转的土地进行整理和包装,吸引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水宁村引进天津市浩湖科工贸有限公司,计划投资1.2亿元连片建成以水宁、三皇为核心的猕猴桃现代农业园区,现已种植猕猴桃5000亩。流转土地的农民除了每亩600元的保底收益外,还能享有土地整理后提升土地流转金、增加面积收益、园区务工收入、土地入股分红等多种收入,大幅提高了收入水平,带动了脱贫致富。

  (赴四川调查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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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