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01 15:50:36 来源: 东方早报 作者:张益、许碧君
6成
截至2013年底,全国58.8万个行政村中,没有设置垃圾收集点的农村占总数量的四成以上;农村生活垃圾超六成没有处理;没有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农村超六成,有14个省不到30%,有少数省甚至不到10%,农村生活垃圾未来工作的空间和潜力是巨大的。
20%
2009-2013年,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财政投入年均增加20%;2013年,东部地区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财政投入占全国六成。
82%
东部地区领衔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工作,有生活垃圾收集点行政村比例高达82%,对生活垃圾处理的行政村比例高达68%
形势和政策
1.国家层面重视农村垃圾治理
2010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要“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搞好垃圾、污水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3年12月1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2013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要求,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应以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为主要目的,以保障村民基本生活条件、治理村庄环境、提升村庄风貌为主要任务。201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目标任务为:到2020年全国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干净、整洁、便捷。
2014年11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召开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启动农村生活垃圾5年专项治理,使全国90%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同年12月26日,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全面启动村庄规划、深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2.各地纷纷出台新政响应号召
自住建部召开农村生活垃圾5年专项治理后,上海、广东、海南等省市纷纷出台政策进一步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1)上海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5年4月印发了《关于开展本市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包括了2015年至2020年的工作路线图。主要任务包括全面开展对农村陈年生活垃圾堆弃情况的排查,摸清陈年生活垃圾存量、分布和污染情况,尽快完成陈年生活垃圾清理任务;重点清理村庄路边、河边桥头、坑塘沟渠等地方堆放的生活垃圾;禁止城镇向农村转移垃圾等。据悉,松江、奉贤两区生活垃圾焚烧厂将于年底前试运营,以确保农村生活垃圾100%无害化处理。
(2)广东
2015年3月,《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提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审议,草案首次将农村生活垃圾纳入法规调整范围,并明确垃圾处理费遵循“谁产生、谁付费,多排放多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的原则。草案的一大亮点是首次把“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纳入法规调整范围”,在草案中,详细规定了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农村保洁要求、农村垃圾处理等内容。
2015年广东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奖补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资金补助范围的70个欠发达县(市、区),其中, 12000万元以各县(市、区)“一县一场”设施的垃圾处理量为因素进行分配;24000万元以农村保洁员队伍配备情况、农村生活垃圾费分类处置情况、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收运处理模式完成情况等为因素进行分配。
(3)海南
2015年将继续开展“清洁家园”行动,突出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海南全省乡村深入开展“清洁家园”行动,根据行动方案安排,到2015年底,要求各市(县)所有乡镇、70%的自然村(村民小组)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机制,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制度、设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覆盖率达到70%以上。
3.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呈现“四六六”格局
截至2013年底,全国58.8万个行政村中,没有设置垃圾收集点的农村占总数量的四成以上;农村生活垃圾超六成没有处理;没有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农村超六成,有14个省不到30%,有少数省甚至不到10%,农村生活垃圾未来工作的空间和潜力是巨大的。
治理进展
1.2009-2013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初见成效
据住建部统计,2009-2013年我国农村对垃圾进行收集的行政村比例年增长6个百分点;对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年增长15百分点。
2.财政投入日益增长,区域差异明显
2009-2013年,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财政投入年均增加20%;2013年,东部地区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财政投入占全国六成。
3.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成效差距较大
东部地区领衔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工作,有生活垃圾收集点行政村比例高达82%,对生活垃圾处理的行政村比例高达68%;中部地区、东北三省收集村比例超五成,生活垃圾处理村比例有待提升;西部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推进工作空间较大,目前只有三成农村设有收集点,两成农村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
4.部分城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初见成效
(1)2008年以来,山东全省县镇两级政府,累计投入资金51.3亿元,目前有76个县(市、区)实现了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处理。
(2)2009年以来,四川大力推进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为重点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目前全省85%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了处理。
(3)2010年以来,安徽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5亿元,县(市、区)投入财政资金4.5亿元。
(4)广西2011年加力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后,两年内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就增加了30个百分点。
存在问题
由于我国农村基础设施仍比较落后,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与城市生活垃圾垃圾处理相比较落后,存在不少问题。
1.模式粗放,没有形成完善的收运处理系统
目前我国大部分农村生活垃圾的收运模式简单粗放,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模式一:没有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垃圾随处乱堆,甚至直接倾倒在河流里,污染严重;模式二,设有简易垃圾收集点,没有密封、清洁措施,最终采取简易堆填处理,污染严重;模式三,收集点转运至简易填埋场,收运成本高,资源浪费,污染较严重。
2.法规和章程缺乏,针对性强的技术体系不完善
当前我国针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定基本空白,一些涉及农村环境保护的法规条款只是原则性或政策性规定,在农村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我国现行的技术标准大都针对于城市生活垃圾,不适用于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和处理处置的需要。《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文件的可操作性差,农村小型垃圾填埋场的技术标准缺乏。
3.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滞后,环境风险高
目前卫生填埋依然是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的最主要手段。大部门农村垃圾收集池、简单填埋场或垃圾倾倒场地,成为污染源,蚊蝇乱飞,直接污染周围环境和地下水。小型标准化卫生填埋场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后期管理不到位,特别是对于渗滤液、填埋气的监测和处置空白,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
4.环境教育缺失,农民环保科普知识欠缺
由于政府环境教育缺失,作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主体,乡镇领导干部和村民环保意识淡薄。有的农村,虽然领导意识到农村环保宣传教育的重要性,但是活动组织和实施过程中脱离农村实际,表现为重形式,轻内容,效果差。大量的宣传手册内容晦涩难懂,宣传方式以说教为主,并不被广大群众接受和喜欢,不但没有达到预期的宣传效果,而且造成资金浪费。即使在配备了分类垃圾桶的新农村,由于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和教育跟不上,也导致垃圾不分类,或者分类不正确。
主要经验
目前一些地区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取得了成效,主要从管理机制、发动群众、经营模式、经费分担机制、处理模式等方面进行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1.建立了强有力的推行机制
目前各地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主要从管理机制、经营模式、经费分担机制、处理模式等方面进行尝试。一般,由省级确定全省治理目标,并层层分解落实,将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市、县、镇党政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建立了统一目标、统筹部署、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多部门合作机制。比如四川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为重点,由主要领导亲自推动、亲自部署,省以下各级政府也是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共有住房城乡建设、环保等38个省直部门参与;同时,加强问责制度建设,自2009年以来,因治理工作不力受到撤职等处分的干部就有402人。
2.鼓励村民参与农村垃圾治理
政府通过充分尊重村民的主体地位,并加强与村民的沟通,明确村民的义务,例如垃圾如何分类,征收保洁经费、做好门前屋后的清理等。比较典型的案例是广西宜州市在自然村建立党群理事会,组织发动村民参与垃圾治理,集中清理陈年垃圾9714次、15.6万吨,共20多万人次参加,占农村人口的2/5。
3.探索多元化经营模式
政府正在尝试采用新的商业模式来解决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问题据统计,目前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市场化运营模式主要有BOT模式,BT模式及EPC模式也有涉及。例如山东省金乡环境综合整治BOT项目,由某专业环保公司承担了山东金乡下属13个县镇6座二期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13座垃圾中转站及购置相关配备机械设备、清运车辆,并负责所有乡镇的日产日清。项目投资356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特许经营期限为25年。
河北省宁晋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宁晋县城区33条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面积约380万平方米;县城区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县城区3座公厕的保洁,年产垃圾约9.47万吨;环卫设施(垃圾桶、果皮箱)保洁;数字化管理系统维护等。项目投资3.97亿元,投产使用20年。
4.探索经费分担机制
建设费用主要由政府出资解决,运行费用则由政府和村集体、村民共同承担,既可以弥补运行经费缺口,又可以让村民主动配合开展分类减量工作,还可以让广大村民成为“义务”监督员。广西通过筹集、管理村庄保洁费的方式向每户每月收取3-5元,共自筹村庄保洁费806万元,占城乡垃圾治理总投入的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