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委、省政府确定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任务。全省各地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积极探索工作方式方法,着力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持续稳定健康推进。到2015年底,全省有73325个村(社区)完成了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占总数的95.7%;确权土地面积8981万亩,占全省农户承包耕地面积的97.4%。目前,整体工作转入成果检查验收阶段,已有3个市通过了省级抽查验收,其他市在完成承包土地调查、合同完善、登记建簿、颁发证书的基础上,陆续开展县级自检自查和市级初步验收工作。
一、着眼于解决难点问题,强化政策设计和落实
山东省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进入后期,工作的难点主要集中在“城中村”、“城郊村”、“园区村”及存在“两田制”村的土地确权和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具体操作上。为此,省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了3次会议,分析问题,落实措施,加强指导。根据农业部等六部门〔2015〕2号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实际,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对存在的难点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
二、着眼于确权颁证成果管理,及时跟进信息化建设
以实现土地承包管理智能化、信息化为目标,2014年省财政列预算资金1124万元,专门用于建设全省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开发了土地确权登记数据建库及质检软件,免费下发至各县(市、区)。各县(市、区)可以直接利用软件将土地确权登记数据导入数据库,并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测,有效满足了基层工作需要,规范了数据汇交内容。同时举办3期信息化专题培训班,就建库及质检软件使用、土地确权成果入库、数据汇交等内容进行了培训,提高基层同志实际操作能力和水平。加快基本完成任务县(市、区)向省级汇交数据进度,严格进行质量检测,对缺项、漏项信息进行补充完善。
三、着眼于老百姓认可满意,组织开展成果检查验收
依据农业部《检查验收办法》,制定印发了《山东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实施办法》,明确了检查验收以县为基本单位,采取县级自检自查、市级初步验收、省级抽查验收的方式进行。制定《省级抽查验收实施方案》,明确提出申请省级抽查验收必须满足6个条件,即辖区内所有县(市、区)90%以上有耕地的村(社区)完成确权工作;以集体承包耕地面积为基数,辖区内所有县(市、区)确权面积达90%以上;以县为单位,建立符合规范要求的数据库;档案按要求规范、整理和存放;通过县级自检自查、市级初步验收;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对初步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四、着眼于现代农业发展,推进确权颁证成果应用
中办发〔2014〕61号文件下发后,山东省制定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全省有43个县(市、区)开展了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累计发放贷款8.7亿元。目前,全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2444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26.2%,加上供销、邮政、农机、烟草等系统开展的土地托管服务,全省土地经营规模化率达到40%以上。全省家庭农场发展到4.1万家,农民合作社15万家,规模以上龙头企业9300家,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成为引领现代农业建设的有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