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也是推进农业现代化需要重点突破的问题。1月19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在江西南昌召开,会议回顾和总结了“十二五”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成效和经验,提出要准确把握“十三五”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要求,明确了“十三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目标任务,部署了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作,到底都有啥内容,小编带你来看看。
十二五回顾
农产品质量安全稳中向好 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2015年全国蔬菜、畜禽和水产品监测合格率为96.1%、99.4%和95.5%,分别比“十一五”末提高3.0、0.3和4.2个百分点;5年间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十二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农业农村发展的又一个黄金时期,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来讲,是一个攻坚克难、快速提升的重要时期。回顾“十二五”,有六个标志性的工作值得总结。
始终坚持依法监管、制度先行,法律法规及制度机制逐步完善。国家修订了《食品安全法》以及饲料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启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农药、转基因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高法高检出台了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把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收购贩卖病死猪、私设生猪屠宰场等行为纳入了刑罚范围。农业部制修订了饲料、兽药、绿色食品、农产品监测管理办法等10多个部门规章,印发全程监管的意见,出台了8项监管措施和6项奶源监管措施。18个省份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法规。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重典治乱,专项整治卓有成效。连续开展年度专项治理行动。5年来,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989万人次,检查生产企业1370万家次,查处问题23.8万起,清理关闭生猪屠宰场1107个,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8.3亿元。经过努力,三聚氰胺连续6年监测全部合格;“瘦肉精”监测合格率处于历史最好水平,基本打掉地下生产经营链条;高毒农药和禁用兽药得到较好控制;一些区域性、行业性的问题有效遏制。
始终坚持生产入手、源头控制,农业标准化深入推进。在标准制修订上,编制了加快完善农药残留标准体系5年工作方案,制定农药残留限量标准4140项、兽药残留限量标准1584项、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800余项,清理了413项农残检测方法标准。在标准化示范创建上,投入10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农牧渔业标准化创建工作,创建“三园两场”9674个,创建标准化示范县185个。按照稳数量、保质量、强监管的要求,新认证“三品一标”产品2.8万个,累计认证产品总数达10.7万个,“三品一标”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稳步提升。“十二五”期间,立足少出事、不出大事,着力构建“预警及时、反应快速、处置有力、科普到位”的风险防控体系。例行监测方面,将部级监测范围扩大到152个大中城市、117个品种、94项指标,深入实施农药、兽药、饲料、水产药残4个专项监控计划,建立起覆盖主要城市、产区和品种、参数的监测网络。各地也不断扩大监测范围,2015年定量检测样品达87.6万个。风险评估方面,组织认定100家风险评估实验室和145家风险评估实验站,评估体系从无到有、评估能力由弱变强。对蔬菜、粮油、畜禽、奶产品等重点食用农产品进行风险评估,获取有效数据60万条,初步摸清风险隐患及分布范围、产生原因。应急处置方面,农业部完善了应急预案,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加大了舆情监测力度,建立起上下联动、区域协同、联防联控的应急机制。
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协同共治,监管模式不断总结完善。坚持用改革的办法破解难题,抓住关键节点,推动管理创新,形成了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共治的新局面。在落实属地责任上,紧紧抓住县域这个执法监管的主战场,谋划并全面启动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确定首批107个县(市)作为创建试点单位,山东、四川、福建等25省同步开展了省级创建活动,浙江省还启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创建工作。在推动工作创新上,鼓励基层放手干、大胆闯,积极探索独具特色的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形成了许多好办法、好经验。在推动社会共治上,发动社会广泛参与,强化诚信体系建设,推动监管部门与其他部门、机构间建立协同联动治理机制。农业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与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等部门建立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始终坚持健全队伍、打牢基础,监管能力快速提升。抓住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调整的契机,积极落实国办通知要求,下大力气推动监管、检测、执法3支队伍迅速壮大。在监管体系方面,目前全国所有的省、88%的地市、75%的县、97%的乡镇建立了监管机构,落实专兼职监管人员11.7万人。在质检体系方面,投资79.3亿元,支持建设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项目1710个,对质检机构负责人及主管局长实行轮训,部省地县四级农检机构达到3332个,落实检测人员3.5万人。在执法体系方面,99%的农业县开展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落实在岗执法人员2.8万人。
十三五任务
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五大能力
逐步探索出一套符合中国国情和农情的监管模式,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力争“十三五”末主要农产品的合格率达到97%以上,基本实现农产品产出安全,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努力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十三五”期间,要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关键环节,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产出来”主要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品牌化生产,实现生产源头可控制;“管出来”主要是依法严管、全程监管,治理突出问题,实现“从田头到餐桌”可追溯。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五大能力:
全面提升源头控制能力。“十三五”第一位的是要按照中央部署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开展产地环境污染调查与治理修复示范,解决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问题。要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的目标,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和兽用抗菌药治理行动,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推广绿色防控、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做到控肥控药控添加剂。同时要有效实施生产档案记录和休药期制度,力争5年内在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中基本实现全覆盖。
全面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十三五”要完善标准体系,加快标准制修订和转化应用步伐,力争5年内农兽药残留标准达到1万项,与国际食品法典同步。要高度重视标准实施问题,面上要抓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推广按标生产技术;点上要抓好“三园两场”,扩大建设规模,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产品上抓好“三品一标”,加强品牌培育,推动形成优质优价机制,打造一批安全优质的知名农产品品牌和生产基地。总之,要经过5年的努力,力争使全国“菜篮子”大县规模经营主体和规模生产基地基本实现标准化生产。
全面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第一位的是防范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最重要的要强化预警能力,加大风险监测、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力度,摸清本行业、本地区突出风险隐患及“潜规则”问题。在此基础上要实施专项整治,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力争用3-5年的时间使大的问题隐患基本得到解决。要始终绷紧应急处置这根弦,更加重视舆情监测和舆情应对工作,进一步加强敏感热点问题科普解读,千方百计把问题解决在点上。
全面提升质量追溯管理能力。目前已有很多地方开展试点,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和成效,再加上农业生产规模化程度提高和“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全面推进追溯管理时机已经成熟。当务之急要搭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追溯标准及编码规则,抓紧在一些产品和行业上把全国性的追溯试点开展起来,积极推广“二维码”“耳标”以及农产品包装标识,尽可能争取一些扶持政策,力争5年内大部分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和主要获证农产品、农资产品实现可追溯。
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最重要的是要按照“五化”“五个率先”的要求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力争5年内基本覆盖“菜篮子”大县,从而推动健全省地县乡四级监管机构,构建网格化监管体系。要抓住编制“十三五”规划时机,筹划实施“十三五”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积极争取中央及各地财政资金支持,以此提高基层监管执法能力和装备水平。要通过培训、练兵等多种形式来提升基层监管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特别是要抓紧解决好基层检测机构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问题以及法定资质不具备的问题。
在制度机制层面,推进两个完善:
完善监管制度。“十三五”主要从两个大的方面入手,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法律法规方面,要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农药、畜禽屠宰、转基因等配套法规,将一些有效管用的办法上升为法律制度,实现与《食品安全法》两法并举、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在监管制度方面,要围绕农业产业链条,抓住农业投入品、产地环境、种植养殖、收贮运、畜禽屠宰等关键节点,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提出管理要求,形成一整套制度体系,用管用的制度来规范生产经营主体行为,提升监管水平。
完善工作机制。“十三五”需要在长效机制上下更大力气。要强化协调配合机制,对内要细化农口相关单位的职能任务,形成统分结合、有统有分的工作格局;对下要强化绩效考核和工作指导,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外要加强与食药等部门的合作沟通,一起谋划全程监管措施,推进无缝衔接,形成监管合力。要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有关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认可、检测结果、行政处罚等,要依法向社会公开,鼓励各方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要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对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16要点
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
围绕千方百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这个目标,守住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这个底线,坚持执法监管和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两手硬”,推进监管能力和制度机制建设,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点完成以下6项任务:
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一是授牌。去年农业部按照国务院食安委的统一部署,经过县创、省评、部公布征询意见,确定了107个县(市)作为创建试点单位。创建试点期限为两年,准备在下半年组织各省厅对试点县进行全面核查,核查后农业部还将选择部分省市组织抽查。核查、抽查符合要求的,命名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并将在成都“两个创建”现场会进行授牌。二是扩大。根据各地试点情况,今年农业部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创建活动方案、考核要求和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再确定200个县作为创建试点单位。三是提升。各省要督促指导试点县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实施全程监管,创新制度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五化”(生产标准化、发展绿色化、经营规模化、产品品牌化、监管法制化),实现“五个率先”(率先实现网格化监管体系全建立、率先实现规模基地标准化生产全覆盖、率先实现从田头到市场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率先实现主要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率先实现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全建立),确保质量安全县的名字叫得响、过得硬、上水平。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在专项整治方面,农业部将组织安排4个专项行动:禁限用农药整治,主要聚焦豇豆、芹菜、韭菜、菜心等,重点解决克百威、氧乐果等限用农药超标问题,规范农药经营和使用。兽用抗菌药整治,重点解决养殖户滥用抗生素问题,包括超剂量超范围使用、不执行休药期等,严厉打击在禽类养殖上非法使用金刚烷胺、利巴韦林等禁用药物行为。“三鱼两药”整治,会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开展养殖、运输、销售、餐饮全过程的治理行动,重点解决鳜鱼、大菱鲆和乌鳢非法使用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的问题。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会同八部门开展联合行动,突出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加大对地下“黑窝点”的清查治理,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加快推进追溯管理。农业部今年将建设完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这是个扁平高效、互联互通、可供部省市县共用共享的大平台。这个平台,对外面向生产者和消费者,可以上传和查询农产品追溯信息,主要功能是追溯责任主体;对内面向监管者,可以将监管、执法、检测、预警、信用等信息纳入其中,以此全面推进监管信息化智能化,提高监管效率。近期将印发一个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出台追溯暂行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追溯标准及编码规则。
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在例行监测上,制定全国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统一分析会商和综合研判,统一发布监测结果。建立省级监测信息上报制度。在风险评估上,抓紧出台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南,制定风险评估5年工作规划,锁定突出问题隐患开展跟踪评估,提出标准制修订建议,制定相应的管控技术路线。在应急处置上,今年农业部将继续加大舆情监测力度,健全舆情应对机制,开展应急培训,组织专家对近年来媒体炒作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编写相应的科普解读文章,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在完善标准体系上,突出一个“快”字。农业部重点是“两药”残留标准。农药残留标准要落实好5年工作方案,每年要新制定1000项。兽药残留标准要加快制修订步伐,每年新制定100项。面上抓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推广,切实发挥好农技、畜牧、水产等技术推广部门的作用,抓好标准化生产技术的宣传、培训和指导,推动规模以上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生产记录、休药期制度,鼓励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及有条件的“菜篮子”大县整建制推进。点上抓“三园两场”,扩大创建规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广大农户实施按标生产。产品上抓“三品一标”,发挥好“三品一标”的品牌优势、制度优势、体系优势,特别是在推动绿色生产、引领健康消费上能够有更大的作为,用品牌化带动农业标准化。在政策扶持上,关键是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一方面推动标准化补贴制度的建立,力争有所突破;另一方面发挥市场杠杆作用,推动形成优质优价机制。
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在监管体系上,农业部将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行为规范,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健全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推动落实监管职责。在质检体系上,从三个方面加强:首先要加快质检体系建设项目建设步伐,尽快完成项目的验收;其次要加快资质认定和考核,落实人员和运转经费,近期农业部将联合认监委下发一个意见,指导和推动农产品质检机构认证考核工作;再次要加强岗位练兵和技术培训,尽快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今年将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职业资格考核,并组织开展第三届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在制度机制上,今年将重点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农药、畜禽屠宰条例的修订工作,纳入国务院法制办立法计划,建立与市场准入制度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形成有效倒逼机制,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在“十三五”建设上,目前农业部正在编制《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筹划启动“十三五”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强化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设施装备,整体提升基层监管能力。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