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1 17:02:42 来源: 农村工作通讯 作者:刘建勋
目前正在南繁基地进行育种试验的五谷种业科研人员
甘肃五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杂交玉米新品种选育、生产、加工和推广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公司从2003年成立至今,一直坚持以科研为公司核心竞争力,于2015年成立了五谷种业研究院,拥有核心研发人才30多人。截至2015年,五谷已经拥有自主研发的通过国家或省区审定的玉米品种17个,其中“五谷704”、“五谷568”通过国家审定,先后获得29个审定证书,适种区域覆盖了全国11个省,公司种子销售额超过1亿元。
作为一家拥有核心科研实力的种子企业,新修订的种子法对五谷种业来说如同发展的助推器。已经审定的品种只要在各生态类型相近省份备案,即可引种、销售。这一新政打破了省际审定门槛,直接拿种子的表现说话,这种完全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与环境,正是我们所期待的。五谷种业目前在东北、西北、黄淮海、海南等地建立10个核心育种和鉴定基地,设立了130多个鉴定和品比试验点,建有超300平方米的种子检测实验室和国内一流的种子加工生产线两条,并且与中国农业科学院、聊城大学、华大基因等国内顶尖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2015年在科研方面总投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五谷种业现有的17个审定品种,覆盖11个省份,拿到29个审定证书;按照新修订的种子法,适种区域理论上可扩大到全国19个省份,新增40多个备案证书,这将大幅增加五谷良种的推广面积,公司发展迎来新机遇。
新种子法,摆脱了旧审定政策对优秀品种在相似生态区推广时的束缚,取而代之的是严格的法律追责制度,这是在考验种子企业对自身品种的安全性认知程度和社会责任感。要想充分认识品种安全性,就必须拥有一流的产品测试和定位体系,在产品投放市场前充分了解品种的优缺点和潜在隐患。因此,追责制度可以从根本上更好地保护广大农民的利益。其次新种子法可以推动有科研实力的企业快速发展,明确科研创新是企业未来发展的第一生产力,并最终实现行业资源的整合与集中,催生出一批民族种业的创新型标杆公司。
对于新种子法的执行,我们有两点期待。一是各省级种子管理部门深入理解新法的内容和宗旨,结合不同地区的特殊情况依法依规完善政策,同时确保全国范围内对新法的执行标准统一,避免钻政策漏洞的现象出现,从而确保新法的核心思想在各地方政策中得到充分体现。与此同时,各地方政策正式出台前要提前向全社会公示,建立一套全国统一的地方性法规论证体系,使地方法规接受公众及专家论证;避免出现个别人的想法主导一个省份的种子政策(直接影响农业生产以及粮食生产情况)的状况,不要让种子企业对多变的政策感到无所适从。
二是建立长效执法监督机制,避免随意理解使用种子法的行为。过去,种子法的执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在品种审定方面容易出现问题。希望下一步能够公开执法过程,减轻执法压力;公开品种指纹信息,让市场能够便捷的监督侵权行为;建立便捷的执法行为纠偏通道及情况反馈通道;建立全国统一的举报网络,以及时方便举报套包行为。
(作者单位:甘肃五谷种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