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北京市委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打造北京“安全农业”的品牌战略。北京结合自身实际,着眼于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走出了一条具有首都特色的农业发展道路。
严控质量,确保畜禽产品供应
多举措确保重大活动供应保障。近年来,为确保“奥运会”、“十八大”、“两会”、“APCE”等重大会议、活动畜禽产品的有效供应,北京市出台了《农业系统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指南》,按照“一丝不苟、滴水不漏、准确无误、万无一失”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并对畜禽产品货源基地、检疫检验、屠宰加工、抽样监测、运输物流等各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北京市累计供应畜禽产品59个品种,共计350余吨,所有产品实行“批批检测”和“监督抽检”,检测项目包括违禁药物、抗生素残留、重金属残留等3大类70小项,确保了供应产品的绝对安全。
全方位保障百姓餐桌食品安全。目前,食品安全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北京市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建立了“官方抽检为辅,企业自检为主”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市、区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检测机构)加企业自检实验室的“3+1”检测体系。
转变角色,实现部门职能平稳过渡
市级职能平稳交接。2013年底,根据北京市编办文件精神,将原由北京市商委承担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职责划入北京市农业局,并批准增设“畜禽屠宰与兽药管理处”,行政编制4人。职能划转之初,北京市农业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调研,学习法律法规和配套文件,进一步梳理、细化、明确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有效规避了监督管理体制中责任不清、职能重叠和监管盲区等现象,为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奠定了基础。
推进区县职能划转。按照《农业部关于做好畜禽屠宰监管职责调整过渡期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北京市农业局召开了7次区县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专题会议,督促各区县职能划转工作,并积极协调解决职能划转中出现的主要问题。2014年5月份,北京市农业局与市商务委、市编办进一步沟通协调,并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区县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问题的通知》,确保了各区县相关职能、机构、队伍、装备等及时划转到位,各项工作有序衔接。截至目前,全市行政区县共16个,已全部完成职能划转工作。
严格审批,依法做好行业准入管理
自2003年起,北京依据《北京市家畜家禽检疫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取消了市场活禽交易,在全市范围内对牛、羊、鸡、鸭实施定点屠宰管理制度。
不断提升,促进企业发展。自2003年实行定点屠宰管理以来,经过10多年的发展,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平稳过渡的要求,先后关闭工艺不达标和不符合规划的定点屠宰企业,由最初的近300家逐步精简到52家。
完善标准,提高准入门槛。2014年10月,结合《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的出台,北京市农业局制定并印发了《北京市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法》、《北京市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审核验收程序》、《北京市畜禽屠宰厂(场)验收标准》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对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的厂房建设、设施设备、人员构成、管理制度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要求企业在2015年9月底前按规定整改,北京市也将按照新的标准对屠宰企业进行行政审批。
创新模式,提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加强执法机构队伍建设,不断规范执法行为。2014年是畜禽屠宰行业监管职能调整的过渡之年,农业部门作为初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主体,监管职责进一步增加,监管链条进一步延伸。以此次职能划转为契机,北京市进一步推进体制改革进程,市农业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等单位成立专门机构从事屠宰行业监管,各区县也全部完成职能划转工作。市区两级监管机构的建立,使监督管理工作更加专业化,机制更加顺畅,为依法履职奠定坚实基础。
深化风险分级管理,明确监管内容和标准。对全市畜禽定点屠宰企业测算风险等级,制定并出台了《北京市畜禽屠宰监督检查操作规范》,并根据风险等级设定量化监督指标、监督覆盖面和监督频率,实施户籍化管理。
推行签约兽医检疫制度,强化屠宰环节检疫监管。北京市畜禽屠宰环节监管严格执行签约兽医技术辅助下的官方兽医监督审核制度,签约兽医实施技术性操作,官方兽医对签约兽医检验过程实施现场监督,对检疫合格动物产品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对检疫结论负责。目前,全市52家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全部设立驻场官方兽医室,有力发挥了动物检疫在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屏障作用。
强化指定路口检疫,防止病害畜禽及产品进京。在北京市设立的指定畜禽产品进京通道公路、铁路和航空站点,实施24小时全天监管,对进入北京市动物及产品实施查证验物、防疫消毒和签章通行等工作,有力阻断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病死及死因不明等畜禽进入,对保障进入北京市屠宰环节动物的无疫安全发挥了有力的屏障作用。
加强屠宰环节无害化监管,落实补贴资金。按照农业部、财政部要求,北京市农业局经与市财政局多次沟通,制订并印发了《北京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申报程序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对无害化处理过程进行全程监管,通过驻场官方兽医将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情况逐月逐级上报。
优化结构,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北京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按照产业融合、科学循环、优势主导的原则,以京津冀一体化为支撑,着力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发展、园区化建设、标准化生产,进一步优化都市农业发展布局,提升现代农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加快外埠基地建设,提高畜禽产品控制率。通过政策引导推动本市龙头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重点支持本市大型畜禽屠宰企业在外埠建立标准化、规模化,可控性强的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完善政府间合作机制,完善信息对接平台建设,加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联防,确保外埠进京产品质量安全。
鼓励特色经营模式,实现产品优质优价。一是从优化产业结构,强化产销对接,完善产销服务入手,不断提升行业整体水平,鼓励畜禽屠宰企业建立自有养殖基地、精细化加工车间、自行销售渠道等完整产业链条,树立行业品牌意识,逐步做大做强。二是进一步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控产品收购、屠宰、加工、运输等环节,强化企业对产品质量的检测能力。三是鼓励畜禽屠宰企业修建参观走廊,让公众了解整个屠宰加工过程,并对全程进行有效监督。四是充分挖掘首都特色畜禽产品,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名、特、优、新畜禽产品屠宰企业的宣传、推介力度,逐渐扩大优质畜禽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实现产品优质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