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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孝道”绑架,今天的年轻人将会老不起吗?

2015-11-03 11:12:38       作者:彭晓芸

  经由媒体的报道,北大退休教授钱理群进养老院的个人选择再次成为新闻。这次新闻披露了钱理群卖房养老的具体情节,即钱理群把自住的房产卖掉,住进费用高昂但没有产权的养老院。据媒体报道,钱理群自述老两口每个月的费用需要近两万。

  钱理群的超前享受需要同情吗

  早前,舆论一片唏嘘,似乎进养老院是一件非常凄凉的事情。而这次,钱理群亲自解释他的养老理念,他乐得“花钱买服务”,省却打理生活琐事的烦恼,以专心写作。其实,钱理群的选择,是一个相当奢侈的有些超前的养老方案,根本不是舆论自作多情的什么“晚景凄凉”。对于多数中国人来说,支撑这样的养老方案,需要一定的经济实力,甚至还要碰巧因为没有子女。钱理群的“奢侈选择”,对“养儿防老”的文化传统恰恰是个沉重的打击。不知道有多少老人得“羡慕”无子女的钱理群逍遥自在,既不用帮子女带孙子,又不用考虑留房产给后代以延续家族发展的实力。

  近期就有这样一则新闻,广西一位56岁的女性就将儿子和前儿媳告上了法庭,索要“带孙费”并获得法庭判决的支持。这是比较奇特的中国现象。在养老福利健全的社会,老年人少有帮子女带孩子是事实,但这是基于西方极为发达的社会福利和成熟的经济发展模式,也由于西方社会长期形成的文化传统——个体化的生活方式成为主流,西方多数老年人精神独立,较少需要从含饴弄孙的生活方式当中享受天伦之乐。

  而在中国社会,很多老年人精神上并不独立,对家庭生活的精神需求是极为强烈的。留学海外的独生子女,很多最终不得不为了父母的思念和牵挂而回国。此外,在财富分配机制方面,中国的诸多制度已经预设了以三代人为单位进行经济分配和政策制定,诸如户籍与房产挂钩、入学与房产挂钩,诸如急遽攀升的高房价一下子掠夺了国人几代人的财富积累,这里面,有不少制度设计就内在地形成了“制度性啃老”的死结。(关于“制度性啃老”这一概念,见本人发于《南风窗》的文章《“制度性啃老”与代际关系伦理》一文)

  上述把子女告上法庭的老人,其实就是在天伦之乐的精神需求与养儿防老的经济需求之间产生了纠结,进而利用法律把精神需求瞬间转化为明晰的经济功能。这里面,如果要严格依照经济劳动报偿关系来界定,还缺一纸契约。设想,如果老人带孙子的第一时间就告知儿子儿媳,这是一种劳务关系而不是什么亲情、天伦之乐,在未来需要子女支付经济报酬,恐怕她的儿子儿媳会慎重考虑是否聘请得起“母亲大人”。这有点像人们总是以爱情掩饰婚姻的经济功能,在结婚的时候不好意思谈离婚协议,但真离婚了却为财产分割和赔偿诉求打得不可开交。老人和子女的关系也是如此,需求是“天伦之乐”的时候,是亲情,是一种无价的情感功能,需求是“养儿防老”的时候,是经济契约和劳务关系。唯一的区别在于,婚姻是双向选择,而“养儿防老”的功能和关系则是单向选择,子女不能决定自己是否成为“养儿防老”的工具而出生。

  当“天伦之乐”与“养儿防老”纠结不清

  就像厘清爱情与婚姻的关系,厘清“天伦之乐”的精神追求与“养儿防老”的经济功能之间的关系,就可以来看看“孝道”作为一种“道德规范”真正的内涵是什么。

  如果把“孝道”作为“天伦之乐”精神追求的道德约束来看,似乎发生了诡异的悖论。能够追求“天伦之乐”的人,是由于他们有爱的富余能力,生儿育女并且愿意付出热忱的爱,这种爱几乎是不惜代价、不求回报的,就像爱情中那些为爱而痴狂而忘我的人,唯一的回报就是爱的本质在生命历程中的实现。爱的道德规范就是自由和尊严,爱的纪律就是彼此人格的自我完善和超越死亡的“意义”价值。这也解释了为什么那么多富有爱的能力的人,愿意为自己死后的世界有所承担的现象,譬如那些明知道自己在有生之年不可能看得见却愿意为家族之繁盛而努力的家庭成员,譬如那些明知道自己可能先于爱人离世而竭尽所能为所爱之人谋幸福的情人们。于是,“孝道”作为约束爱的伦理恐怕是多余且生硬的。如果你问一位发自内心爱着孩子的母亲,你担心抚育了孩子而他对你不孝吗?这位母亲可能会对这样的问题嗤之以鼻,认为你亵渎了她母爱的虔诚。

  那么,“孝道”究竟是什么?人们拼命提倡“孝道”是服务于什么?最糟糕的是,政府也倾向于把养老问题转移为“孝不孝”的道德指控,把社会责任转嫁到个体身上。很多是文化习惯、生活方式发生剧烈变化的问题,却被曲解为道德沦丧,以道德指控绑架年轻人。亲子关系好的,在充盈着爱的家庭里,“孝不孝”几乎从来不会成为家庭中的议题,因为这种字眼太不自然太别扭了。

  如果我们考察福利社会的出现以及现代经济和过去小农经济社会的差异,不难发现一个问题,在福利社会出现以前,家庭是个人唯一的“福利社会”。这就意味着,需要某种制度或道德规范来约束这个小型的“福利社会”的成员得以生存和繁衍。由于家庭单元极小,确立内部的法律制度缺乏第三方的执行机构,道德规范成为了保障家庭这个“福利社会”得以运行的首选。于是,人们发明了对与错,发明了“孝道”来实现“养儿防老”的家庭型福利社会的经济分配功能。也就是说,我们可以把“孝道”视为“养儿防老”社会的一套“基本法”。但是问题出现了,法的制定需要被约束成员在内的社会达成共识,并保证制定过程的程序正义。然而,“被出生”的人缺席了这部“基本法”的表决,“孝道”作为一项经济功能的制度约束,失去了立法的法理正当性。

  当人们越来越意识到个体尊严的可贵以及人只能是自己的目的而不是他人的手段时,社会福利越来越倾向于以个体为最小单位来设计财富分配制度,于是,有了西方社会的个体化福利措施,诸如失业保障、养老保障。这个制度防范了人被出生为“养儿防老”工具的可能,剥离了生育的精神追求与养老的经济需求。一个养老福利越好的社会,其亲情关系反倒是越纯粹,这个道理,就像女性越独立的社会,其爱情也越醇正,婚姻作为经济依附关系就越没市场。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福利社会,人们生儿育女或结婚,更多是基于自身爱的能量的多少,没有富余的爱的能力的人,或对爱情有着极致追求的人,往往倒可能不生育或不结婚,这正是因为那些促使人们不顾自身爱的能力就去盲目生育、草率结婚的经济动力消失了。一个活得比较自我,没有打算忘我付出母爱父爱的人,完全可能选择不生育。而在以“养儿防老”为主要养老保障的社会,那些没有能力爱的男女们并不把为人父母视为一个很高的门槛,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贫困地区生得越多且没有能力维持有质量的亲子关系的父母越多。

  基于爱和基于义务的照顾将日渐显现差别

  钱理群的养老选择,牵出了一个尴尬的中国式养老困境话题。即那些以经济功能为主要目标的生育行为、婚姻关系,将面临着实现精神自由、人格尊严与经济索求之间的巨大不平衡。

  小农经济社会,养老主要靠儿媳妇伺候。“儿媳妇”以家庭劳动获得生存的经济保障,今天伺候老人,明天当了婆婆,被儿媳妇伺候,养老需求通过代际轮替获得实现。而嫁出的女儿基本上并不承担娘家人的养老责任。

  现在,别说城市,就是农村儿媳妇也少有愿意做护工类贴身服务了。为什么?因为今天的农村女性也外出打工,也有自己的社会劳动,家庭劳动不再是女性们唯一的经济保障了。那么,老人们那些非常私密的贴身服务靠谁呢?主要模式是夫妻照顾和付费护工,儿女都极少能做那些伺候人吃喝拉撒的工作了。但夫妻也有条件,一是感情好,二是其中至少有一个身体还好。钱理群选择住进养老院的一个很大动因,就是他的老伴身体也不太好了,无法再承担照顾他的劳动。

  而那些没有什么爱情可言的夫妻,要求他们到老了互相照顾勉为其难,多有抱怨,婚姻在他们那里体现为经济上的雇佣关系和履行义务,但是又多了纯粹的雇佣关系所没有的哀怨和计较,实际上也并非有尊严的生活方式。同样的一个照顾的动作,在有爱情的人那里,是深情的爱抚,在没有爱的人那里,则是对年老的嫌弃和厌恶,这两种生命质量显然有所不同。最极致的爱情大概是法国哲学家高兹《致D》那里所描述的,热烈地爱过,体贴地照顾过,有尊严地死去。

  有尊严地老去,体面地养老,对当下多数老年人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课题,而钱理群做到了,他不是那种依附于家庭生活的一般老人,他有迫切的写作使命和社会责任感。“同情他”的人无非是被所谓“孝道”绑架,把没有子女共同生活照顾的“养老院”视为可怕的老年生活。其实,在专制型家庭中,父母更倾向于以“孝道”规训子女顺从而缺乏良性沟通能力;在无爱的婚姻中,夫妻以法律手段签订了一个廉价的照顾方案。这一类人际关系的幸福体验,并不比光明正大的“花钱买服务”来得更多,他们反倒需要应对情感需求和义务责任的不对等、不一致产生的种种矛盾和冲突。

  无论是苏格拉底、柏拉图还是弗洛姆,关于爱的艺术,在他们那里,从来不被视为一种经济手段、经济关系,而是努力发展自己的人格而达致的一种创造性倾向。爱是实现生命价值和超越死亡的意义之存在,它是自由意志的表达方式,更是人的内在而本质的能力。有些人这种能力弱一些,能够给予的爱少一些,有些人则把金钱、名利、地位看得比爱重要,甚至把爱视为实现个体名利地位的手段、工具,这样的人实践的,其实并不是爱,而是通过表现爱去达成一些目标。这种现象,在以“孝道”要挟子女顺从的父母身上,在以孩子为筹码要挟男性通过婚姻承诺交出情爱自由权利的女性身上,尤为明显。这些关系中,“爱”是捆绑和窒息,“爱”是剥夺他人的人格完整性和意志自由的借口。

  当这些剥夺者与被剥夺者在嘲笑、可怜和同情钱理群时,他们并不清楚自己究竟在怜悯什么,只是基于社会惯习,把超前者或自由者视为异类。当人们自己未尝体验自由与爱的时候,人们倾向于打压拥有自由或拥有爱的能力的人:以“孝道”打压年轻人的人生自主规划,以“啃老”的指控掩盖数十年来中国财富分配的戏剧性和偶然性,以婚姻道德、户籍制度钳制人一生当中爱与被爱的自由权利。很多年轻人在30岁之前就宣告“死亡”了,他们已经提前进入了孝道教条及婚姻锁链安排好的黑色坟墓,提前写好了墓志铭。

  在这样的社会中,创造力是稀缺品质,灵魂伴侣是罕见的。暮气沉沉地提前老去的年轻人,大概就是钱理群所指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我想他所指的,和我观察到的是同一个现象、同一批人,但我却说他们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他”。这里的“利己”是就个体的自由、尊严及幸福感而言,“利他”则是把利父母、利家庭也算为利他。在钱理群那里,他几乎不考虑家庭这个单元,只是觉得年轻人社会责任感不怎么强就是“利己”。实际上,他们冤得很,或许他们的确社会责任感淡漠,不怎么以利社会为旨归,但他们却极少利己,很多以满足家庭期待为目标,找个安稳的工作,不要冒险,找个恰当的结婚对象,不要追求浪漫爱情,这是很多年轻人兢兢业业为父母实现的生活。

  在文革中成长过来的一代父母,经历了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巨大转变,也经历了世代观念的更迭,他们中有一部分人无法清醒认知生儿育女的精神追求与养儿防老的经济需求之间内在的不一致,倒是常常纠结困苦于付出与收获的不平衡,却没有想到市场经济大潮崛起时财富积累的方式和今天的80后赚钱的方式已然不同,总是纠缠于“老子赚钱养了个白眼狼”,总是以道德讨伐的姿态处理代际观念差异,最终,他们陷入怨天尤人的自怜和冲突激烈的代际关系中而不能自拔。豆瓣“父母皆祸害”小组是这种激烈冲突的集中表现。

  今天的年轻人将会“老不起”吗?

  那么,回到钱理群议题,中国人将来怎么养老、代际关系如何变革,这一代人、下一代人,他们会老不起吗?

  如果按照钱理群的养老模式,恐怕的确是多数人“老不起”——除了“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单身汉。在生育率低的国家,人们早就意识到,如果不是母爱爆棚,如果不是不期待回报,生育可不是什么自利的划算的经济投资,而是一次爱的旅行。那些高度自我或具有工具理性的人,就渐渐选择了不生育。今天的生育率日益降低,这是“养儿防老”这一经济功能从生育行为中撤退之后,人类真实生育意愿的体现。也就是说,人类的繁衍冲动和爱的富余能力,并没有我们此前设想的那么“人皆有之”,没有做好为人父母准备的人,将不再勉为其难地跳入“养儿防老”陷阱。这不恰是好事吗?这一现象正在为将来“被出生”的未来人自然筛选出真爱:没有什么经济回报,从投资角度而言极不划算,还非要生,这不是真爱么?

  至此,可以看出来,“孝道”作为一种道德规范,是在掩护“养儿防老”的经济功能。而婚姻呢,则主要是服务于女性的生育职能——只不过,人类无限延长了生育职能的任期,成为女性的“终身职业”,并且以爱情的名义剥夺不会亲自怀孕的男性的性爱自由。可以想见,人类为经济保障及繁衍后代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包括牺牲自由。然而,被夺走的,终究会报复性增长,那些被牺牲掉的自由,最终以施恩的姿态向子女加倍索要精神补偿(服从、顺服曰孝顺)或经济回报——这也是代际关系紧张的另一个根源。

  怎么化解这些问题呢?看上去短期内无解。中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在未来十年,还会进一步进入深度老龄社会,而中国未来的老年人却面临着未富先老的新问题。今天的这一批老年人,如钱理群还可能以房养老,但在未来二三十年,房子是否还养得起老,则是有疑问的。

  所幸的是,今天的70、80后是否生孩子更视乎自己爱的能力而定夺,为养儿防老而生的人越来越少了。也就是说,今天的70、80后成为老年人之后,更有可能探索新型的养老模式,实现代际关系的深度变革,尽管那时可能是个超级老龄社会了。

  所有想要老得有尊严的70后80后,也许今天就该开启养老模式探索。究竟是专业化养老院好,还是社区自治互助养老好;究竟是密集都市养老便利,还是郊区养老舒适,都值得探讨……总之,无论如何不要把自己的老年生活规划与子女捆绑在一起,而是以个人为单位设计出一条个体化的养老路径。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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