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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死就不会死”终于成了顺民逻辑

2015-10-24 21:09:58       作者:刘诗诗

  2013年跻身微博十大网络流行语的“不作死就不会死”早已不再新鲜,不过在流行文化瞬息万变的今天,这条俚语却经久不衰,甚至有了高大上的英文名称“no zuo no die”,被美国在线俚语词典《城市词典》(Urban Dictionary)收录。这个俚语中的作实际上有着两层截然不同的含义:对社会规则的作和对他人的作,然而有趣的是,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含义竟然最终都在“no zuo no die”的呼声中指向了对既有秩序的拥护。

  当我们说自己“不作死就不会死”的时候,其实多数是自嘲。Urbar Dictionary就抓住了这一自嘲的精髓,因而该词典是这样解释no zuo no die的,“如果你不做蠢事,他们就不会来找你麻烦,如果你犯蠢,他们肯定不会放过你”,辞典也给我们举例了,“某人因为惹怒了警察而自讨苦吃”就是no zuo no die。这个例子本身其实也有一些美国的本土脉络,在美国,警察是政府权力的象征,于是美国人民常常借调侃警察来挖苦政府权力。可以看出,词典将no zuo no die视为一种对无法挑战又厌恶之逻辑的无可奈何。在中国的语境下,自嘲确实是“不作死就不会死”的重要面向,当我们说自己“不作死就不会死”时,通常意味着我们挑战了某种难以挑战(或不可挑战)的事情而后失败并承担某种恶果,于是我们自我调侃,以此告诫自己不要再试图挑战不可挑战之物。而这自嘲背后其实也意味着顺从,本质就是告诉自己,“没有任何反抗空间,做一个听话的好公民吧”。

  反过来看,“作”本身就带有一种反抗意味,2002年张抗抗的小说《作女》更是突出了“作”的这一褒义面向,她认为“作女”是男性话语,是男性强加于女性的,带有贬义的词,而那些被“男性”污名化的带有“不安分守己、违反常规和不自量力”色彩的女性实际上“独立、自尊、自主”,是对男权社会的反抗。在这个意义上,“不作死就不会死”这一原则确实一棍子打死了所有反抗逻辑的行为。在无可奈何的自嘲中将一切反抗视为不自量力,消解了“作”的反抗性。

  有趣的是,“作”的反抗性之所以被如此轻而易举地消解,恰恰与“作”的另一层含义息息相关。当我们说别人“不作死就不会死”时,有时当然也是替别人感到无奈,而多数时候则是对于他人的某种违背常理,甚至损害他人利益行为的反感。这便是“作”的另一面向——其贬义面向。根据百度解释,“作死”是对别人胡搅蛮缠、惹事生非的行为的通称。总结一下我们就会发现,“作死”多数情况下是对自我的理解和定位不准确。著名作死案例比如某人拿着手枪指着自己的脑袋耍帅,一不小心开枪了,把自己作死了。

  这里面有两层信息,第一层是持枪者没有准确把握自己对枪的操控能力,第二层则是持枪者希望表现自己、彰显个性,归根结底还是对自我的强调。另一种生活中常见的“作死”出现在与他人的关系当中,有时候是对父母,有时则是对恋人、朋友的过分要求或索取,最终自食恶果。百度随便一搜,各种男朋友、女朋友作死,楼主终于不能忍受,最终分手的奇葩八卦帖扑面而来。而在这种案例中,作死的主角通常也是过分强调自我的形象。面对这种作死行为,人们总是愤愤不平地说:“不作死就不会死啊”。

  “作死”并非现代发明的新行为,古今中外,早有“作”的“传统”。然而为何就在这几年一跃成为了时代的关键词?这其实也说明“作死”在近些年来越发普遍,张抗抗时代“作”的正面含义似乎早就被数不胜数的负面“作死”行为淹没。而这也正是我们要反思的地方,为何近年来以“自我”为核心的作死行为流行开来?人类学家阎云翔以他在下岬村近三十年的田野告诉我们,中国社会出现了一种“个体化”的现象,而伴随着这种个体化而来的,并非西方带有自由主义精神的“个人主义”主体,而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无公德个体”。这种主体通常自私、不合群、毫不考虑个人的权利和利益,是一种“个人中心主义”主体,并用“个性”、“自由”等西方现代化话语合理化自己的行为。近年来流行的“作死”主体本质上也是阎所描述的这种“无公德个人”。

  我们对无功德作死的反感,往往是因为作死的人威胁到了我们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总之,威胁到了我们的个人自由。因此,当我们抵制这种“无公德”的作死主体的时候,关注个人权利、群己权界的“个人主义”或“自由主义”就仿佛成了处理这种三观混乱的作死现象的最好归宿。但这种个人主义的自由不是建立在人与人结合的基础上,而是建立的人与人分隔的基础上。它归根结底是分隔的权利,是局限于自我中心的权利。也就是说,你不要来干涉我的自由,我也不要介入你的私人领域,我们是两个独立的个体,不要来对我提任何要求。最终,对“作死”的批判和嘲弄往往指向对权责边界的过度伸张,它旨在人与人之间树立权利的疆界,塑造一种自我规范的主体,抹去“作死”的空间,清除“作死”的人。

  实际上,两种“作”面向的是不同的对象,作为反抗的“作”是对压抑性的社会规范的抵抗,而无功德的作是对他人权利的侵害。然而,当全民清理无功德作死的时候,随之一起被清除的,还有作为反抗的“作”。

  这是怎么做到的?因为开出治疗“作死”药方的自由主义规范,其原型就是麦克弗森所说的占有式个人主义。它主张个人先天地占有自身及其能力,像原子一样对他人和社会没有任何亏欠,同样,个体与个体之间应该明确法律上的权责关系,除了市场交换关系之外,不应该有任何人身和权利上的相互干涉。在麦克弗森看来,占有式个人主义不过是对市场社会的一种政治投射。它一方面切割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千丝万缕的关联,在人与人之间树立权利的界碑——清除“无功德”的作的空间;另一方面也让我们每个人沦为在市场关系中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个体,而对市场社会中一切不合理的权力配置都漠不关心——从而消解了作为反抗的“作”。这样一来,作为反抗的“作”也在这全民“不做死就不会死”的时代被连带着否定了。进而一种为寻求秩序规范而兴起的自由主义“顺民”话语终于成了全民性话语,指向了一切对秩序破坏行为的指责和嘲讽。

  如果我们超出自由主义的“顺民”逻辑,不妨把“作”理解为对世界的介入或操劳。海德格尔认为,我们与世界相遇方式并非是作为一个孤立的个体来观看或沉思客体,而是通过我们对世界的操劳。所以,我“作”故我在,我们只有“作”起来,才能走出自我中心的困境,才能与他人和世界相遇。问题的关键并不是要不要“作”,而是如何“作”。我们在“作”别人的时候,也应该考虑到他们是一个平等、自由的个体,理解他们的处境和疼痛。在对他者的“作”中,我们应该有所付出而不是一味索取。在这个意义上,要“作”而“不死”,我们应该诉诸的并非是自由主义的权利话语,而是一种尊重他者的伦理学。no zuo no die why you try?no try no high give me f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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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angping